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影视众筹
近几年来,随着《大圣归来》《大鱼海棠》等电影的大火,“影视众筹”这个话题愈发地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
影视众筹作为众筹的一种,特指针对影视作品进行的大众筹资活动,其参与主体由项目发起方即筹资人、众筹平台和出资方三部分构成。
一般为奖励众筹、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和公益众筹。四种类型中的奖励众筹类型,即投资人获得的回报类型以非金融性奖励为主,风险性较小。
备受追捧有其因
影视众筹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能够在我国大受欢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从艺术方面来说,影视众筹不仅帮助小众艺术片、个性化影片积累资金,为拍电影找不到资金的新导演解决燃眉之急,丰富艺术种类,而且在进行影视众筹的过程中,让更多的大众、投资者参与到电影的制作中,使艺术更加亲民化,亦是对影视作品的一种宣传,推动我国影视文化艺术的发展;
而从商业方面来说,突破传统企业融资渠道的局限,交互性良好,依托互联网募集资金,开放平台,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投资方式灵活,投资风险相对低,既可带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亦可拉动市场经济。
现状令人担忧
然而,尽管影视众筹已经在我国渐渐兴起,但其发展趋势却并不明朗。就拿电影众筹为例,我国目前通过影视众筹而拍摄出的电影作品为数不少,但真正走进大众视野、收获知名度的,除了《大圣归来》《大鱼海棠》之外,却再难列出一二。
针对这一现状,众乐乐娱乐法主要从三个方面指出我国影视众筹所临问题:
首先,目前我国影视众筹方面的法律亟待完善,关于影视众筹的方式、界限等划分不明显,使投资者可能面临融资诈骗等风险。
其次,政府监管不到位,无法给影视众筹提供稳定、成熟的市场环境。
众筹制度不健全,准入门槛过低,而我国影视众筹模式都是依托专业众筹网站作为中间平台来运作、实施的。
这就会导致众筹交易中,出资人的账户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并会出现对非法集资不明确的界定。
另外,作为一个新生儿,影视众筹其本身发展就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相关运作体制尚未完善,存在一定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和管理风险,这直接影响到影视作品的内容与质量,是影视众筹局限性的关键。
突破困境寻求发展
“由于影视众筹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所面临的的很多问题都是不可避免。但其作为一种发展潜力巨大的模式,理应引起国内相关专业人士的重视,从而尽快为其发展铺平道路。”众乐乐娱乐法认为,“除了政府相关部门完善基本立法、市场监管、建立影视众筹信用管理体系为影视众筹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之外,更重要的应该是影视众筹参与各方的相互沟通、合作等。”
影视众筹的发起方通常由影视团队和小微影视公司组成,一般缺乏专业化的团队管理、细致化的组织架构、模式化的制作流程,以及良好的发行运作团队,容易导致项目内部经营不善。
所以更需要的是,影视众筹团队努力提升自身实力,加强影视作品制作队伍的建设,建立透明监督体制,保证影视作品的生产过程,包括编剧、选角、拍摄、剪辑、宣传、发行等多个环节干净透明增强众筹者的投资信心,从而促进影视众筹项目长足发展,影视作品更为优质。
真正的做到规避潜在的风险,共同创作内容精品,实现各方利益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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