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爱狗,曾经也觉得自己可以称为“爱狗人士”了,虽然,现在这个词多是讽刺。
我养了一只博美犬,是真正意义上我的第二只狗,但我更多是把它当成我的第一个孩子,它享受每周一次的专属洗澡服务,每天有吃不完的布丁、奶酪和磨牙棒,家里的玩具已经装了一箩筐了......
壹
今天要说的故事主角不是它,是一只花色均匀的小土狗。
这只小土狗叫花花,是我小时候,父亲花20块钱买的,那时候我应该上小学五六年级,老吵闹着要一只小狗,父亲就在某个午后,用一个方便面纸箱子,把花花提了回来。
我很爱这只小花狗,给她取名叫“花花”。花花从来没有洗过澡,也没有吃过进口的狗粮,它的玩具就是家门口的土堆和麦草。
花花每天都会做一件事情,就是跑到村口等我放学,老远看到我,她可以跳的很高很高,比我的个头还高。
花花爱吃骨头,因为不常吃到,除非家里有客人来,那时候母亲会做一大桌子饭菜。
花花特别有耐心,她可以蹲着等客人们吃完饭,一蹲就是一两个小时,收拾完餐桌,母亲会丢一块大骨头给她,花花总是能一口叼住,比投篮都准。
贰
有一次,花花叼了骨头,跑到麦草堆里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我一靠近她就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我觉得很有趣,假装要抢了她的骨头,花花急了眼,我的膝盖就被她咬破了皮,胆小的我立刻躲开,嚎啕大哭。
父亲闻讯过来,用爷爷的拐棍使劲儿打她,她一瘸一拐却无处可逃,夹着尾巴跑到我跟前,寻求庇护。
当时的我,往后退了几步。
花花那次被打怕了,此后看见父亲,都是低眉顺眼,尾巴摇的比以往更欢实了。
慢慢地,我上了初中、进了高中,也有了新的朋友,渐渐就不觉得花花有什么好玩的了。
不过,花花还是会在我一周回一次家时,激动地跳着,跳的很高,只是,无论多高,都没我个头高了。
花花活了9岁还是10岁,我记不大清了,已经是老太婆的花花,一整个狗生都没有交配过。她还是很喜欢玩土堆,在泥巴里使劲儿踢蹬后腿,样子可真滑稽。
姐姐生了小侄,她说,小孩抵抗力差,花花太脏了,容易给小侄儿传染病。
当了外公的父亲觉得有道理,于是骑了摩托,提溜着一麻袋,跑了几十公里,将麻袋放下,扬长而去。
麻袋渐渐变成一个小点,小点,直到看不到了。
没了花花,有点怪怪的感觉。
叁
过了十来天,家门口突然卧了一只脏兮兮的狗,看见我们出去,摇着尾巴,却不敢上前。狗很脏,但还是看得出来花色很均匀,一只耳朵耷拉着,结了血痂。
母亲说,“要死了要死了,狗是有灵性的,找得回家,可千万别再造孽了。”
花花又在家里呆了一两年,闯的祸事也不少,每周从学校回来,总能听到母亲说,花花又跳着,抢了谁家小崽子的饼子吃。
记不得是哪一年了,我从学校回来,却没看到花花。
问了母亲,才知道,那天家门口正好有收狗的大三轮车,花花以50块钱的高价被收走了。
这就是,土狗花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