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杂感系列之二 】
诗人余秀华和画家弗里达是我很喜欢的两个人。瞎琢磨她俩时,突然意识到她们在做同一件事——抡起二尺长的杀猪刀,对准自己,一刀刀猛挥下去,手起刀落,人皮褪去,留一地血水和人体零件,心脏还血里呼啦的怦怦跳呢。
干掉肉体,让灵魂裸露——这是她们共同的“镇痛”方式。她们用这样的方式成全了自己。
八年前,我第一次在网上看到弗里达的画。她的自画像,画风血腥、诡异。初看时,说实话,有点恶心,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好像也被抖露出来似的。那种惊悚和震撼,至今记忆犹新。她的画让我对她这个人产生了浓厚兴趣。
余秀华,两年前从网络上一夜爆红的女诗人,是真正用心写诗的人。平心而论,那首让她红的发紫的《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到今天,我也仍觉得,甩出很多文联诗人的所谓诗歌N条街。《锵锵三人行》曾做过三期关于余秀华诗歌的节目,第一期里,许子东老师对她诗的点评非常精彩,说出了我想说但水平所限说不出的话。那阵子,我搜集了几乎关于余秀华的所有访谈,认认真真地一一看过。终于弄明白了她为啥能写出这样的诗。
弗里达和余秀华,一西一中,一古一今,一个画画一个码字,却有很多相似之处。其中,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她们都是病人。生理的病痛能彻底摧毁一个人,也能重新塑造一个人。病是纽带,链接人的灵与肉,生与死,愚钝与敏感,孤独与自由。
我猜想,弗里达一生做手术的次数没准能载入吉尼斯。死前,医生不让下床,她就叫人把她连床带人一起抬到自己的画展上,才肯咽气。余秀华天生小脑瘫痪,走路摇晃。她生性敏感,在小村里像异形一样活着,背着家人偷偷摸摸写了十年诗,一朝成名天下知。都不是偶然。
借我一生。大病之人对这句话大概都深有感触。死过一次的人,大多不再怕死。既然每一天都是赚来的,还怕啥?!很多人大病复原后,把每一天都当作末日活,尽情撒欢。死而后生,孤独终于熬成自由。弗里达的啪啪对象不分男女,看似荒淫不羁;余秀华扬眉吐气后,用版税打发了多年名存实亡的婚姻,自由了。有多少释怀后的随性洒脱,背后就有多少昔日对病痛和生活的忍辱。人们只看到琥珀美,有几个会想到那里面的昆虫死前的感受。
在她俩身上,某一方面的“缺陷”,经过时光的考验,不仅没有打倒她们,最后反而是她们成为那个独一无二自己的助力,神奇!有句广告词说“男人,就得对自己狠一点”,这句话,也适用于弗里达和余秀华这两个女人。如果弗里达没有遭遇那场车祸,她会拿起画笔吗?余秀华没患脑瘫,她能坚持写诗十年吗?她们还会有现在的成就吗?呃......祸兮福之所倚,老子威武。
弗里达离我们似乎有点远,从时间到空间。我更想多谈谈近一点的余秀华。
余秀华的诗到底好在哪里?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想明白。思想上格局大、有气象;语言上质朴、细腻;想象力丰富,情感克制,文字凝练,直指人心。除了这些,总觉得还有点什么,但又说不清。直到有一天,脑子里冒出《我爱你》的画面,一瞬间,灯泡亮了。读她的诗,会让人升起生而为人的尊贵感(另外,还有不屈的倔强感和混不吝的力量感)!对,就是这种感觉!其实,每个人都在一定程度上憋屈地活着。尊贵感不是靠名片上多印一串头衔、去哪个顶级商场消费能获取的,那是面子。凡是外在的、附加的,都是浮云。真正的尊贵感是由内而外的,是本质的、夺不走的。就好比一个穷人,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可衣服整洁干净,TA举手投足怡然自得,不猥琐、不谄媚。这就是尊贵感。传世的经典文学作品几乎无一例外的在向人们传达一个意思:请记住,你是一个人。
在读余秀华的诗、想起这个诗人时,我常常在心里嚎啕大哭。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女人,面对自己的不幸,不卑;面对外面的花花世界,不媚。心,不任人宰割,始终是自己的主人。她的文字高贵、干净,与她现实生活中“农民”、“脑瘫”这些被硬贴上去的标签对比鲜明。看采访视频,她的很多话都让我深深折服,惊异于她的冷静和理性。谁规定的农民就不能写诗?谁规定的残疾人就得矮人一截?余秀华像陈真踢馆一样,怒吼一声,去你妈的,姑奶奶不信邪。嗯,她就是这么拽。作品是作者本人思想状态的反射镜,作者和作品就像连体婴,不可分割。什么样的内心就会孕育什么样的文字。余秀华能写出这样的诗,不奇怪。
2016年,我买了《月光落在左手上》。此时,距余秀华一夜爆红时隔一年多。喧嚣散去,扎堆去她家采访的记者们大概都散了吧。她还住在横店村,还在写诗写散文(成了签约作家),走路还是摇晃,她的文字就像她的摇晃,都经得起时间考验。
郭德纲说“艺人啊,拼到最后,比的是文化。”(别看老郭段子荤,骨子里是个旧社会的读书人)。卖艺的、卖画的、卖字的,最后都得用作品说话,这和厨子用厨艺说话是一样一样的。菜品卖相好不好,味道怎么样,人家买不买帐,和厨子颜值高不高没啥关系,靠的是n次颠勺练就的手感,这是看家本事。画画的和码字的,说白了,最后拼的是对自己的认识、对生活的反思和对世界的探索。画和字,只是老和尚指月亮的那根手指头。
时代像疾驰的列车,车厢里的人们目光慌张,心乱似麻,不知道时间的洪流要把他们带往哪里。但总有那么一两个人很特别,他们镇定自若,磨刀霍霍,对准自己来回比划,誓要把自己开膛破肚。他们知道,唯有把自己大卸八块,把自己看清楚了,才能看清自己身处的世界。
鲁迅说“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 ”敢向自己挥刀的人,不是精神病,就是大智大勇之人。在后者身上,我分明看到了“人”是什么。
写于2016.7.12
修改于2016.8.12
附:
《我爱你》
作者:余秀华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
这人间情事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
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
提心吊胆的春天
【诸神的恩宠座右铭】
认认真真读书,老老实实码字。做一个不给自己贴任何标签的码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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