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的功能首先是遮掩私密处,其次是防寒防晒。西方人称衣服为遮羞布,两性道德伦理开放直率。国人不甘落后,迎头赶上。首先是珠光艳照,接着是低胸短裙的秀女,后来是坦胸露乳的劲姿,时尚掩体少得瞠目,已失去遮挡功能。
七十年代,新锐女作家出诗集,题献给自己的祖母,标题刻意标新立异《不穿奶罩的诗人》。够劲够恣肆?但是,三十年后,仍然没人敢出一本诗集《不穿内裤的诗人》。爱人尚且不曾了解自己女人身体的全部柔软,不能承接它所有的芳香,而内裤,默默地做到了。也许内裤是比爱人更亲密更不可缺,是最温柔与最残忍的最后一道防线。
俄彼得大帝1717年去巴黎溜达,骑马过街,一位妇人一不小心,在他坐骑前方摔了一跤,顿时春光大泄。女子窘极了,沙皇却只带着玩味的心情在回忆录中写下:天堂之门在我面前訇然打开。这一跤,是一个明证,让我们知道,十八世纪,全世界最时尚的城市,女性是不穿内裤的。而事实上,当时整个西方皆如此。我们现在朝夕相处、须臾不可离的内裤,原来历史这么短。
摸金校尉发现过七千年前兽皮腰带的残片,古希腊的男人用麻布缠腰。非洲蛮荒部落,男女们缠腰的厚布,但那是作为外裤而存在的,而且是劳动人民为了防止下半身受伤的工服。因此有历史学家怀疑,古希腊只有奴隶才用缠腰带,而自由民在长衫下面是一无所有的。无论男女,赤裸,显然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一直延续着。西方社会学学者威勒所著的《内衣史》这样说:直到18世纪晚期,女用内衣只有一些罩衣、紧身内衣。很明显,这里没有内裤。古装色情片女主角解开累累赘赘、重重叠叠的长裙,哗一下堆成一座裙山,而她瞬间全裸。
整个中世纪的欧洲都没有内衣的概念,里衣只是为了保暖,以及在外衣跟从不洗澡的身体之间进行隔离,以便不用常常洗外衣,妇女穿的里衣就是保暖需要一层层添加的衬裙。较炎热地区的东亚女性,洗澡频率高,她们就在裙子里面穿长衬裤,有人称之为闺衣。闺衣在文艺复兴时期传到了欧洲,慢慢改装成了束裤,长及脚踝,用带子在腰部和腿部束紧,形成灯笼状。这种束裤,在当时主要被视为东方情调的一种。
内裤的流行,是从妓女、演员或其它色情业女性开始的。到十九世纪中期,妇解分子开始呼吁女性走出闺房,更多地参加社会活动和工作。要干活,身手轻便是第一要素,因袭千年的及地长裙,是极其不利于行动的。于是妇解分子们建议女性们改穿及膝中裙,同时配合一条宽松的、长及脚裸的裤子。这种裤子被称为家居裤、休闲裤及秋裤内裤的通称。芳香的花不一定好看,会说话的人不一定能干。精致的女人看她的指甲,感性的女人看她的文章,浪漫的女人看她的睡衣,高贵的女人看她的内裤。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欲知世味须尝胆,不识人情看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