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读《简·爱》,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小,并不懂。如今再读,竟有种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感觉。
我突然很想问爱情到底是什么?两情相悦的最本质的东西是什么?是容貌吗?是社会地位吗?似乎都不是,《简·爱》给了我们最直接的回答。英格拉姆小姐比简爱美,“希腊式脸”的圣约翰也比罗切斯特漂亮,还有许多比之优秀的人,然而我们读小说时为什么还会偏向罗切斯特呢?当探望里德太太时,我们和简爱一样依依惜别,当简爱回到桑菲尔德时,罗切斯特告诉她说他要结婚了,不得不让简爱到爱尔兰的时候,我们也和简爱一样着急,这又是为什么呢?当我们这样问得时候,爱情实际上已经降临了。许多人都会觉得是简爱的人格魅力征服了罗切斯特,不错,人格美起了不可争辩的重要作用,但人格美并不直接导致爱情。相爱中的两个人有某种默契,感情会净化,会升华。其实我们醉心的就是真正能解释爱情本质的东西。
还记得简爱描述她婚后的生活时所说的话:“我以为自己无比地幸福――幸福的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因为我完全是我丈夫的生命,就像他完全是我的生命一样。从来没有哪个女人比我更加同丈夫贴近,比我更加彻底地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我和我的爱德华在一起从不感到疲倦,他和我在一起也从不疲倦,就像我们各自胸膛里的那颗心的跳动从不厌倦一样,因此,我们总是厮守在一起。我们守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在,也像相伴时一样快乐。可以说,我们整天都在谈话,彼此交谈只不过是一种更为活跃的,能够听得见的思考罢了。我的全部信赖都可以交托给他,他也把全部信赖都献给了我,我们的性格恰好相投――自然也就完全融洽。”
这是从作者心灵深处流出的话,为纯粹的爱情而缔结的婚姻的宣言。当我读到这里时我忽然明白了,爱情本来就是朵圣洁的白莲花,只因为许多人想让它花枝招展,而不惜涂脂抹粉,穿着厚重累赘的华服,在世俗的视线下博得头彩,最后花也不堪重负凋零了。我也明白了很多人不愿恋爱,只因太神圣;有很多人不愿结婚,只因太庄重;因为重要,所以谨慎;因为重要,宁愿不要。
记起前不久看到的一期演讲《你到底该嫁给谁?》,这个女人结了三次婚,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但这几次婚姻中明白了自己为了什么,为了谁和怎样的伴侣去结合,答案就是另一个自己。现在想想面对神父的询问:“我娶(嫁)你,做我的妻子(丈夫)。我愿对你承诺,从今天开始,无论顺境或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我将永远爱你,珍惜你直到地老天长。我承诺我将对你永远忠实。”凝视你爱的人的眼睛,你会毫不犹豫的说出那三个字吗?对我而言那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不过我相信有人,但真正参透的人寥寥无几。“我愿承诺”对于一个有信仰的人来说,如若弃誓,就是违背神的旨意,亵渎了神对你的安排,那可是要下地狱的。往往很多人不拿承诺当回事,轻易许诺,轻言放弃。尽管我偶尔也会对别人许诺,但我瞧不起不当回事的人。
《上邪》可是对爱情忠贞不渝的最美誓词!“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用情至深至切,无法言表。
这段时间有点儿彷徨,看了鲁迅先生的《伤逝》,为子君和涓生的爱情而心痛,但更要紧的是明白了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而《简·爱》中说婚姻不应以财产为基础,更不可以成为追求财富的手段,而且只能以爱情为基础。哦,其实这并不冲突,而且相辅相成。一个人要想立足,必须先解决生存问题,娜拉出走只有两条路,要么回去,要么堕落,而这是那个时代的局限,如今的女性不可同日而语。简爱意识到了经济独立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前者,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格独立,他们之间不应该是自己被当做一只任他打扮的木偶,而应该是平等的,就像对他说的“穿过坟墓,站在上帝的面前,我们是平等的!”而且之间还要有纯粹的,原始的爱情。当得知罗切斯特有妻子,不愿做法律与原则都不允许之事,更不想成为他的情妇,她决绝地离开了。后来遇上了圣约翰,他试探性向简爱提出“可以结婚”的时候,她明确表示“永远不结婚”,原因就是她觉得“没有人会为了爱而要我,我也不愿意别人只从金钱投机的角度来看我。”她不愿找一个“情不投,意不合的外人。”而且讽刺圣约翰说“我瞧不起你对爱情的看法。”
现在很多事情真让人大跌眼镜,但那与我无关,我想作为一个自由人,应该有爱与被爱的权利,而且我希望这爱最起码是我自己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