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应该分好多种,最直接就两种,一种两个人都单身,一种俩人或其中一人有身份。我想第二种最可恶。我是最可恶的那个。
每天下班七八点大家陆陆续续走了,我还得在办公室录资料。我属于胆子特别小的那种,从小就是一个人都不敢上厕所的那种。恰好我旁边新来了个同事,处了两天惯了索性要求他和我一起录资料,每天晚上偌大的办公室只有我们两个人,说说笑笑。虽感觉不妥,但还是努力说服自己,别想那么多。
今天我和同事照常九点多出办公室,他手里提着我的饭盒我们一起走出写字楼,正说话时他突然顿了一下说:我对象来了。这时我才注意到光线不好的路边站着一个个子不高瘦瘦的人。我接过他手里的饭盒,他快步走向那个黑影,有意要拉开我们之间的距离,可能他也觉得快走一步都可以减少后续麻烦。我在后面,手机真是缓解尴尬的“利器”我拿着手机走在两人后面开始和客户没话找话,同事想起我的存在扭头才有个简单介绍,我故作大方的搭了两句话,我看到她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粉饰过的脸白的有些反着油光,很普通。出于礼貌,自然说了同事平时如何表扬她等等云云之类,她有些害羞一直低着头走路。然后,声音很小的回复我的问题。终于走到公交自行车站点,当我骑上公共自行车一个人时,心里觉得愧疚,我在干嘛?每天和一个有女朋友的男生待那么晚,真的没有办法避免还是我本来就想呢?曾经我也有过男朋友,只是单单喜欢他的女生坐他对面我都生气的不行。现在呢?剧情加倍反转,我却成了那个“讨厌”的人。这个女生有权利生气,如果今天站在哪里的人是我,我会想什么?会难过吧。
常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二那年,我和另一个男生同学生会,第一次见他是在大会议室,第一次有了时间静止的感觉,他好帅。虽然明明知道他有女朋友,但还是忍不住靠近,后来终于等到他们闹分手,我想机会来了。可后来,这场闹剧终究以他们和好,我们形同陌路为结局。
可能你会得到一时,可终不会长久,也许是被原配,也许是你还不知道的小四小五。
大约,我们的青春都少不了“暧昧”遇到一个心仪的人,也许根本就没来得及想其他,只是想单纯的靠近靠近,可这足矣带给其他人伤害,伤害别人的我们曾也受到过伤害。为什么不能克制一下,坚决把握住底线?当你意识到时,可否换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