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里错过的人,用一生去遇见

“即使世界很大,远方很远,我也想试试。青春里错过的人,我想用一生去遇见。”

刚洗完澡的唐思思在厨房环绕了一圈,又从冰箱里拿出两瓶酸奶就进房间。随手把酸奶放在书桌上,就坐到床上打开了电脑。她敲下一行字后,又拿起旁边的毛巾擦了擦头发,突然想到什么,又把刚刚敲下的字删点,重新敲下一段话……

删删补补,写写删删,唐思思终于写不下去,把一大段话全删掉,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最后从床上起来走向阳台。

唐思思站在二十九楼看着北京的这座城市,灯光璀璨,天空没有星星,也没有明月,有的只是被灯光渲染得五颜六色的天幕,很美,也很孤独。

风很大,唐思思穿着浴袍,并没有感觉到冷。

唐思思在北京拼搏了五年,才在北京买了房并且在去年把父母和妹妹接了过来。在把父母妹妹接过来的那天,老家的亲戚都夸她能干,都拿着她出的书来找她签名合照,有的还说谁能娶到她就是福气。

只有她知道自己有多不容易,白天要各地飞,晚上还得守在电脑前敲键盘。没灵感时她的烦躁,大概也只有通过吹吹风来平静自己。

直到包里的手机响起,唐思思才转身进去。

接起手机,她就听到一阵咆哮:“思思,你的稿什么时候交啊?”

大概是搜手机的时候掉出来的信,唐思思拿了起来,信封已经泛黄,信封上工工整整写着的收信人是她的名字,那字迹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喂?喂?思思你听没听我说话啊?”

唐思思直接挂掉电话,盯着信封看了半天才回过神来。

“原来在这儿啊。”她边拿出信边喃喃自语。

“嗨,唐思思同学……”唐思思仔仔细细的看着信的内容,越往下看,眉头皱的越紧,眼眶也已有了泪花。

这封信是蓝慕寄给她的,是那个曾经让她疯狂思念的男生。

在她十六七岁的时候,她也和全世界的女生一样,默默喜欢着某个男生,觉得那个自己喜欢的男生是光芒万丈的,但和其他女生不一样的,大概是她对蓝慕的喜欢,早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开始了。

至于她为什么会喜欢上他,无非就是一年级时的某天她被同班女生堵在厕所,而蓝慕就像童话里的王子般出现了并把那些欺负她的女生赶走了,还把她送回家了。自此,她对他念念不忘,她开始关注他,在人群中寻找他,偶遇他……

在她初中的时候,流行给喜欢的人写情书。班上有的男生也给她送情书,她刚开始时还会打开来看,但信的内容不是“我喜欢你很久了”,就是不知道从哪里抄来的情诗,于是她后来再收到情书都会拿个袋子装起来,不看,也不扔。

闺蜜小曦曾问过她:“思思哎,我怎么都没见你给谁写情书啊?难道你没有喜欢的男生?”

小曦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唐思思脑海里闪过的是蓝慕,但她没有说什么,只是淡淡的笑。

“思思你真的没有喜欢的人?有的话就要给他送封信哦,这样才不会遗憾呢。”

小曦这么一说,唐思思开始考虑要不要给蓝慕写信,因为她不想让自己有遗憾。

她开始百度给喜欢的人写情书要写些什么,但看了许久,都觉得不满意,那些句子太俗太平庸,根本描写不出她对蓝慕的喜欢。大概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吧,任何词语都不够完美的形容他。

于是唐思思开始自己写,她第一次写了三页纸,满满都是对他的喜欢。,后来觉得太啰嗦,就又重新写了一边,这次写了一页,仍是觉得不满意,又重写……她已经忘了当初她重新写了多少回,但仍记得她在给他的信上写了那么一句话:故事从头,我对你依然心动。

她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她的信,毕竟他那么优秀,给他送信的人那么多,她希望他看到,却又不希望她看到。那段时间她忐忑不安,一直在想他有没有看到她的信,脑海里始终挥不去他的身影,以至于她的成绩一落千丈。

她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问话,回到家被父母问话,她不敢,她不敢告诉他们她的成绩一落千丈是因为一个男生。

闺蜜小曦发现了她的异常,一直缠着她问东问西,但她并不想告诉任何人这个秘密,直到小曦跟她说了那样一句话:“思思,你知道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吗?就是那种常常发呆,眼神朦胧,总会胡思乱想,就是像你这样。”

唐思思知道,她的心思暴露了,她原本隐藏的很好的情感全部暴露出来了,后来她常常在课堂上发呆,目光常常看向窗外,因为她喜欢的人常常经过她的班级。

初二下学期,她再次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原本她是被老师看上的保送生,但因为成绩连连倒退,老师只好把这唯一的名额给了另一个女生,她妈妈知道了便找上班主任,但没用。

她要被迫转学,她不愿意,她的父母说:“思思啊,你到底是怎么了?成绩一落千丈,保送名额没了,转学你又不愿意,思思,你要初三了,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唐思思最终还是反抗不了父母对她的压迫。

转学的那天,她回到学校,她想问问蓝慕有没有看到她的信,她想问问他愿不愿意等等她。

她在读书亭找到了蓝慕,蓝慕眼前的女生正跟他表白,她突然不想表白了,她害怕被拒绝。

唐思思转到新学校后,刚开始她发了疯地向小曦打听蓝慕的消息,她开始守着手机等待小曦的消息,她父母知道她常常玩手机后,就把手机收了起来。她转学了,不能再见到蓝慕了,现在手机也没了,连蓝慕的消息也没有了。

于是她开始尝试着在本子上写点什么,关于他的,关于她暗恋他的,她把思念转化成文字。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初三上学期期末。那天有个男生来跟她表白,她拒绝了那个男生:“抱歉,我有喜欢的人了。”

那个男生显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愣,说了句话:“你喜欢的人肯定很美好吧?所以你才会这样美好。”

唐思思开始努力学习,她觉得那个男生说的对,蓝慕那么美好,她不能那么糟糕,她想要向他靠近,所以她必须变得很优秀很优秀。

初三下学期,她除了学习就是写点什么文字,她的压力只能靠写文字来释放。她每天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她上课偶然还是会发呆,但她总会控制着自己。

段考一成绩出来的时候,她是全班第一全校第三。她成了班上的宠儿,班主任开始关注她,班上的人也开始关注她。她名气大增,全校都知道段考一杀出了一匹黑马。

接下来的几次小考她都获得了不错的成绩,她的手机也回来了,只是她跟小曦聊天的时候,很少再提起蓝慕,只是聊些日常。

小曦问过她是怎么想的,她没有回答,只是说了句“我要考市一中,所以我以后不常玩手机了。”

接近中考的时候,唐思思获得了保送名额,意味着她可以不参加中考就可以上市一中。

中考那天,她没有参加考试,而是回到了原来的学校。她听小曦说蓝慕拒绝了保送名额,于是她来为他加油,也想见见他。她坐在学校对面的甜品店,静静地等着考试结束。

铃声响起那一刻,她站到了第三阶梯,目不转睛地看着从学校出来的人群。在人快要走光了的时候,她才看到蓝慕骑着自行车出来。

他还是那么美好,她也变得越来越美好,可是她仍不敢向他表白。她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直至看不见了,她仍然站在原地,看着他消失的方向。

中考成绩出来后,小曦立马发信息给唐思思:“思思,我的分数达到高级中学的分数线啦!真是不可思议,我居然考上了……”

唐思思很为小曦高兴,同时她也想知道蓝慕考上市一中了没有,她是相信以蓝慕的成绩上市一中肯定没有问题的,但她还是想知道,“小曦,蓝慕......他呢?”

屏幕那边的人久久没有回复,唐思思又发了一遍,仍是没有回复,直到她等的不耐烦的时候,小曦的电话来了。

“思思,其实我觉得,他不值得你这样喜欢,市一中耶,你肯定能遇到比他更好更帅的男生。”

唐思思半天没有说话,沉默了良久,才说道:“我知道了,小曦,谢谢你!”

蓝慕去了高级中学,他填的第一志愿是高级中学而不是市一中,唐思思不明白,他明明那么优秀,以他的成绩考上市一中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她多么想去问问蓝慕,问问他为什么不填市一中,她拼尽全力考上市一中,就是想跟他再次同校,可他却去了高级中学。唐思思用了一个暑假的时间来接受这个事实。

上了高中,唐思思越来越优秀,她的成绩排名一直保持在校前五。她的文章也写的越来越好,于是她的语文老师建议她可以去投稿,还曾说以她的写作水平以后说不定可以当个作家小说家。后来她果然成为了作家小说家,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某天舍友问她:“你这么优秀,追你的人肯定不少吧?”

她突然想起了蓝慕,那个光芒万丈而又遥不可及的男生。

她发现她好像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见过他也没有向小曦打听他的消息,这么想来,她好像也没有那么喜欢他了,虽然他于她而言仍是很重要,但好像他成了她的一个习惯或者说是她的执念。

她突然分不清自己是习惯喜欢他还是还喜欢着他,但她可以确定,她不像以前那样思念的那么疯狂了,不再想着要打听他的消息了,也不再想着见见他了。

上了高三后,唐思思把大部分心思投入到学习,她的梦想是厦门大学。

市一中和其他三所学校每年都会举行为期一个月的书信活动,前两年小曦都会给她写信,她也会回信,今年小曦依旧给她寄来了信。

这次小曦寄来的信中,写到:“思思,那么久没见,真的好想你啊……你的生日快到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件礼物,我想你会喜欢的……”

在唐思思生日那天,小曦寄来了一封信,但这封信里还有着一封信,从信封面的字迹可以看出来这两封信不是同一个人写的。

她打开第一封信:“嘿思思,生日快乐呀!我说过会送你一份惊喜的,呐,另一封信,就是我给你的惊喜……”

她打开第二封信:“嗨,唐思思同学,你好,我是蓝慕。常常听小曦说说起你,她说你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文章写的很好……不知道我们可不可以见一面,我觉得我们肯定可以成为朋友。很期待,高考之后与你的见面。高考加油!”

那天,在教室里,唐思思趴在桌子上哭了,当周围的人发现她哭了的时候,她早已哭红了双眼……

高考结束之后,她没有去见他,不是因为害怕,是觉得自己没有以前那样喜欢他了,或许蓝慕是她改不掉的习惯。他还是很难忘,但她也并非要见他。

白驹过隙,如今唐思思成为了作家小说家兼翻译员。

前几天她去参加原初中的同学会,话题大多围绕着她的成就,在她一一敷衍他们的问题时,一个不大不小的声音清晰的传到她的耳朵:“哎,你们还记得那时候我们学校那个叫蓝慕的男生吗?”

提及蓝慕,那些曾经喜欢过他的人激动起来,争相说着自己当初给他送了多少封信,为他做了什么。

“不过,好像大学以后就没再见过他了,也没听过他的消息了,当初那么优秀的人啊,不知道现在过的怎么样,哎你们男生应该有他的消息吧?”一个女生问。

男生们摇了摇头,有的说:“听说他高考后出了国,在国外读的大学,好像有人说他在国外定居下来了。”

“啊,我还听说他大学期间因为犯了什么错差点被退学了呢……”

一群人都在讨论蓝慕,有的甚至感叹没能再看见那个曾经光芒万丈的男生。

“我见过他。”

有人惊叹:“思思你见过他?真是不可思议,我以为你早就忘了有这号人物呢,你在哪儿见过他啊?”

“在大三的时候。”

大三那年,唐思思和男朋友余楠去法国做演讲,要在那里呆一个月。

在法国的第二个星期四,刚好是唐思思的生日,余楠带着她来到巴黎铁塔旁的一家餐厅,也就是在那里,她遇见了蓝慕。

那时蓝慕正在餐厅里当服务员。

那一刻她就在想,世界那么大,兜兜转转了那么多年,她居然遇见了他,这是不是缘分?

那一顿饭她吃的很慢很慢,她几乎是盯着蓝慕吃完的。余楠问她在看什么看得那么出神,她摇摇头说没什么。

她知道这样很对不起眼前这个陪她过生日的男生,但她控制不住。

于是在法国剩下的半个月,她有事没事就往那家餐厅跑。她坐在角落,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蓝慕忙里忙外。

在法国的最后一天,她仍来到那家餐厅,仍是坐在角落。直到余楠来餐厅找她。

“教授说你请了三天的假,是为了能呆在这餐厅里?”余楠显然不相信,过来质问她的。

她没有回答,示意他坐下。

许久,才问:“余楠,你还记得你第一个喜欢的女生吗?”

余楠愣了许久,终于反应过来,顺着唐思思的目光看去:“小曦说的男生就是他?”

“我挣扎了许久,努力了许久,还是忘不掉他。”她抿了抿唇,继续说:“对不起,余楠,我想要忘记的,可是好像忘不了。”

那天,余楠说了句“思思,祝你幸福”就走了,她的第一段恋情因为蓝慕而结束。

请假的第三天,她没有在餐厅见到他,餐厅的经理说他辞职回学校了。那天,她在巴黎走了许久,直到天黑,她才离开。

后来每当她去法国,总会去那家餐厅坐坐,可是始终没再遇见她,反而和餐厅的老板娘成了知己。

时隔多年,当初那疯狂的思念,今晚好像又回来了。也许她从未忘记过他,只是不愿想起他,很久以前所说的“蓝慕只是她的习惯”也许是一个假命题,习惯不过只是个借口,一个想他喜欢他的借口,她想。

当年给蓝慕写的情书上有那么一句话:“故事从头,我对你依然心动。”

其实还有下一句:“故事到尾,我对你仍然思慕。”

她突然想去找他,即使他在远方也没关系,她要去的不就是远方吗?

她订了去法国巴黎的机票。第二天天还未亮就去了机场。

在登机之后,她突然想起在大学期间看过的一段话,于是她打开笔记本,在小说的最后附上最后一段话 :“一生中总会让你碰到一个怦然心动,让你觉得即使用尽一生都无法遗忘。很多年后,琐碎生活与时间疲倦的逐步侵蚀,感觉日益趋于迟钝,心也由不得满不在乎,只是记忆由不得你,或闲庭信步的触景伤情,或梦醒时分的暗自惆怅,或只是某个漫不经心的调侃后,那昔日的情景乍然浮现心间,遥远的恍如海市蜃楼。”

而蓝慕就是那个忘不掉的怦然心动。

手机屏幕显示出小曦的信息,她点开,给小曦发送了一段话:“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停止过想念他,现在我要去找他了。即使世界很大,远方很远,我也想试试。”

她要去见那个她始终思慕的男子了。

青春里错过的人,她要用一生去遇见。


                                            文/晓晓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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