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中期,我住在离五角场不远的地方。这里因有五条交通大道(淞沪路、邯郸路、四平路、黄兴路、翔殷路)在此汇合,故称为五角场。那时的五角场是上海东北部唯一的商业中心。又因为可以摆地摊,所以更显热闹和繁华!尤其到晚上,更是人山人海,大灯小灯五彩缤纷各呈辉煌!每个店家的门口、空场地上,全都摆得琳琅满目。吃的穿的用的看的玩的……样样不缺。一个大圆圈五只角细细逛下来,即使不吃不买东西,没有两三个小时,也逛不过来。
因为住得不算远,那里自然也成了我最爱去的地方。
我最爱逛的是书摊,它们基本上都集中在朝阳百货(现在属万达广场的巴黎春天)和影院前面的大广场上,新书摊旧书摊比比皆是。这使得爱看书又买不起新书的我总是流连忘返!只是那时搞不明白:那里的新书怎么会卖得那么便宜?比书店要便宜很多,反正是我能接受的价钱,而且都是名著和畅销书。.这些书基本上不摆在地上,而是摆在黄鱼车上,一车一车堆得满满,他们的位置不大稳定,是流动摊。我问卖书的小贩:
“这些新书怎么这么便宜?”
他们的回答是:从岀版社直接拉来了,不需要任何转手费,又不需要店面费摊位费等等……,每本书只要比进价稍微贵上几毛一块的钱,他们就能赚了,所以才卖得这么便宜!
我想想也是啊!可他们卖得这么便宜,书店怎办呢?还有谁去书店买呢?新华书店就在影院的楼下哩!
可这似乎用不着我来操心!那次我一气买了十来本,都是我一直想看而没看过的书(我突然那么地喜欢上上海了):有《巴黎圣母院》,《简爱》,《悲惨世界》,还有一套金庸的(天龙八部)……把书贩乐得边帮我捆书边吹起了口哨,……那是我自出娘胎以来,花钱最大方的第一次。只是这第一次有点惨!
第二天取一本乐颠颠打开来看,没看几行,就感觉不对劲?再看下去,就感觉不仅仅是不对劲,而是实在不象话!怎么有这么明显的错别字?甚至有些句子根本读不通、读不懂!这难道是外国书的缘故吗?再取本中国书来看,也是一样的错别字连篇,错句病句随处可见!这书还怎么看?我还得不断地给它纠正错字,修改错句病句,甚至我还不得不把一段文字重新改写一遍,以便能前后相接……真正是累死人啊!
天哪,这是什么书啊?真是徒有崭崭新的外表!
自此我才知道了“盗版书”之一说!
从此那些书光亮地摆在那里,总让我感觉刺眼,我不再去翻看它们,而是想处理了它们,可丢了、或当废品卖了,又有些不忍心!因为它们毕竟也是书,只不过生了病,血管有了痼疾,不通畅而已!为此,它们倒成了我的累赘!
以后再去五角场,我就只奔旧书摊,不再光顾那些新书,即便路过一扫时,它的书名再诱人,也再打不动我的心!
还是那些旧书让人亲切、让人感觉踏实!偶尔从旧书摊里发现一本较新的书,我都疑心是否也是盗版,直到书贩发誓说:如是盗版,原价退回,我给你做个记号,我的摊位每天都摆在这里,我们绝不回收盗版书。
旧书摊真好!我可以用很低的价钱淘到喜欢的书:块把钱,几毛钱就能买到一本。更有我喜欢的故事会,五毛钱可以买三本,一块钱七本。多好啊!即使买到了不喜欢的书,也没关系,我把书整理一下,喜欢的还想以后再看的,就保留下来;不喜欢的,感觉没啥意思的可以拿去换,两本换一本,我认为也很合算。既没让不喜欢的书沦落成废品,也没给自己造成累赘,我不断地更新充实着我的“藏书”,感到又快乐又自豪,这可是真正属于我的书啊!这让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件事。
那是我刚出校门一、两年的时候,有人来为我做媒,说的就是我们本村人,住得离我家也很近。只是他家虽和我们是村邻,然而不属一个大队,他家住得又比较僻静,所以虽相邻却不相往来,也就显得陌生。
但他的妹妹是我的同学,而且很要好,放学时都是一同回家。他家有很多书,我那时看的课外书,几乎都是他妹妹借给我的。他妹妹告诉我们,书都是她哥哥买的。她哥哥已经在社办厂上班,每月发了工资都会去城里买书(她姐姐在城里工作)。她们家应该不缺钱,她的妈妈和奶奶都是裁缝,生意很好,我每次去她家玩,都见她们在做衣服。
她家的房子很大,有正房厢房大厅堂,还有偏房侧房,有内院内园和外园,门前还有一棵巨大的老槐树,盘根错节,虬枝遮天蔽日,这些都让我觉着有些神秘。
同学指给我和另一位女同学从门缝里看她哥哥的房间,别的我没注意,我只注意到床边的一只竹制小书架,有一米多宽,分四层,每层都整整齐齐排满了书。啊,这么多书啊!这让我惊讶不已。
同学告诉我们,她每次都是趁她哥不在时,偷偷地抽出一本书(只能抽一本,多了会被发现),带出来给我们看,看完了再换一本。
就在初中的两三年里,我利用一切的时间如饥似渴地看同学偷出来的书,什么《红岩》《青春之歌》《铁道游击队》《敌后武工队》还有《小兵张嘎》《野火春风斗古城》以及《林海雪原》《金光大道》《艳阳天》等等等等,我烧饭时看吃饭时看,洗脸梳头时也要看,常常要挨母亲骂,偶尔带到学校去,上不喜欢的课时,藏在课桌的抽屉里,贴着桌面的裂缝一行一行移动着看,紧张着又快乐着,好在我很谨慎,也不痴迷,从没像别的同学一样,书被老师收缴了去;也没因了看书,把饭菜烧焦烧糊,或是忘了做事。书也就从没被母亲扔进灶膛里去(母亲这样警告过我)!
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些书,只是能看书的时间是太少太少了!那时我的父亲已不在了,母亲也要去队里挣工分,所以我得包揽大部分家务,晚上不可以做作业太晚,母亲怕我费电。所以下了课得做作业,因此,看这些课外书,只得一点一点挤时间了!
后来不上学了,我甚至有些高兴,以为不需要再做作业,不需要再为功课操心了,就可以轻轻松松,一门心思去看书了。可没想到,我那同学学校一毕业,就被她姐姐带到城里去工作了,我也就失去了书的来源!
当我知道了她家里想要娶我,虽然那时我并不想嫁人,对她的哥哥更是陌生,从没说过话。可一想到她家里的书,她家神秘的大房子大园子,那大园子同学带我们进去过一次,那些角角落落里生长着的别处没见过的奇怪植物,让我充满了好奇,我就把它当作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了!后来每次经过那里,我都要偷偷从门缝里张望,可只能看到当中一溜,种着瓜果蔬菜,还有我喜欢的玉米。我总是深为遗憾,那园子原是废弃的大房子,所以有着高高的院墙,紧密的墙门,从外面很难看见里面的情形,也就更为神秘!我把这些也都当作是她家的书了!我想,我如果嫁给她家了,这些也就成了我的了,我也就能打开那神秘的大门,拥有了那些诱人的书。所以,我在心里是愿意的,我等着我妈能答应。
可我母亲没答应,一是说我还太小,辛辛苦苦供我读书,刚出校门,还没为家里做一点贡献哩,就出嫁,有些不甘!还有就是我们家乡有一个迷信说法:男不大七,女不大一。就是说男方不能大女方七岁,女方不能大男方一岁,这不宜婚配!同学哥哥正好大我七岁!虽然这事儿并不是人人都信,同学家就不信,说现在已是新社会,不用相信那些迷信了。可我妈信!所以这桩亲事也就作罢。
我为此倒很遗憾了一阵子,不过后来倒是感谢我妈了:原来早早嫁人并非好事,我那些出嫁后的伙伴一个一个全变了样,把我们当初立下的誓愿抛得一干二净!嫁得好的,婆家有经济实力的,变成了麻将台上的常客,嫁得不好的,年纪轻轻就成了黄脸婆,灶台孩子,田里地里不停地转,偶尔回趟娘家,也是匆匆忙忙,迎面碰上,也说不上几句话,即使说话,也没了共同话语!全变成了家长里短!这让我对婚姻都产生了恐惧:我害怕自己也变成这样的女人,我不想做这样的女人!
于是,我出来了,走进了城市,虽没把自己变得优秀,变得有出息,但总算不会做那样的女人了,我可以用自己挣的钱,徜徉在我喜欢的书海中,多好!
五角场成了我闲暇时最喜欢去的地方,我在那里还真淘到了好些我喜欢我想要的书:巴金的《家》《春》《秋》;冯德英的《苦菜花》《山菊花》《迎春花》;还有《红旗谱》《水浒传》《三侠五义》等等;以及一些外国书《荊棘鸟》《琥珀》《飘》;我还喜欢上了一个美国作家西德尼·谢尔顿的作品;喜欢上沈从文、丰之恺、汪曾祺,他们的作品把我从单纯的喜欢长篇小说引向了对短篇文章的钟爱……可真是个大丰收,虽然有些书真是很旧了,甚至被细心的读者修补过,换过封面,可是,我喜欢!毕竟有些书现在在书店里、图书馆里都已经难觅踪影。
唔,难忘的五角场,难忘的淘旧书的岁月,多么希望这样的日子能够重来,还能够让我再找到年青时读过的书,重温那些失落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