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论解释了群内的各种变化,而不能解释对于超越既定系统的变化。对于从一个层次转到较高一个层次(从成员转到种类)需要引入逻辑类型理论。
逻辑类型理论
“变”总是会涉及较高的一个层次
不同层级的逻辑种类;种类层级
基本公理:某集合的全部成员,必定不是该集合的一员。成员和种类属于不同层次,很多人忽视了两者的巨大差异。
第一章总结:
先从理论上区分两种不同的改变:第一序变和第二序变。 第一序变:发生在某一个系统之内的变化(群论); 第二序变:超越系统本身的变化。具有不连续或逻辑跳跃的特性(逻辑类型理论)。
第二章:用真实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明第一章所介绍的理论
系统之内可以发生许多第一序改变的现象,但是因为其结构维持不变,所以产生不了第二序变。
结构改变属于第二序变?
当一个事物被它的对立事物取而代之,这种转变似乎是终极性的,但这个激烈的变化仍属于第一序变,因为相对立的事物是同时存在的,两者是同一个实体的两面,尽管两者特性似乎不兼容,互相排斥。当置于更广的背景里,可能根本没什么变化。
对立事物的相互依存现象,
情况越是极端,越可能转变成另一个极端。
“角色倒转”是第一序变?那么,讨厌吃苦瓜变成爱吃苦瓜,是第一序变? 讨厌吃苦瓜到对苦瓜无感觉,才会是第二序变?
第二序变通常被视为无法控制,甚至是无法控制之事,如一线突然的光明,有时几乎像神的恩赐。
有哭的冲动...
(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