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为先秦楚国文字,无法输入,只能按释文解读。采取“以经解经”的方法,不引述本书之外的概念,只凭借楚简中2046个字,前后文互相印证,贯通内在联系,窥究老子原旨。
甲组第1编第1章相当于王弼《道德经注》第19章
甲组1.1.1、绝智(知)弃鞭(便),民利百倍。
【注】
绝:《说文》断丝也。
智:王弼作“知”。二字互通。
弃:帛书作“棄”。古繁体。
鞭:帛书作“圣”。圣,从耳,呈声。甲骨字形,义为“即善用耳,又会用口”。裘锡圭读“辩”。崔仁义读“鞭”。廖明春“鞭”为“辩”字之借。《广雅》辩,慧也。刘信芳读为“便”,训为“利”。河上公注“善者不辩”:辩,巧言也。孤鸿注:辩,善用口也。
民:遂州本作“人”,避“李世民”讳。
倍:帛书甲本作“负”。高亨、董志安“负”、“倍”古音同。
【释】
“绝知弃辩”,各传世本作“绝圣弃智”。
案:“知”、“智”互通,“辩”、“圣”义近。盖古人误解“圣”为后世之“圣人”,抑或战国中期非儒派刻意改之。“辩知”二字连用见下:
《商君书·外内》:“奚谓淫道?为辩知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
《战国策·东周策》:“﹝ 石行秦 ﹞谓 周君 曰:‘君不如令辩知之士为君争於 秦 。’”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大忠无所拂悟,辞言无所击排,乃后申其辩知焉。”
《荀子·性恶》:“夫人虽有性质美而心辩知,必将求贤师而事之,择良友而友之。
【译】
罢黜聪明,抛弃巧言,黎民百姓会得到百倍的好处。
甲组1.1.2、绝巧弃利,盗恻(贼)亡又(有)。
【注】
巧:刘信芳读“权”,谓财富之“重”。廖明春读“考”,训为“巧”。《说文》巧,技也。《墨子》利于人,谓之巧。
盗:裘锡圭读“左见右兆”,借为“盗”。
恻:释文作“恻”,读作“贼”。马叙伦训为“跖”,系由春秋大盗“盗跖”而来。
亡:帛书作“无”,王弼本作“無”。
又:各本均为“有”。二字互通。
【释】
“绝巧弃利,盗贼亡有”,在各传世本“绝仁弃义,民复慈孝”之后。与下句语序颠倒,含义无重大差别。
案:释文“左丂右攵”,“巧”字左工右丂,均读丂( kǎo)声。廖说可从。释文“上贝下心”,“贼”,败也。从戈会意。《庄子·杂篇·盗跖》疑为庄子后学所作,借用盗跖的故事讽刺孔儒学说,马叙伦以“盗跖”训“盗贼”依据不足。
【译】
断绝巧匠,抛弃财利,抢劫偷窃的人就不会出现了。
甲组1.1.3、绝伪弃虑,民复季子。
【注】
伪:各本皆作“仁”。释文“上爲下心”。廖明春训为“化”。《说文》化,教行也。
虑:各本皆作“义”。释文“上虍下且下心”。裘锡圭训读“虑”。《说文》虑,谋思也。
民:遂州本作“人”,避“李世民”讳。
复:各本皆作“復”。古繁体。
季:帛书甲本作“畜”,帛书乙本及各本作“孝”。
子:帛书作“兹”,各本作“慈”。
【释】
“绝伪弃虑”,各传世本作“绝仁弃义”。
“绝”字,许抗生读“伪”。《说文》伪,诈也。徐锴曰:“伪者,人为之,非天真也。”《荀子》:“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
“虑”字,池田知久读“虑“,崔仁义、袁国华、韩禄伯同。高明疑为“仁”,庞朴、季旭昇读“作”。刘信芳读“怚”,《说文》怚,骄也。陈伟读“虘”《说文》虘,虎不柔不信也。段注:“刚暴狡诈”。
刘信芳读“绝化弃怚”,谓“弃绝教化与骄饰也”,暂备一说。至于“绝仁弃义”之说,“仁”古作“上人下心”,亦作“上身下心”,与“伪”字古作“上为下心”相近。“义”字古作“義”,与“虑”、“怚”、“作”三训均无关系,似乎又是非儒学派的篡改。《荀子》:“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案:“伪”、“虑”并用解。
“季子”,各传世本作“孝慈”,帛书甲本作“畜兹”。
刘信芳读“稚子”,案“季”从“稚”声。丁四新训为“稚子”。
廖明春读“季子”,案“孝”、“畜”音同,《广雅》孝,畜也。“兹”、“慈”通用,“慈”借为“子”,音、义均可。似乎可以读为“慈孝”,然《说文》季,少称也。“季子”,就是指“小子、稚子、赤子”,是说“不用心计,不勾心斗角,百姓就会归朴返真”,回复到朴素无为的自然状态。案“季子”义理可通,虽可训为“慈孝”,却容易与道德意义混淆,不取。
【译】
断绝人为,抛弃思谋,黎民百姓就会复归淳朴。
甲组1.1.4、三言以为史(文)不足,或命之或(有)乎属。
【注】
“三言”,传世本作“此三者”。高明:义同,可通用。从帛书“三言”更准确。
“史”,传世本作“文”。读“使”。张桂光:此字另见“心使气曰强”。使,伶也。《说文》。按,伶者,令也。
“不足”,帛书作“未足”。傅奕本“而未足也”。“而”、“也”当为衍。
“或”,各传世本作“故”,二字音义相近。
“命”,各传世本作“令”。《尔雅》命,告也。《毛传》令,告也。
“之”,王弼等本无此字。
“或”,各传世本作“有”。廖明春:二字可通,当读为“有”。
“乎”,各传世本作“所”。本字从“虎”从“口”,“虎”音。
“属”,本字作“豆”,释文作“属”,各传世本作“属”。
【释】
“三言”或“三者”,并不改变文义,都对上三句的总结。
“史”,有读“辨”,《说文》判也。有读“使”,或言不得不从之命令,与“无为”主张不相符。有读“文”,《论语》“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陈伟:繁于文采,为“史”,于后文“視素抱樸”相呼应,“为史不足”,就是文辞还不够,另外还要告知、叮嘱。“属”后有墨钉,当为此句句号。
【译】
这三句话为文还有不足,所以另有告知嘱咐。
甲组1.1.5、视索(素)保朴,少厶须(寡)欲。
【注】
视:各传世本作“见”,读(xian),示的意思。
索:各传世本作“素”。廖明春:形讹。当为“素”。
保:傅奕本作“袌”,各本作“抱”。袌、抱,怀抱的意思。《说文》保,养也。
朴:帛书乙本作“樸”,王弼及各本作“朴”。
厶:各传世本作“私”。磻溪本作“思”。《韩非子》自营为厶。
须:各本作“寡”,廖明春训“止”、训“避”。大意相同。
【释】
“素”本义:没有染色的丝绸。
“朴”本义:未加工的木材。
“绝学无忧”,处《道德经》第20章首,据马王堆出土帛书《老子》乙本,校为第19章末。从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帛书甲本缺字,从乙本补足,亦当如此。然楚简《老子》此四字处于乙组1.2“无为而无不为”之后,乙组1.3“唯与可”之前,是对“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的概括总结。
【译】
现其本真,守其纯朴。减少利己和贪欲。
孤鸿解读:
作为“以正治邦”的三项具体措施,这话显然是针对侯王所言。因为“人多智而奇物滋起”,产生“盜賊多有”的不良结果。所有要从根本罢黜聪明才智,去掉奇技淫巧,侯王不去追求奇巧之物,能工巧匠不再制造华而不实的器物,则”盗贼无有“。如果侯王可以返归“朴素”,”少私寡欲“,对黎民百姓有百倍的好处。另告诫君主侯王“罪莫重乎贪欲,咎莫险乎欲得,祸莫大乎不知足。”所以要要“知足、知止”。这样就可以“恒足”、“不辱”、“长久”了。
“绝知”是反对“知”么?非也。另见:“吾何以知其然?”、“吾何以知天下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