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假后第一天看书,打开买了很久的《每天最重要的2小时》,作者在引言中阐述,富兰克林是一位非常多产的名人,原因是他能够高效的利用自己的时间,而我除了这一原因之外,还认为他是深情的热爱着这些工作。
一个人如果紧紧是出于职责和责任来坚持着某件事情,非常耗费能量。而你如果是深情的热爱,本身更有利于促进精神集中。
我一天中高效的时光是睡后初醒,例如晨起和午睡。晨起在生活中从来没被有效利用过,起的太晚,忙着洗漱用餐,到办公室时已是满脑肥肠。
午睡醒来的效率大不如早醒,只是比没午睡的时刻稍微清醒一些,有时候由于工作紧急,更是没有时间午睡,所以我高效时段,几乎没有用来干任何正经事情。
仔细想来,有些很棘手的问题,在某日神清气爽的清晨迎刃而解。但我个人疏于总结,没有意识到这样的时刻应该用来处理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
今天看了此书,应该把作息时间调一调,早睡早起,在清晨醒来时,可以写一篇文章或者看一本有意思的书。精神集中和不集中,看书和写字的效用大不相同。
还有就是想尽办法让自己做的事情变得有意义,或者去做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情。我这个人不太喜欢坚持,最终引领我坚持下来的,大多是喜欢,而不是责任。
工作和孩子是我生命中最努力的事,少部分是因为责任,大部分是因为喜欢。想通过工作让自己成为一个能干和可以信赖的人,孩子则是因为爱。只有自己真心实意的喜欢和认可,才能无怨无悔,沦陷其中,毫无察觉。
找到一件自己热爱的事,带着激情,运用每天最高效的时段,做出自己最傲人的成绩。努力很重要,找到一个适合人性,乘风破凉的方法更重要,因为后者可以让努力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