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彻底解决英语听力口语核心问题”这是跟读训练营的宣传口号,说实话我不是被这句宣传口号吸引才加入的,对我来说是Ethan老师的英文美式发音太有吸引力了(充满磁性的、干净的、抑扬顿挫的电台DJ嗓音),于是在自恋加自信的驱使下便报名入营了。自恋是幻想着自己通过学习就能和老师一样说一口好听的美音;自信是认为自己学生时代一直在学英语,有和外教中式英语加身体语言交流的经历,美剧、英剧也有着从《老友记》开始追剧、刷剧的漫漫长夜。问题是,我想这么多,跟读营知道么?
好了,聊回正题,在顺利完成跟读营的课程后,经过反思,我再次验证了一个事实,新大的课程(跟读训练营当然算其中比较优秀的)其实不止于教授课程,而是在教授“认知模式”以及“认知升级(建立自己的体系)”。
有一个黑色幽默的例子可以拿来类比于英语学习:新生的宝宝为了探索世界,开始咿呀学语,一定是先学会叫“爸爸”,“妈妈”,再学会叫“隔壁王叔叔”。这个顺序是不能错的,如果错了,会出大事儿的。想像一下,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
妈妈高兴地抱着你,把你揽入怀中,流出了激动地眼泪,哽咽着说“宝宝,你终于会叫王叔叔了……”(这画面太尬,我实在编不下去了。)
我们会觉得这件事儿不对劲,是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其实都是默认有着一套对陌生事物的认知规律的。宝宝出生之后,最先认识的一定是与他形影不离,与他最亲近的人。随着他意识的成熟与完善,才能逐渐的慢慢理解社会关系,认识更多的人。
我们会让宝宝先认识父母,再认识隔壁老王。是因为对宝宝来说,隔壁老王比父母包含着更大,更复杂的信息量。这里面包含着“隔壁”,“王”,“叔叔”三个知识点,宝宝去真的弄明白这三个概念,可能要花上三到四年的时间,在这个过程里,孩子知道了自己的名字的构成,才能真的理解隔壁叔叔姓“王”;知道这个男人并非是自己的父亲,可以惯以这样的称谓。才知道了什么叫做“叔叔”;知道了自己生活的空间和王叔叔是分开的,才能真的理解什么叫做“隔壁”。
当然,如果一个小朋友真的能理解“隔壁老王”的含义的话,那他就不是一个小朋友了。他需要更多的阅历,也可以从“隔壁老王”中获得更多的信息与笑点。而在这个阶段,他对父母的认识,也肯定不会像刚出生的时候一样,他的感情一定会更复杂,更深刻。
所以,当我们从表面去认识“爸爸”,“妈妈”,与“隔壁老王”的时候,支撑和完善我们认知的,不是他们三个人本身,而是在潜移默化中,我们很难注意到的信息点和知识结构。
类比说完,跟读营的同学们应该能了解到Ethan老师每天让我们听10遍原文朗读的模式,其实就是,我们英语听说能力的认识模式从“先叫爸妈,再会叫隔壁王叔叔”的过程的实践应用。回想一下我们中学上的英语课,学的什么主谓宾、主系表、定语从句、状语从句等等,分明是从“先叫隔壁老王,再叫爸妈”嘛!算了,说多了都是泪,自己知道的太晚了。
一篇文章听了140遍,读了140遍,到最后根据语感能大部分背诵,而且和语法、句法几乎可以没有什么联系,说明了学习英语首先就不存在困难和容易的问题。如果你非要抬杠说有的话,那最合理的回答是你没有按照懂得认知规律的好老师教的方法做。
认知模式说完,再说说体系的建立,上文例子中提到的认知过程中潜移默化很难注意到的信息点,我想跟读营的同学们也都被告知重点在哪里了:停顿、连读、失爆、弱读、句重音和语调(每天一个重点练习);至于结构层级也有提及:首先要固定单个音素(音标)的发声正确,接着注意和意群有关的语调,词与词之间的节奏感,最后反复练习停顿等一系列的口语技巧。话题再转到类比的例子里,这些知识点就如同“隔壁”,“王”,“叔叔”三个知识点对一个小朋友的复杂度一样,对于像我们这些一直用中式英语发音的“长不大的小朋友”来说,我们需要耐心和反复练习,才有可能认知升级或者说建立体系。所以再次强调顺序不能反。出生就叫出“隔壁王叔叔”虽然挺奇幻但是后患无穷,要尽量避免猥琐发育。
写于农历丁酉年除夕夜
祝看到此文的朋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学习进步!
(类比文字非原创,欣赏原作者的文字,用之以完善我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