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幻小说的阅读仅仅止于二十年前中考时挑灯夜战的卫斯理系列小说,而从那之后它几乎就成为我阅读的雷区,一是看得云里雾里太伤脑筋,二是我实在受不了这种读毕后怕噩梦连连,每日担惊受怕生恐被外星人裹挟劫持的科幻类作品。
直到某日机缘巧合,我在书桌上不经意地发现了这么一本炫橙色封皮的书籍——《神们自己》,虽然名字取得哗众取宠,但封面好像与最近读的几本消遣类的小说一脉相承,我就随手抓起读了几页。
才翻到第一章第一页就相当震惊,故事从第六节开始,有如电影用插叙的手法把矛盾集中呈现,然后再将前因后果娓娓道来。之后,细细品读完全文,简直对大神阿莫西夫崇拜得不可遏制,虽然明知书名自有来历,但私心里认定了这书名中的神一定指的就是作者自己。
书名的由来
《神们自己(The Gods Themselves)》,这个标题出自席勒描写圣女贞德的剧作中的一句话:面对愚昧,神们自己也缄口不言。(Against stupidity the gods themselves contend in vain.)全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面对愚昧……,第二部……神们自己……,第三部……也缄口不言,可以看得出来这些标题都是分别借鉴了圣女贞德中的这句名言,把它们联系在了一起就有一种明知结果却束手无策、垂死挣扎的悲怆感。
那么书中的神们到底指的是哪些人呢?为何他们要如此明知故犯呢?
神是不是指第一部中的隐性主角,在地球上受到众人追捧的电子通道之父哈兰姆,那个明明知道电子通道可能引起太阳爆炸却尽力隐瞒一切的男人?
还是第二部中那些制定法则的高等生物,只顾眼前利益而宁愿牺牲地球人的卑鄙长老们?
或者是第三部中为了打倒哈兰姆不惜移民月球的小人物,曾经的化学天才后来却碌碌无为,直到在月球才找到自己生命意义的狄尼森?
……
我想神只是一种虚指,它是指那些难能可贵保有本性的人。产生万事万物的宇宙高高在上,冷眼注视着人世间,看人们为了利益不惜一切的愚蠢,看人们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和盲目,看人们为了名利能颠倒黑白罔顾真相的卑劣……也许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善恶并存,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都是战场与争斗。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一直是善与恶的交替斗争史,是不停地退步回旋曲折地上升,区区少数人能够拼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与恶相斗,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他们能够不与人同流合污,坚持自己的本心,披露真实辨别虚伪,这种行为的本身也是一种近乎于神迹的奋斗了。
三章详解
故事的第一部分主要阐述的是一个叫拉蒙特的小人物的反抗史,拉蒙特毫无疑问是整本书中塑造得最有性格最丰满的人物,他面对已经成为神明的电子通道之父——狂妄自大哈兰姆的处处打压,拉蒙特不畏艰险绞尽脑汁要做出成果震惊世界,可惜历史永远不是童话,一个毫无背景仅有学识的泛泛之辈如何能够蚍蜉撼大木?他的坚持与努力越发给自身增加了悲情的砝码,几乎成为了别人眼中的笑料。可偏偏是这样固执的人物越发容易打动读者的心,一个人单挑的一整个科学界一整套体制,为的不是利益只是为了争一口气,这种偏执得近乎疯狂的个性真有将生存还是毁灭汇聚一起的钻研精神,所以在他的叙述中我云里雾里地明白了通过电子通道交换物质的宇宙法则,也明白了作者笔下暗暗讽刺的社会现象,真理并不是被大多数人了解与掌握的,很多事实永远只潜藏在冰面之下。
第三部分的主人公塑造虽然薄弱了很多,但月球移民的生活方式却是用无以伦比的精彩方式呈现的。作者通过一个月球导游的各种吐槽让人捧腹的同时不禁暗自思考,人类总是自己为是地作为造物主神明而自居,可事实上在他人的眼中地球人不过是群无知无德的跳梁小丑而且还被月球人鄙视为地球佬儿。其实月球人有月球人的生存生活方式,尽管他们没有见过盛开鲜花的草原、水光潋滟的湖泊、水天一色苍茫平静的大海,没有吃过真实的果蔬肉饭,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鱼非子,焉知子之不乐?短视的地球人如何明白月球人的快乐和悲哀,同理月球人也不能理解地球人熊熊涌起的八卦猎奇之心,不过他们根本不在乎。有同理心是一种很棒的行为,要是能做到求同存异不勉强不同化尊重对方已经难得了。
所有读者一定都认为书中三个部分第二部分最为精彩,这不单单是它描述了不可名状的平行空间中的物质形态、生命、生存、生活方式和与地球人截然不同的生命历程,这些奇思妙想令人拍案叫绝,可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第二部分行文中蕴含着让人无法自拔的悲情,哪怕是平行空间中的奇异生命也一样拥有晦涩阴险的人心。
平行空间那里那里的生物与人类差异很大,可又息息相关。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是三位一体两男一女构成——由理者、情者和抚育者共同组成,理者精通思考善于学习,抚育者照顾家庭抚养后代,情者地位特殊是将三者结合统一的媒介,三者之间心电感应强烈,是心心相印的一个整体。最难以想象的是它们形态差距甚大,既没有固定的形状、习性,而且身体也能够随意舒展蔓延,甚至可以改变自身的密度,真是群像迷雾似的生物,我几乎就把它们想象成《降临》中的章鱼样能伸缩的八爪怪或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龙,能大能小,能伸能缩,若隐若现。
平行空间中不单单有普通生物还有一种超越了普通生物有如神明般的智慧生物——长老,它们密度极高敦实粗壮,知识渊博丰富但冰冷阴险,它们罔顾其它物种的命运,明知一切可能毁灭依旧徒劳地垂死挣扎。
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东野圭吾《白夜行》中的名言: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一天中,太阳会升起,同时也会落下。人生也一样,有白天和黑夜,只是不会像太阳那样,有定时的日出和日落。有些人一辈子都活在太阳的照耀下,也有些人不得不一直活在漆黑的深夜里。人害怕的,就是本来一直存在的太阳落下不再升起,也就是非常害怕原本照在自己身上的光芒消失。
在平行空间中的人们也是如此地惧怕太阳的离去,因为它们以阳光为食通过晒太阳吸取养分,而太阳越行越远却意味着一切的终结,所以为了生存它们不择手段不顾后果。看到这里忽然觉得人心都是悲剧,明明知道这种毁灭性的结果,可是只要眼面前还有利益,还有价值,就选择相信,有时候即使是毫无可能,人们也常常固执己见冥顽不灵,不是人们不愿意去相信真相,而是他们不愿意去面对真相带来的后果。
结构新颖,内伤颇重
本书是由三个中篇组成,它们相对较为独立,但又互为因果彼此牵连,有评论说这种拼装式长篇对于黄金时代的科幻作家们其实很常见,可惜我读的书不多,自然是分辨不出来的,不过这种拼接式的长篇的确让人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平日行云流水的文字看得多了,读读这类烧脑加科普的科幻文章,就自然而然地欣赏宇宙的奇妙与无穷无限了。
小说采取了非线性叙事,运用多种视角进行故事的勾画,先从人类自身的视角展开,然后再从平行宇宙的外星人视角补充故事线索,最后回到月球人类自身完成救赎。三个章节基本上就是按照时间顺序铺陈开来,但作者在时间、地点、人物、情节的随意快速切换,可以说是他用笔太过任性,也可以说读者阅读时有一种纵马飞奔的快感。作者不停地切换视角,就好像电影中展示不同人物的构想、心思和细节,既加深了小说的层次和丰富性,又给读者一种寻找秘密欲罢不能的推力。比如第二部分一直保有的悬念在结尾时揭晓,这个答案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前面的大段铺垫也让人明白了结局的殊途同归。三位一体的家庭成员永远地结合在了一起,成为了长老这种密度最高,形态最固定的生物,而它们的目标也变得更加一致地统一,为了生存不择手段。
但是小说并不是只有一面倒的吹捧之词,故事叙述时内伤颇重。比如小说整体风格不够统一,有一种拼贴兜凑的感觉,第一部有大量的对白和人物描写,那些对白尚能凸显人物的勃勃生机,衬托出拉蒙特那种打不倒小强的亢奋劲儿。第二部对外星环境场景和细节的描绘超出了我的认知和想象范围,第一次阅读只觉得那些描述有种惊心动魄的美,对白更是轻松简短,生机勃勃地有不安分的气息。而到了第三部时,月球人物场景的描写可圈可点了,而暮气沉沉的老博士狄尼森和月球导游之间的对白就乏善可陈太过枯燥平直了。读着读着觉得两人不像是在恋爱,倒像是无聊乏味得搭伙或是为了科学献身,很难在字里行间或细节中读出爱情里荷尔蒙发散的味道,好像对于科学家的描述就是如此不解风情不通世故的老怪物,即便面对月球导游这样的美女,狄尼森也表现得非常克制,相较于爱情他似乎更加关注人类的未来,好吧,整部小说中最大的硬伤就是爱情,一个为了爱情为了未来而勉强去爱的月球人和一个人事不通的老古板谈情说爱还真让人伤脑筋,远远不如杨翁的爱情来得荡气回肠空前绝后呢,这段生硬的爱情倒不如没有来得畅快。
结语
所以读罢此书,很多的时候人会从不同的角度产生不同的想法:平行宇宙到底是怎样的?是不是我们所处的世界其实是梦幻泡影?你所认知的一切真的就是这个世界的全部吗?还是仅仅只是别人觉得你应该知道的这些呢?你所谓的独立思考所有的想法真的是自己自然而然产生的吗?你推己度人的时候是不是发现你的想法其实与他人完全不一样呢?当你有机会知道事物的真相,你是否还有勇气破釜沉舟地冒险去披露这一切呢?……
答案怎样都并不重要,毕竟人类的愚昧就摆在眼前,而作者阿西莫夫在扉页的留言却异常醒目:“献给人类——愿与愚昧的战争终将有胜利的一天。”
愿善定胜恶,天下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