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陪同事去看房子,走到腿酸。
我们去的地方离市中心有点远,但离公司也就三个站,比现在她住的地方近得多。她每天都要六点多起来,七点就要出门,因为她需要搭一个半小时的地铁才能到公司,还经常三四趟地铁都挤不上去。
我们看的房子位于城中村,那里有很多自建房,彼此挨得很近。只要到广州,无论是在哪个角落,你都能看到握手楼的踪影,里面住着密密麻麻的打工者。
我们看了好几个房间都不满意,因为四面都没有光,开窗就能看到别人晾晒的衣服,阳光根本照不进来。同事开玩笑说:“我有时候真怕邻居会把我的衣服收走。”
最后我们要求房子一定是有一面是不能被挡住,要不然整天开着灯,房间阴沉沉也是很可怕的。最后看到一个单间条件还算可以:阳台那一面没有被挡住,配有空调、洗衣机、抽油烟机、桌子、衣柜,还是新装修的房子,楼下附近有超市、菜市场,900块一个月。好的房子就像漂亮的姑娘,你不主动点,就很容易被人抢走。同事考虑了一个晚上,决定租下来。
和别人一起看了这么多家房子,自己毕业后找房子也是跑了好几处地方,发现大家都会非常看重光线问题。但阳光这东西,不是本来就是自然资源吗?而如今,我们却在变相为这「免费」的阳光付费。
曾经有一个异想天开的西班牙人安吉拉斯·杜兰,她向当地一位公证人注册,将太阳登记为她的财产,称所有使用太阳的人都必须付费给她。更好玩的是,美国前副总统戈尔闻讯将她告入法庭,要她为全球变暖负责。
太阳当然不属于任何人,但我们却已经为阳光付起昂贵的费用。那些掌握土地资源的人,连同我们生活最珍贵的光源也一并夺走,还向我们售卖,可谓是贪心之极。可生活就是这么残酷,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