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丢书事件”(中国版本)的重新演绎最终变成了一场闹剧。被“丢”在地铁里的书几乎没有人拿起来翻阅,甚至有人以为它是用来占座的。或许在早高峰的地铁里,在拥挤的人群中,你会偶然发现那么一两个人手里拿着一本纸质书认真阅读。但绝大多数人都因为手机变成了“低头族”,听歌的、聊微信的、刷微博的、看电视剧的、看小说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然后你可能会思考一个问题:那个拿着书看的人会不会是上个世纪遗留下来的一朵奇葩?
当然不是。这就像是你喜欢听古典而他喜欢听摇滚的道理是一样的,个人选择不同而已。其实这个社会并没有那么多奇葩,多数情况下只是一些人的选择或习惯与大多数人不同罢了(性格、三观和社交问题除外)。
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带着我们从黑白屏的诺基亚、小灵通一路小跑来到了iphone 45678 X的时代,智能手机更新换代的速度比小孩子翻脸还快,追求“轻装出行”的我们更倾向于选择带上kindle而非纸质书出门。有人说,kindle多好呀,可以装几百本电子书在里面,又小又轻便,想看哪本随时都可以找到。还有人说,手机更好了,直接下载一个读书软件,想读哪本直接搜,连买kindle的钱都省了。
从追求轻便的角度而言,手机确实集多种功能于一体——————它可以充当MP3、电子书阅读器、照相机、钱包,还可以和朋友在社交软件上聊天、上网查资料、刷剧刷综艺......完全可以说出门带个手机+充电器就什么都不用带了。这样的生活虽然很便捷,但它失去了旧时代的人们对事物的感知和情怀。
可能我是一个思想比较老旧的人,总是喜欢在这个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追求一些实物的东西,相比电子书更喜欢纸质书,相比当当亚马逊更喜欢书店。
而纸质书这个“物件儿”,仿佛已经变成了老古董,被尘封在人们的记忆里逐渐褪色。
曾经也嫌弃过纸质书,带来带去体积又大又重,占地方不说,一言不合就得找个袋子拎在手里,非常不方便。后来入手了kindle,时间长了之后忽然觉得自己失去了对书的感知,好像在看一个个文件,一行行文字,白底黑字的屏幕并没有给我带来阅读的喜悦。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几乎没再去过书店。
之后有一次和朋友出去玩,在商圈里“偶遇”了一家书店。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扑面而来的并不是“墨香”,而是一种清静的氛围。大家都在低着头认真阅读,几乎很少有人发出声音,整个书店安静的像个图书馆一样。看着一排排新书安静地待在被分好类的书架上,忽然在想为什么我能那么轻而易举的抛弃纸质书带给我的愉悦感?明明我是那么喜欢书,喜欢书店的一个人啊。
在发现自己仍旧无法放下对书店和纸质书的眷恋之后,我又开始了“没事儿就去逛书店”的生活。换了一个城市,也在慢慢寻找新的书店、好的书店,因为总觉得现代社会的浮躁气息会被隔绝在书店之外。它就像一个匠人,无论过去多少个春秋冬夏,依然默默坚持和传承着某种精神,不会随着岁月流逝而减少,亦不会随着社会发展而沾染丝毫的世俗气息。
书店本身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汉代,书本身承载着知识的普及和对文化的传承发扬,而书店又是书的载体,它的存在对虚拟化时代而言是一种人文情怀。“清静”是书店的特质,置身其中会让浮躁的心绪安静下来,暂时抛开世间的纷繁复杂,一心一意享受读书的好时光。倘若在书店里偶遇一本好书,那便可称作一天中最大之幸事了。
我是个喜欢安静的人,书店和咖啡馆儿是经常光顾的地方。不太喜欢一群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各聊各的,也不适应吵吵闹闹的氛围。关系好的朋友不少,但都是单线联系,很少有超过3个人以上的聚会。闲下来的时候,可能更倾向于找个书店窝在书堆里淘书,又或是去咖啡馆儿写些东西喝个下午茶,享受一个人的时光。相信无论过去多少年,无论身处何方,书店都会是我的“心头所好”。在书店里和书的相遇,于我而言就像在餐厅里和美食相遇一样令人愉悦。
去书店吧。为闲暇的时光找到落脚之处,带走一些浮躁,带回一本好书和一个心绪平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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