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看了美国电影《奇幻森林》,原著作者为诺奖获得者。讲一个孩子被狼群抚养,在森林里和动物们生活在一起。
如此童趣的电影,我却发现在讲一个很深刻的思考。如果没读过一点《道德经》,你就根本看不懂它在讲什么。
故事有个细节,狼群和黑豹很爱这个孩子,但当孩子用瓢舀水喝的时候,则提醒它:这不是狼该干的事情。这个细节表达了一个价值观:警惕使用工具,看起来是方便了许多,从长远看,却从此进入文明,即从伊甸园走入失乐园。这就是《道德经》所说“使有什百之器而不用”,那些能顶替十个人百个人力量的工具不要去使用它。
影片中,动物们称“火”为“红色的花”,那是它们最恐惧的东西。这一方面表达了现实,所有动物都害怕火,因为火是动物赖以生存的森林天敌,另一方面也暗指,火是人类文明的开关,人和动物拉开距离的关键在于熟练掌握火,熟食促进大脑发育,熟食容易消化,人们不用整天咀嚼而腾出时间创造别的事物,人类文明产物陶瓷、青铜、铁器都与火有关,因此,影片中的人类男孩面对尖牙利爪的老虎时,是否使用火,成为一个焦点剧情。最终,男孩放弃了火,选择了森林。
这意思是说,如果用了火,就是一条不归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文明开始了,就再也没有回头路。
影片还有另一段关于“火”的剧情,巨猿想通过男孩获得“火”,从而控制整个森林,这是用最接近人类的猿来表达人类的“贪婪”。
电影中对大象有无比敬意,认为森林乐园是大象缔造的,是大象用牙挖出沟渠才有了河流。请注意人类农业文明是建立在河流基础上的,这让我想到,绍兴上虞舜耕公园讲了一个故事,说舜开启了中国人最早的耕种,得益与大象的帮助,这一点是吻合的。
因此,这个电影在讲,人类如果停留在那个不用火,不用工具的时代多好,即便面对老虎的威胁也不用。最妙的是,影片最后,男孩并没有长大,似乎在说:人类童年期才可以保持这样的对文明的克制,一旦长大,就再也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