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的爱情有点乱

第一章    阿Q的一生所爱——吴妈

图片发自简书App

    《阿Q正传》结尾里,鲁老爷子是这么写的:“阿Q被抬上了一辆没有蓬的车,几个短衣人物也和他同坐在一处。这车立刻走动了,前面是一班背着洋炮的兵们和团丁,两旁是许多张着嘴的看客,后面怎样,阿Q没有见。……车子不住的前行,阿Q在喝采声中,轮转眼睛去看吴妈……”定格,对了,阿Q临死前,在拥挤的人群里看吴妈。列位,阿Q在鲁老爷子笔下,是个什么样的人?胆小、懦弱、欺软怕硬,当然还有可贵的精神胜利法。他在临死前能够去瞄一眼吴妈?诸位不觉得,这是鲁老爷子埋下的很深的伏笔吗?没人反应?好吧,且听我自圆其说。

    在《阿Q正传》里,很多人觉得是阿Q调戏吴妈未遂,觉着阿Q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诸位,不觉得自己不小心走入精神胜利法了么?阿Q要和吴妈“困觉”,你认为之间没有故事?若你,会与旁边正与你谈笑风生的妹子莫名地来一句“我们去开房吧?”你做得出来吗?或许你又会说,这是阿Q同学想女人想疯了。好吧,小生也同意这一点,毕竟阿Q同学刚开始被小尼姑刺激的不轻。但要真是想女人想疯了,阿Q为何不直接将吴妈扑倒在地?要知道,当时吴妈就坐在阿Q身边唠家常,阿Q起身,将吴妈扑倒,更合乎情理一些。然而,阿Q没有这么做,他仅仅是念叨着:“我要和你困觉,我要和你困觉……”然后双膝跪在了吴妈的面前。因此,我们可以断定,阿Q和吴妈,有爱情。吴妈见阿Q跪在面前,惊慌失措,不是因为不愿意和阿Q“困觉”,而是因为火侯未至。

      鲁老爷子的笔是匕首、是刀枪,但并不能说明他的作品里没有爱情。事实上,老爷子能够将自己的学生“勾引”(好吧,请原谅我用这么个贬义词,我也知道不妥当)并与之私奔,说明老爷子也是性情中人。因此,鲁老爷子的作品里,也会不着痕迹地来点风花雪月的。这一点,在《阿Q正传》里,着墨很多,应该说,阿Q的初恋是小尼姑(这个后文再叙),吴妈和阿Q应该是在工作中日久生情。这个,在鲁老爷子的笔下,有大片的痕迹在,容不得大家反驳。大家请看正文:“这一天,阿Q在赵太爷家里舂了一天米,吃过晚饭,便坐在厨房里吸旱烟。……吴妈,是赵太爷家里唯一的女仆,洗完了碗碟,也就在长凳上坐下了,而且和阿Q谈闲天……”

      两个人谈些什么呢?“太太两天没有吃饭哩,因为老爷要买一个小的……”;“我们的少奶奶是八月里要生孩子了……”;“老爷昨天去喝花酒被夫人知道了,吵了一晚上哩……”。嗯,谈得尽是赵府的家长里短。为什么呢?因为吴妈恋上了阿Q,自己还不知道;因为前面多次聊天,聊得已经不知道聊什么好,所以只能乱找话题。如果阿Q不在那一天受了刺激,乱说些和吴妈”困觉“的事儿,那吴妈与他滚床单是迟早的事儿。

      吴妈是怎么爱上阿Q的呢?也许是因为大家地位相近,可以无顾忌的交流;也许是因为吴妈作为赵府唯一的女仆,一时出于寂寞;也许是由于吴妈的母性泛滥,看到阿Q光棍一条,从心底涌起的同情心……谁知道呢?爱情不就是在那么一瞬间,一颗心与另一颗心在同一频率跳动么?

      也许在此之前,吴妈还和阿Q交流过:”阿Q,你怎么每天这么邋遢,应该有个人管管你……“”阿Q,你真该有个女人,你看,这衣服多久没洗了,脱下来,我帮你洗了吧……“”阿Q,做女人难哦,特别是像我这种没有男人的女人,苦着哩“……也许在这之前,我们懦弱的阿Q,曾经用口袋里有限的钱,为吴妈买过一块糕饼;曾经在翻过静修庵的墙偷萝卜时,偷采过一朵油菜花,戴在了吴妈的头上;也曾经在和吴妈谈闲天的时候,说起了自己姓赵,并用不屑的神情告诉吴妈:”奶奶的,我们家先前,比赵府阔多了。要是我们家先前,吴妈,我绝对不要你做佣人……“总而言之,在那个打工的岁月里,寂寞的男女们绝对容易擦出火花。这个道理,在现在也是真理。

      吴妈之所以还没有沦陷,成为阿Q的女人。只是因为女人在爱情中,考虑的东西太多。女人考虑长相守,所以在爱情面前唯唯诺诺。女人要考虑物质基础,能不能给自己带来幸福;女人要考虑男的是否是自己可以终身托付的依靠……而男人,遇见了爱情,只会肾上腺激素增多,先占有了再多。因此,原本爱得好好的阿Q和吴妈,在那一天阿Q受了刺激以后,才会有那么不冷静的一幕,将自己的爱情彻底葬送。

      “阿Q对了墙壁跪着也发楞,于是两手扶着空板凳,慢慢的站起来,仿佛觉得有些糟。”是啊,之后的事情也不在控制中了,他被打了,被赶出了赵府,被迫公开道歉,被未庄的女人视为“色魔”。在未庄混不下去了,他就去了城里,同时也是为了逃避吴妈,他对她爱得太深,却伤害她太深。

  十年之后,阿Q稀里糊涂的被抓进去了监狱。然后被迫在纸上画押画圆的时候,和吴妈当时轰轰烈烈,火火热热的爱情往事又点点滴滴涌上心头。阿Q一心想画个比以前好看的圆,却还是和以前的无数次一样无法成圆。这个时候,阿Q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不能和相爱的吴妈在一起了,就像这个圆一样,他一生都无法圆满。

  在枪决游街的途上,他想要是在临死之前再见上一面也好啊。我阿Q这辈子就深爱过这么一个女人。无意中,他却在路旁的人丛中发见了吴妈。这时候阿Q忽然很羞愧自己没志气:竟没有唱几句歌,他想起了一首歌,然后一直哼唱着去刑场: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十年之后,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我而流,而是为我们而流” 

  “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阿Q在百忙中,“无师自通”的说出半句从来不说的话。车子不住的前行,路人喝彩。

  吴妈在人群看着昔日的爱人,明白其实他是想对她说“我不后悔爱过你,如果有来生,我会比小D先爱你”。心里开始泛酸,不忍见他痛苦的样子,便撇过头去看兵们背上的洋炮。

  阿Q在喝采声中,轮转眼睛去看吴妈,发现她没有看他。他知道她是不忍。突然觉得离开人世时可怕的,因为阴间是没有这么理解他的吴妈。看着这些无聊喝彩的人群,随着一声枪响,他觉得全身仿佛微尘似的迸散了。

    第二章          阿Q的初恋——小尼姑

   

图片发自简书App

    起初,我一直纠结于,鲁老爷子究竟受过何种刺激,才会将女人视为洪水猛兽。瞧他在《阿Q正传》里说的:“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瞧老爷子给许广平题的“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不像是这种人啊!后来追究了一下完成《阿Q正传》的时间,不禁豁然开朗。原来,这篇文字完成三年后,才有许美眉给鲁老爷子的第一封信。对于处于包办的不幸婚姻中的鲁老爷子来说,这样写,合乎情理。但我们仍可以从老爷子不多的笔墨中着手,发挥合理想像,推敲出阿Q的初恋来。

    诚如上文所说,阿Q一生所爱是吴妈。两个人的悲剧在于,两人互相依赖的同时,却不敢相信自己爱着对方。吴妈是顾虑重重,虽然夜深人静时,会想起阿Q,想他头皮上的癞疮疤;想他被人欺负时的懦弱样;想他舂米时,那时隐时现的腹肌……有时候想着,想着,吴妈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有时候想着,想着,吴妈会想到阿Q那粗糙的手抚过自己的肌肤、攀上自己的双峰……(额!此处省略一万三千六百二十七字。据考证,吴妈年岁在四五十岁之间,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有这种想法,不足为怪)考虑环境因素,吴妈是断不敢将赵太爷,赵秀才作为自己的性幻想对象的。但吴妈只是想想而已,阿Q无房无车无积蓄,为自己下半生考虑,吴妈怎么也不会承认自己爱上了阿Q。

    而我们的阿Q,虽然与吴妈在一起聊天很开心,可以每天听到赵府的八卦。而这些八卦,是自己走出赵府,在未庄的大街小巷,在押宝时自己引起别人关注的谈资。咱国人的劣根性,就是爱八卦、嚼舌头。这点,华夏泱泱五千年,到现在都没有变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虽然可贵,但要是在那些善男信女面前,抖两件赵府的事儿,那引起的虚荣心,远超精神胜利法。所以,阿Q愿意和吴妈聊天,但为什么一直不清楚自己是否爱上了吴妈呢?原因两点,其一是阿Q神经大条,情事未开;其二是顶顶重要的原因,因为当时阿Q另有所爱——说清楚点就是,阿Q正沉浸于自己的初恋中,不能自拔。

    阿Q怎么爱上小尼姑的,亦或是说阿Q与小尼姑是相爱呢?还是阿Q单相思?这个,可以从阿Q在酒馆里调戏小尼姑看出点端倪。

    阿Q调戏小尼姑的步骤是,先在小尼姑新剃的头皮上摸了一把,然后呆笑着说:“快回去,和尚在等你……”而小尼姑的反应却是“你怎么在这里动手动脚的?”列位有没有感觉短短几句话,信息量很大?

    阿Q为什么在那天见了尼姑会突然觉得晦气?未庄本是个不大的村镇,村边有座静修庵,照理说,在村里行走,与尼姑和尚肯定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阿Q平日里见着了不晦气?偏偏那天觉得晦气?小生现在说,阿Q和小尼姑之间有故事,诸位信不?

    歌德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说过:“哪个少女不怀春?”《阿Q正传》中的小尼姑,应该正是处于怀春的年纪。怀春的少女,终日青灯古佛相伴,难免会幻想有一天,有位王子骑着白马,亦或是生命中的至尊宝,驾着五彩祥云救她还俗,然后进行一场王子公主的爱情故事。可惜,有一天小尼姑在陪师傅念经,不小心打盹做着如此春梦时,听到院子里有响动,出去一看,是阿Q翻墙进来偷萝卜。也许此时,小尼姑正两颊绯红,迷迷糊糊的将阿Q就幻想成了那位骑着白马的王子,而我们的阿Q,在见到两颊绯红的小尼姑青春靓丽的皎面容时,不由得也痴了醉了,指不定当时就无师自通地说出“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不胜凉风的娇羞”。阿Q的无师自通,鲁老爷子在他要被枪毙时曾证明过他有如此本事,此处不算我胡乱推测。

    伟大的未来作家老旁有句名言:“爱情出诗人。”我们的阿Q就在那样的场合,说了那样一句符合主题的话,一下子把小尼姑的心给俘虏了。而我们的阿Q,看着小尼姑那青春无比的脸,也肯定没有勇气说“不”。于是,两个人顺理成章的恋爱了。小尼姑再三叮嘱阿Q,不要招惹赵太爷、假洋鬼子他们,不要去赊酒喝,要多干活,要勤快,要有礼貌。还对阿Q说等他发达了,她就还俗两人明媒正娶成亲。

    在小尼姑的鼓舞之下,我们的阿Q还是很有上进心的。不是有段时间,阿Q长工短工努力做着,有一回,受到一个老头子颂扬说:“阿Q真能做!”吗?只是未庄太小,阿Q与小尼姑的恋情,纸包不住火,终被未庄的人知晓了。于是,大家见到阿Q时,定会嘲笑他几句?赌友们见到阿Q时,会笑着对阿Q说:“阿Q,不赌钱了?钱存着娶尼姑啊?”然后众人一起哄堂大笑。阿Q到这时,定然精神胜利法为上。于是,潇洒地掏出钱来,“青龙四百!” “咳……开……啦!”桩家揭开盒子盖,也是汗流满面的唱。“天门啦……角回啦……!人和穿堂空在那里啦……!阿Q的铜钱拿过来……!”

    就这样,一次,两次,小尼姑见阿Q死性不改,渐渐对阿Q死了心。对隔壁寺院的和尚哥哥动起心来。有一次,与和尚哥哥偷情时,还不小心被来寻她的阿Q哥哥撞到了。

    因此,阿Q在伤心之余,才会有酒馆调戏的一幕。让我耐心地将这一幕还原:

    阿Q快走到酒馆时,心里因为精神胜利法有些高兴了。可偏偏看到了小尼姑。“他于是发生了回忆”(看官们,鲁老爷子伏笔很深啊!)什么样的回忆呢?阿Q想到了和小尼姑的短暂的爱情,可能还未摸过她的小手呢,她却移情与和尚相恋去了!真是他娘的晦气!

    于是阿Q行将前去,摸着尼姑的头说:“快回去,和尚等着你。”小尼姑听了,有些内疚,答非所问地说:“你怎么动手动脚。”阿Q听了,更气愤了,“妈妈的,和尚摸得,我摸不得?”这一下,小尼姑内伤不轻,哭啼啼地跑了。阿Q呢,在酒馆众人的笑声中,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初恋,从此也就翻篇了。

    只是小尼姑那光滑细腻肌肤刺激的,阿Q当晚向吴妈下跪,要吴妈陪他“困觉”,一天里断送了两份爱情。

第三章  阿Q的快餐爱情——邹七嫂

   

图片发自简书App

《阿Q正传》第六章里,邹七嫂横空出世,从一个连龙套也没得跑的小角色,一下子成为着墨众多的女一号。鲁老爷子在这一章里,集众火力于一处,单在这一章节就点到邹七嫂的名儿有八次。嗯,角色代入一下,如果你是作者,这么写有什么意义?

    让我们具体来分析一下,邹七嫂的出现,是阿Q进城回来之后。而在此之前及(革命)以后,邹七嫂凭空消失了。想来,无论阿Q在未庄是多么的惹人注意,邹七嫂就如同未庄的众人一般,对阿Q是看不起的,阿Q的那些事儿,只是一大群婆娘们闲暇时的谈资而已。阿Q与吴妈“困觉”不得,指不定这邹七嫂在一大群婆娘里笑得最凶,讽刺的也最尖酸刻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阿Q从城里回来以后,邹七嫂第一个从阿Q手中花九角钱买得蓝绸裙,以及无事生非的把阿Q的疑点传开去,可以推断出邹七嫂属于那种有便宜就占,爱乱嚼舌头根的泼妇。当然,鲁老爷子能塑造这等人物,也是在看透世态炎凉后精心挑选的。这等爱贪小便宜、喜好八卦的人物,哪怕搁到现在,放眼望去,满大街有之。鲁老爷子的文字,是为了唤醒众人的,如邹七嫂这等,必然也是要唤醒的民众之一,此话不表,让我们回到爱情。

    基于邹七嫂爱贪便宜的特点,得知阿Q从城里发达之后回来,必然如围观大熊猫一般去围观的。未庄不大,当时的影视行业不发达,想必女人们除了聚一起做点女工,闲聊点八卦以外,肯定是无聊至极。因此,当“数不清的鸭子”们得知阿Q风光回来之后,定然会前往观看,毕竟凭阿Q之前的表现,有阿Q的地方,必定有笑话可看,而这笑话,指不定可以引领未庄的八卦潮,够得上“闺中”们闲聊一阵子的。

    只是这邹七嫂胆子终是要比其他人大一些,见得阿Q风光,指不定趁人不注意之时,问了阿Q好多细节,而我们的阿Q,正巧手上有这么一批旧衣料要处理。这城里的洋货哟,定然看得邹七嫂两眼放光,挑来选去的看中了那件蓝绸裙。七嫂倒是所有的货都想要,只是这阿Q,素来讨厌,这城里去了一趟,眼界又高了几分。竟然不把邹七嫂那做作的小女人心态不放在眼里,对邹七嫂的撒娇视而不见,硬是要收她一块钱。可邹七嫂哪有那么多闲钱哟,又不是未庄的赵钱两大户人家。于是使出全身的劲儿,拿下垂的胸部使劲蹭阿Q的手臂,还如“凤姐”般的向阿Q抛几个媚眼,嗲声嗲气地来几声“阿Q欧爸”。这一招果然见效,咱阿Q虽然去城里逛了一圈,开拓了眼界,但城里的女人毕竟是“走路也扭得不很好”。邹七嫂虽然不如吴妈,不如小尼姑,但男人的劣根性使然,七嫂的这番表现,阿Q还是很受用的,于是便宜一角,九角钱,邹七嫂欢天喜地拿着蓝绸裙走了。

    要说阿Q的第一件生意,还真是卖对了人。凭邹七嫂的个性,得了好处之后,到处显摆,无形中为阿Q做了一次免费广告。于是,未庄的“伊们”见了阿Q,也还要追上去叫住他,问道:“阿Q,你还有绸裙么?没有?纱衫也要的,有罢?”这场景要是咱七嫂见了,肯定会偷笑,没啥,国民劣根性使然呗。咱国人就是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哪怕这事儿与自己压根儿无关,但能够图上一乐,心理上富裕一下,也是极好的。

    只是这一次,邹七嫂有点得意过头了。竟然将伊从阿Q手中得来的绸裙,传进了赵府。伊以为,以赵府之大户人家,肯定会看不上这些旧货存料。偏偏赵太太不仅看上了,还在赵太爷面前嚼耳根子。于是赵府破天荒的点了油灯,劳邹七嫂的驾,把阿Q带过来。这下子,七嫂有点慌了,但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找阿Q。

  让我们再仔细推敲一下,以七嫂的贪小便宜心理,看到阿Q在未庄的“闺中”受欢迎程度,虽然明白大家是为了阿Q手中的那点货,但心里还是有些不爽的。只是苦于手中无闲钱,要不然,非得全部买下来,今儿一件、明儿一件的,在未庄得瑟个十天半个月的。那么如何才能多占点便宜呢?唯有女色,作为过来人,邹七嫂还是挺能抓住男人心理的。不是有句话说“女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受到的诱惑不够;男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于是,邹七嫂因为阿Q那些存货的诱惑,赤裸裸地对阿Q进行了“糖衣炮弹”的攻击。

    而我们的当事人阿Q,想必当时对邹七嫂是极不来电的,在后文中,鲁老爷子带过一笔,阿Q有过想法的女人,“嗯,邹七嫂的女儿算一个”。但男人是不能缺少女人的,哪怕不爱,女人也会是男人身边极好的装饰品,能让男人的虚荣心得到满足。于是,对这份送上门来的爱情,阿Q笑讷了。

    “阿Q,那种大红的洋沙衫,我也要一件,赶明儿从城里帮我弄一件来……”、“阿Q,这次的货,你没有偷偷留一件给吴妈吧?……”、“阿Q,我把整个人整颗心都给你了,你要记住我的好……”对于邹七嫂的啰嗦,阿Q虽显得极不耐烦,但也不得不一一应承着,但阿Q的心却飘回了赵府,飘回了那些与吴妈在长凳上唠嗑的岁月。

    当邹七嫂应了赵太爷的要求,来寻着阿Q的时候,两个人着实慌了一阵。邹七嫂怪自己大嘴巴,惹了祸。阿Q,却从那次与吴妈“困觉”不得,对赵府起了阴影。两人商量了半天,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决定走一步算一步,以什么东西都没有了应付过去。这一应付,阿Q显得极不在状态,什么事儿都懒洋洋的,什么回话都无精打采的。这让赵太爷很是生气,觉得自己在阿Q那里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这使赵太爷很失望,气愤而且担心,……秀才对于阿Q的态度也很不平,于是说,这忘八蛋要提防,或者不如吩咐地保,不许他住在未庄。但赵太爷以为不然,说这也怕要结怨,况且做这路生意的大概是‘老鹰不吃窝下食’,本村倒不必担心的;只要自己夜里警醒点就是了。”赵太爷和秀才的这段对话,听得邹七嫂心惊肉跳的。不禁心里想着,这死阿Q,原来是进城当贼去了。于是对赵太爷的叮嘱,邹七嫂当成了耳旁风。

    回到家里时,邹七嫂看到了那件蓝绸裙,气不打一处来。想把它剪了,但毕竟花了九角钱,有些舍不得。便在第二日,提着裙子去打了皂。见着旁人问话,便将阿Q的疑点传了出去。而我们的阿Q,在一帮闲人们来探寻底细时,单纯地将自己的经验不加掩饰,傲然的说出来。这一下,倒也证实了传言,与邹七嫂之间的快餐爱情也就不了了之。

    文章最后,肯定会有人问,这也算爱情?那么,请你告诉我,什么是爱呢?李隆基爱杨玉环吗?不也把美人赐死在马嵬坡上?李煜爱他的大周后吗?但在大周后身卧病榻时,不正忙着与小姨子偷情吗?这是爱吗?别说男人,女也亦然啊!嫦娥爱后羿吗?为何独自一人吃两颗长生不老之药,从此碧海青天夜夜心?韦后为学武则天,不惜毒死自己的丈夫呢!

    好吧,我承认扯远了,我的观点也有点偏激。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阿Q曾经有过那么一段快餐爱情。

第四章  阿Q的碎碎爱情——赵司晨妹子、假洋鬼子老婆及其他

   

图片发自简书App

《阿Q正传》作为鲁老爷子的成名代表作之一,以其具体生动的人物形象、入木三分的刻画分析及对社会的清醒认识,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中国国民的劣根性和人性的“痼疾”,作者希望“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达到治病救人、改造国民性的目的,体现了深刻的主题,有着伟大的现实意义。这一段,我是直接百度抄来的。关于《阿Q正传》的思想及意义,作为三流文人,小生自是不敢妄加评论。列位看官也不用过多纠结,咱们只需拾人牙穗即可。

    关于阿Q的爱情,研究者也有,但像我这般把这个好死不如赖活的阿Q写成情圣者,小生厚着脸皮来一句,要是能赢得少数人的认可,是否可以开山立派,成一代宗祖?当然,肯定成不了什么少林武当等正统,估计也就个归类到海鹰帮、星宿派之流,让社会上所谓的成功人士、社会名流所看不起的。但这并不妨碍我来说说自己心中的爱情:

    小生以为,世上的爱情,皆出自《诗经》。瞧!“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爱情的最初,如此单纯直白,因为你那么美好,所以我要追求你呀!如我们的阿Q初见小尼姑,哦!竟能无师自通地吟出“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不胜凉风的娇羞。”的诗句来,让咱徐大诗人活生生地吐出半升血来。“执之之手,与子偕老。”这定是阿Q想和吴妈说的,当然也是所有陷入爱河的男男女女们喜欢向对方说的誓约。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誓言廉价啊!放眼当今社会,多少痴男怨女在新鲜劲一过以后,还会忆得当初的誓言?还会忆得相爱时的点点滴滴?更有甚者,还来一句“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快拉倒吧!现在这个社会,就算你有心,也会力不从心。马克思虽然没在咱天朝做过什么好事,但他的一句话还是可以值得一信的,他老人家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啦,爱情这上层建筑,要是没有经济作为基础的话,一切都是扯淡。看我们的主人公阿Q,一段段的爱情不成,沦落为未庄人民的笑料,都是荷包惹得祸啊!鲁老爷子提起阿Q时不也是说了八个字嘛:“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所以,情网中的骚男们,要不想步入阿Q的后尘,赶紧挣钱去!

    阿Q的一生中,并不缺少女人。这话要解释一下,准确地说,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使然,使他在精神上不缺少女人。比如,阿Q曾经在爱上吴妈的五六年前,“曾在戏台下的人丛中拧过一个女人的大腿,但因为隔一层裤,所以此后并不飘飘然……”;比如,阿Q在路过河边时,看到浣衣的妇女们露出白花花的肉,难受得在土谷祠里“打飞机”;比如,阿Q因为一时嘴贱,惹得哪位“闺中”嘴里骂着“死阿Q”,追上来打他两下,而这两下,却让阿Q销魂了十天半个月……

这个社会上有两种人受欢迎,一种是高富帅得掉渣的;一种就是矮穷丑得至贱的,这一类,阿Q是代表。试想啊,阿Q在哪,那都是围观者一片啊!当然,这些纯粹是来取点笑料的。但这不影响阿Q在未庄成名呀!要不然,如今这个社会,“芙蓉姐姐”、“凤姐”哪有市场;“艳照门”七门八门的,谁还去关注?因此,在阿Q出丑的时候,肯定会有几个稍微放得开一点的,前一晚未在老公那里得到满足的怨妇们,吃阿Q几口豆腐或是被阿Q吃上几口豆腐的。而阿Q肯定会对这么几位与他有过“豆腐情谊”的上点心。于是乎,鲁老爷子不显山不露水的就在后文中交待了:“赵司晨的妹子真丑。邹七嫂的女儿过几年再说。假洋鬼子的老婆会和没有辫子的男人睡觉,吓,不是好东西!秀才的老婆是眼胞上有疤的。……”阿Q能够想到革命成功时,与他进行革命友谊的人选,肯定是在平时念念不忘,或者肯定是以前想入非非过的。只不过,想到以后出人投地了,眼界一高,开始鸡蛋里挑起骨头来,你看你看,连吴妈,阿Q也嫌她脚有些大了。

    列夫·托尔斯泰曾经曰过,“真正的爱情,是在放弃个人的幸福之后才能产生。”虽然有些哀伤、有些无奈。却是那么现实,一语中的。你若不能为他放弃自己的幸福,便不是真爱。而在未庄能够为了阿Q而放弃自己的幸福的人,我猜应该是有的,只不过在投胎过奈何桥时,喝完了孟婆汤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所以,哪怕如吴妈,小尼姑者,虽然已经爱上了阿Q,但也会将自己包裹的小心翼翼。一句话,都是钱惹得祸啊!我们的阿Q,虽然是穷屌丝,但却没有逆袭“女神”的资本啊!

    话题既然扯开了,咱们再跑远一点。阿Q在城里待过一阵子,好像还是举人老爷家里帮忙,可阿Q觉得这举人老爷太“妈妈的”,竟然不帮忙了。以阿Q这狗改不了吃屎的个性,在赵府打个短工都想要和吴妈“困觉”,那在举人的府中,望着那些水灵的女佣们,肯定是露出了本性,也许一个不小心,被人告发到举人老爷那里,就被二话没有的打发走了。阿Q好面子,在未庄自然觉得举人老爷“妈妈的”,至于怎么“妈妈的”,阿Q肯定不会说出真相。后来他加入了个团伙去偷东西,好巧不巧的,竟然其他人都被发现了,而我们的阿Q,扯了一包女性衣服跑了?这是中了体彩特等奖吗?还是这群家伙是“恋衣癖”,专对女性衣服下手?虽说小说多是虚构,只要存在即是合理。但我总觉得鲁老爷子这里安排的太巧合了点,有点让人难以至信。好在鲁老爷子没有细说,我们还是可以合理推理一下,将细节补充完整。

    小生猜想:这个盗窃团伙,肯定成功作案多次,有过许多经验。成员中,有男有女,有小孩有老人,作案时,安排小孩和妇女望风,其他人偷窃,分工明细,效率奇高。后来,阿Q走投无路时,看到他们这样来钱快,便加入了进去。于是,作案时,便派有经验的妹子教阿Q怎么望风,毕竟,对于钻洞来说,小孩子肯定要比成年人方便一些。刚开始配合顺利,做过几起成功案例。于是阿Q的本性就露出来了,在那一次团队协同作案时,阿Q见望风工作容易,就轻松地开始调侃起和他一起望风的妹子来,一调侃不打紧,却坏了大事,望风工作没做好。于是,偷儿们只来得及扔出一个包裹就被抓了。我们的阿Q,在历经磨难之后,反应能力很快,捡起包裹就跑,一跑跑回了未庄。

    总结阿Q同志的一生,一句话:人生是曲折的,爱情是多牟的。“阿Q形象有着极为深广的意义,是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鲁迅语),它对于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一面镜子,可以在里边照出自己的或一形象来,具有深刻的针砭作用,这也是阿Q形象的重要的典型意义之一。”这句话,可以用在阿Q的为人处世,也可以用在阿Q的爱情观中,给世人之警醒。而这,也是小生耗时多个日日夜夜剥析阿Q爱情的初衷。 (全文完)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194,242评论 5 459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1,769评论 2 371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41,484评论 0 319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2,133评论 1 263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1,007评论 4 355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6,080评论 1 272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6,496评论 3 381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5,190评论 0 253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39,464评论 1 29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4,549评论 2 309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6,330评论 1 326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2,205评论 3 312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7,567评论 3 298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8,889评论 0 17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160评论 1 250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1,475评论 2 341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0,650评论 2 335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