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小北是个不婚主义者,30大几了,就是不结婚。
自己贷款买了房子,自己找装修公司装了房子。工作上进,生活自由,她感觉很好,非结婚干嘛?
当然,她有男友,相处了好几年,小北不结婚,他就那样吊着。
小北说:“我不认为结婚很重要,我跟父母说的很清楚,我自己有工作,自己赚钱养自己,也可以随时孝敬爸妈。不用抗粮抗气罐,换灯泡,捅下水道,这些我自己都会。所以,我结婚干嘛?
嫁个懒歪歪的,我每天下班为他洗衣做饭?累。”
我无力反驳她,想想现在的女孩子,还真是越来越独立。男人在家里的作用似乎越来越弱了。
再看看居高不下的离婚率,真的五味杂陈,一入围城,就像人了雷区,说不上哪一下就踩雷了。然后炸得分崩离析、体无完肤。
然而,前几天,忽然收到小北的请柬,要结婚了!
我问她为什么又改变想法了,她沉默良久,伸出胳膊,让我看见一条鲜红的疤痕。回忆到:
“卷卷姐,看,这是烫伤。那天我自己在家做饭,不小心烫的,当时我以最快的速度拿到水龙头下冲洗,可是烫得太狠了,只要挪开,就会灼痛,家里没备烫伤膏。
那一刻,我想,谁能帮我一下就好了,于是我拿起手机给男友打了电话,他嘱咐我先冲洗,赶紧买了烫伤膏,驾车来我这里。
我就现在水龙头前一直冲,半个小时后,他来了,我都快站成“木头人”。
她很快给我涂上了烫伤膏,我就那样举着一只胳膊,变成了半个“残疾人”。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他在照顾我,我说我能行,他说烫伤怕感染。
看着他出出进进,为我买菜烧饭,我忽然感觉有点对不住他,平时,对于我来说,这些活都不是活,现在我做不来了,才觉得有一个人,一个家里的爱人,应该有必要。
更何况,他和我处了3年多,平时都依我性,任我呼来喝去,不曾对我有什么要求。那不过是他在意我,所以不想忤逆我。
我开始动摇,或许需要给我们两个一个家?”
“那是什么让你下定决心了呢?”我继续追问。
“有一天,他加班到很晚才回来,那时候,我的胳膊已经好了6成,好多事情能自己做了,我不想让他来回奔波,原本,他住的公寓里公司很近,可是他还是不放心,坚持来给我送宵夜。
我正津津有味吃着宵夜,看他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这段时间也真是难为他了,我开始心疼。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的感觉,心里只有我自己。以为两个人各自独立,互不相欠,也挺好。
那个晚上我想,假如我俩同在一个屋檐下,也许很多事不用重复做两次。
比如烧一次饭,打扫一次房间。1+1也许小于2呢。”
“然后你就下定决心了?”我继续追问。
“他的一个举动,让我打算结婚了。
我吃完了宵夜,打算帮他脱了衣服,让他舒舒服服的睡觉,谁知,他醒来条件反射一样把腿一蜷。
“别碰我,脚臭。”他忽然来这么一句。然后跑到浴室去洗。
他知道我有轻微洁癖,所以平时都是把自己弄齐整来我家。今天实在因为太累,所以才睡着了。
卷卷姐,一个人,对你掏心掏肺,你还能把他拒在婚姻之外么?”
1、面对婚姻的围城,每个女孩都有着浪漫梦,都想做城堡里那个幸福的白雪公主,只是步入复杂社会,她们又把自己武装起来,穿上厚厚的铠甲,以为可以东挡西杀,自由驰骋,在围城外逡巡,不敢入内。
2、男人的顺从和好脾气,很大程度上因为他在意你,并不是他软弱无能。女人应该客观分析,褪去厚厚的铠甲和有色眼镜,那份贴心的爱会温暖你的一生。
3、婚与不婚,是每个人的自由。不婚的人认为省却了家庭责任,少了很多大麻烦。在我看来是个精致的己利主义者,还是懦弱的表现。
不结婚过得也挺好的人,其实,结婚也会过的挺好!您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