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一:产品是商业变现的基础
移动互联网之下,产品的地位史无前例地重要,因为产品是降维打击下唯一一个无法割舍的要素。无论是过去基于企业、用户、产品之下的传统商业运作结构,以产品作为连接的关键;还是今天从连接到联结,企业、用户、产品融为一体,产品成为最有影响力的节点,甚至成为品牌广告的载体,产品在更细分的商业趋势中显为更为重要。
不基于产品层面依托而进行的创业,都是伪创业。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传销,利用人的贪婪欺骗和欺诈用户的企业,游走于三四级城市,不能创造用户价值,没有具体的产品价值,就是一个骗局。
公理二:渠道是信息交换的基础
传统的商业逻辑:消费者洞察-品类区隔、品牌定位-产品制造-产品代言、制作-传播-招商会-渠道-终端。
移动互联网的商业逻辑:用户、交易、口碑、追销。本质上做用户经营,本质上就是圈人。圈人不是圈人头,圈的是人心,玩的是人格魅力,是一种重在感性与场景的以魅力吸睛,以体验动人的女性思维,核心模式是C2B,更多地体现在时间上的占领。
移动互联网的渠道将趋向于人以及基于粉丝构成的社群。
公理三:定位是认知落点的基础
一个以产品为导向,一个以用户为导向。
以产品为导向的产品品类只能纵向切割运作,所以如果有新的产品,最好的方式是建立新品牌、子品牌,否则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认知混乱从而稀释了品牌价值;而以用户为导向的社群品牌,则以兴趣、理念、信仰为标签,用户喜欢什么,社群顺势推动即可。这样就可以提供多元化、复合化、立体化的产品和服务。
另外,商业本质不变,物化载体不变,人性诉求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