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承认,我是一名妓者。
妓,为卖淫或者以歌舞娱人的女子。我非艺妓,所以,我只用躯体而得以苟且。
我听过最荒乱的言语,见过最肮脏的男人,徘徊过无数人之间。我知道你们的语言是多么的不堪入目,而现在,我根本无屑于只言片语。
或者,某人会说一份正当的职业也可谋生,何必为妓为生。这是我听过最动听的建议,让我感动丝毫。我不会回答,更不会反驳。我知道,我连一个微笑都不会给你们。
今夜的雨很甜,今夜的阳光特别的璀璨,今夜的夜很冷。刚刚送走一个满脸胡茬满身泥土和各种怪异味道的男人。我从来都不知道浏览过我躯体的人是什么模样,也从来不在乎他们是否金银满贯。他撇下砍价后的些许零钱,我随手抓起来扔进一个抽屉,披上一件很久前的风衣,坐在门口的门槛,或许,我在等着下一个“顾客”,或许,我也只是丝毫慌乱。
我没有任何妆容勾勒。
我忘记了身上的衣服是什么材质,似乎是某年某个人在对我许下一世承诺时的礼物。似乎是。
苟且是一种极其具有的能力。仰头,阴暗交织,我看到一群飞蚁爬虫在路灯下盘旋。这个路灯是这条街街头最后一盏。一间破落的平方,鲜有人知我的职业,除了从不得见碰面的邻居。
没有爱,没有恨,没有情,没有亲,没有包括这一切的奢侈品,踽踽独行。
我承受了太多的唾骂,并非丝毫的不在乎。曾经,也热血沸腾歇斯底里为了爱情,应该说是在被最爱的人灌醉后为了所谓的颜面与同3个他最铁的“朋友”凌辱前,我曾经那么相信他那么爱他。多少次死亡的召唤,多少次崩溃的边缘。
命运是多么的公平,想长命的往往意外,求死的却依然苟且。我嘲笑命运的公平相待,3年7个月13天。
我迎来了第一个客人,满身泥巴。他告诉我他姓周,是某个农村来的施工队,一家老小都指望他炎热下薄弱的收入。匆匆离开。5年未归的他最终还是第一次找到了。或许我应该为之动容。
天朦朦雨,我洗了足足5个小时的身体,彻夜未眠。然而,我这仅仅为了苟且依然跳动的躯体。可怜更可悲。极为有限的能力,我的工作似乎也并非面目全非,至少,在我接近死亡之前是这样定义的。
我不知道你们是否也有过这样冲动:一整天都站在雨中,看路人匆匆流过。我承认,我已经这样过无数次。
流言总是散播的极其迅速,就像一颗榴莲被加热,扑鼻恶熏。我现在就像那颗榴莲般,已经“名望出众”。
(二)
不得不说,这份工作实属妙不可言。
很快我迎来了我的第二份生意。可想而知,是老周给我介绍来的“生意”。
我应该是由衷的才对吧。
他没有太多的语言,简单的交流:
“能吗?”他手里的烟灰快要跌落,一点点青烟透过充满长长鼻毛的鼻腔喷涌。
“200。”
我看到他搁在我桌面上的烟,应该是4元一包的xx牌香烟,我学着他点燃一根,深深一口吸进肺里,被呛的满眼泪花咳嗽不停。他撇了一眼,轻蔑的一笑。
我勉强抽完了剩下的所有。开始一点点褪去衣服。
他的粗鲁让我再一次反胃。他用尽了力气撕掉了我还仅存的一件蔽体物。
他试图亲吻我的嘴,我躲开。
他再次试探,我还在躲。
第三次,他不再试探。一只手掐住我的腮,我无法喊叫也无法反抗。最终我还是咬破了他的嘴唇,他用手背抹去暴露的血迹。狠狠的一个耳光在我的左侧脸颊落下,我强感晕眩,再也没有力气反抗,任他宰割。
似乎半个世纪之久。他撇下200块钱和那包仅存无几的烟。转身离去。
我还是强撑着爬了起来,再次点了一根廉价的烟,尝试又一次吸尽,可事实是,我再一阵眩晕后干呕很多次。
我没有擦去身上留下的他嗤鼻的味道,昏昏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