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来福建时候,我就馋死了龙眼,一听这名字,多霸气。第一次见到龙眼,其实只是它的干。那时候交通不便,极南方的水果很难运到中部,据说火车要跑一个月,所以香蕉荔枝龙眼等水果,能吃一次简直天赐。
姑妈家有个老太太,生得细巧的个子,净白的皮肤,且极爱惜自己的身体。她生的女儿多,逢年过节孝敬也多。有次我去姑妈家做客,这老太太端坐在躺椅上,扶了一小盖碗甜汤,姑妈用心炖的,就是龙眼红糖水了。白色的瓷衬着焦糖色的糖水,还有股神秘的甜腻果香,我小小的头就随着老太太一勺一点,一勺一点,口水倒不至于流出来,却在印象里深刻,龙眼一定是世界上最尊贵的吃食了。
再然后,到了高中,我渐渐忘记了这种从未见面的食物了,主意到了没,我压根不知道,龙眼是种水果。我有个同桌,叫吕兵,成绩不是很好,所以我记得他,仅仅因为,他家开了水果店。很幸运,吕兵做过我一段时间的同桌,所以通过他,我品尝到了很多,以前听都没有听过的水果。红毛丹,长得和红毛刺猬似得,剥开来,竟然里面像煮熟的鸡子儿一样白腻,清甜可口,脆嫩多汁,我舍不得一口吃完,吃完也舍不得把那褐色的核丢弃。还有毛茸茸的猕猴桃,里面绿的肉黑的籽,吃起来沙沙甜甜的。终于吃到了神秘的龙眼,吕兵捏开壳叫我一口吸到嘴里,我差点没被他的错误指导害死,龙眼连核带肉卡在我嗓子眼了。等到我这个大傻子终于把那么大一颗家伙咳出来,龙眼肉的甜蜜已经被恐惧代替,而且那颗龙眼,一点也不甜不香!分到福建工作,我竟然见到了神奇龙眼林,一片一片的圆果子,被农民摘下来扎成一把来卖,十块钱我能买两大把,然后心满意足的坐在草地上,把果子扔一片香蕉叶子上,开吃。吃的节奏只需三拍,一捏一挤一嚼,舌头自带剔肉功能,籽肉分离,甜死个人的龙眼肉就变成一泡蜜滑下喉咙了。四斤多的龙眼,我一口气一个人吃完,竟然还不上火,实在是没有比在原产地吃心心念念水果更爽的事情了。龙眼虽好,吃多上火,这点它和榴莲芒果菠萝蜜荔枝类似,香蕉火龙果不上火,可惜吃起来,完全没有这些糖分含量极高的家伙们热烈啊。补充一句,这些水果,我们这里都是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