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党正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秉持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的各项任务,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党的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流砥柱,在新的历史征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如何更有效地对干部进行正面激励,全面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同时加强对他们的全面管理和日常监督,从而防止并纠正任何形式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已成为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了实现党在新时代的新使命和新任务,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必须展现出新的担当和作为。”这意味着,组织部门应担当起激励干部的责任,通过组织的积极作为来推动干部的积极作为,从而进一步点燃广大干部的工作激情,激发他们的创新精神,使党员干部更加主动地投身于新时代的伟大事业中。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不仅要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有创新成果的干部给予充分的肯定和奖励,还需要构建严密的监督机制,确保每一位干部都能够在法律和纪律的框架内开展工作。还要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建立正确的选拔和任用机制。坚定支持敢于挑战、敢于承担责任的干部,为他们提供坚实后盾。要发挥积极的激励作用,严格把握选拔任用的标准,及时发掘那些政治立场坚定、能力出众、勇于担当的优秀人才,确保他们进入组织的视野。在选拔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积极选拔“组织信赖的干部”。为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制度,要构建一个让有实际贡献者得到应有位置的体系,持续在一线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动态地了解干部的工作状况和现实表现,准确地识别出那些有担当和实际作为的干部。坚持重视实践、重视实际工作、重视实际成绩的原则,确保有能力的干部得到提拔,能干的干部得到晋升,优秀的干部得到优先考虑。同时,也要让那些不承担责任、不积极作为的干部得到警示,推动形成一个以能力为导向的晋升环境。
加强干部关心关爱,激发内生动力。在加强对干部行为规范和监督的同时,还应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以激发干部勇于创新、勇于尝试的创业精神。将实施容错免责机制,为在工作中敢于挑战、勇于实践的干部提供保障,鼓励他们放手去干、大胆作为。为了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名誉,加强对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工作。对于那些通过歪曲事实、伪造假证等方式进行诬告陷害,意图对他人造成不良政治影响、损害名誉或追究责任的行为,将依据规定和法律进行严肃处理。为了更好地了解干部的想法和需求,要充分利用谈心谈话制度,重视精神层面的鼓励,保持与干部的沟通渠道畅通,鼓励他们说出真实想法、坦诚交流,让他们能够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深切关怀。同时,我们也要认真落实干部保障制度,确保在政治上给予指导、在工作上提供帮助、在待遇上给予保障、在人文上给予关怀,为干部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积极的工作环境,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