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奎屯参加了大学舍友童童的婚礼,大学四年,她睡在我下铺,如今,她站在台上,褪去了当初的青涩和稚嫩,显得落落大方,妩媚动人。
眼前的她和记忆中的她重合,一点没变,依旧是那个看似性格爷们,豪爽大气,其实很会撒娇,可盐可甜,小女人一个。
时间真的很快,2012年大一入学,至今居然已经8年了,八年的时间,足够让曾经坐在一个教室学习的二十八个人散落天涯,彼此的生活千差万别。
这次童童结婚,300公里以外的我,离她最近。
第一次见到童童,是在宿舍,我推门进去的时候,她正在床上坐着,看着《读者》之类的杂志,一脸的文静严肃,写着生人勿近。
后来的四年貌似再也没见过这本书,亏了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是文静的才女,哈哈。
童童是我们宿舍最爱干净的,甚至有点洁癖。大大咧咧的我从外面回来坐在她床上的时候,她皱着眉头说不能穿裤子坐她床上,当时我偷偷觉得我下铺估计不好相处。
后来,她在床边铺了一个小单子,另外,不能穿裤子坐的背后含义是我脱了裤子就可以坐了,哈哈,我也确实这么做了。
大一刚开始,我跟她关系最好,后面因为我的重色轻友,我们不再是形影不离的组合了,当然这是后话了。
那会儿军训,她肩膀很直,走起路来也很有范,气势十足,得一称号——长官。我呢,就像是跟着她的勤务兵。
我们俩早上起很早,一起去操场,我跑步她散步,然后去打水,给宿舍的姐妹们带早饭,每天规律又健康。但她每晚10点雷打不动躺下这一点,我是坚决做不到的。
又懒又夜猫子的我,经常在上铺待着不愿意下来,童童还会把饭装饭盒里给我递上去,吃完再帮我拿下来。
她经常自嘲,自己跟我妈一样,总是忍不住说我,叨叨我。但是真的很感谢,我生命中出现的这些亦妈亦友,把时常犯迷糊的我拽进正轨。
很多很多事情,我都记不清了,但过了这么久,再见到你,我依然觉得你还是我记忆中的那个你,不争不抢,内心干净,永远简单真实,会为朋友的成绩真心鼓掌,因朋友的难过真切担心。
早上我去堵门的时候,因为有同名的小区,跑错了地方,打电话给你的时候,恍惚间,好像回到了大学,我气喘吁吁边跑边给你打电话:童童,这节课哪个教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