“那时候车马很远,书信很慢。
一生,只够爱一人。”
我开始自制明信片,无一重复,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在短短一辈子学会告别和重逢。
长大后,慢慢地开始健忘。
很多人很多事,总是容易忘记。
这么轻易的忘记,不是从没在意也不是全部忘记,只是有些事记得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些是本来要寄出去,对方却收不到的信。
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钟情于自己的读,写的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静默又喧嚣,你说我的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
我看着很危险,你却为自己得意。
不得已怎么样,人生是否苦多乐少。
晚窗偷得片刻闲,我们花费几小时去沟通交流,去写一篇文章,以期不负岁月。
对于离别,肩负挂牵又不能相见的时间久了,何尝不会绝望。
最初互相别离知道归期,后来不知别离,更没有归期。
可是,沮丧的时刻很多,日日面对,困惑的,烦恼的,害怕的,都不会退却,它们不会因为我不处理而消失。
随着我们束手无策而变得更猛烈,高悬于我们头上,静静等在我们眼角余光之处,如影随形追摄我们的足迹,并在我们无力防御的睡梦悄然来临。
于是我们开始学习并且承认情绪的善变,以及永久的孤独。
从来没有中断过的书写,只有一个人记得是孤单而徒劳的,记忆需要和朋友们的共同回忆才有意义。
管他人面不知何处去,藏在旧照片,老日记里的回忆,写出便是放下。
活着,是脚踏实地的活着,像画家落下的第一个点。
这世界聚散分合太过于平常,可书写者,永远不会失去耐心。
你若看见某年某月某日的我的灵魂,
可以请你帮我好好收藏吗。
我以书信为证,腐草为萤,守望天空,大海和你的记忆。
未完待续,唯不忆拂晓,不盼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