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去写去做
有一位文友(锦瑟的流年)说:“喜欢就去写,就去做,比天天刷视频有成就感哦。”
我赞同这个说法。对于一些人来说,并不会在刷视频之中学习,也很难学到什么,主要就是娱乐。有人说,人生不就是乐一乐的吗?感觉不全面。人生固然需要快乐,但不能简单地娱乐至死。就好比一头猪,在一生中,吃了睡,睡了吃,高兴的时候还可以嗷嗷叫两声,确实蛮快乐的。但人生的快乐,不仅仅只是吃喝玩乐,如果认为是,那么,感觉有点虚。
假设,一个人有钱,有一辈子花不完的钱,那么,他会不会就一辈子坐吃躺喝?应该不会,他会去追求更多的成就感,否则跟圈养的猪有什么区别?
我也认为,喜欢就去写去做,比总是刷视频玩游戏有意思。虽然,我认为写作也是一种娱乐方式,但这是对于写作者本人来说的。而如果写文章写得好,写得有意义,那么,也是很有成就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