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前是一个人情社会,现在是一个交织着人情与法理的社会。未来,它也许会无限靠近法理社会,但在我看来,也只是无限靠近而已。
中国人的面子、人情、关系等特色文化产品,无一不是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产生发展。从原始的部落,到封建社会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天下,到现代社会你来我往的人脉网络,我们都需要活在群体中。令人纠结的是,我们既依靠它滋养自己,又痛恨它束缚自己。
昨天在微信读到一篇文章,一位作家坦言,自己从体制内辞职后,一开始反而更难写出发自内心的作品。身在市场,收入没有保障,大部分时间都需要撰写迎合他人的文字养家糊口,其次才能考虑诗和远方。那段时间,他既热爱着自由,也痛恨着自由。幸得后来渐有基础,开始写下自己想写的文字,财务自由后更是随心所欲,终于才走上梦寐已久的作家路。
同理。我们对这充满人情乡土味道的中国似乎是有些恨的。但每逢佳节倍自虐,走在拥挤的春运人潮中,也会想着回家真好;听着三姑六婆的逼婚,竟然感到那是来自亲情的关怀;有事情急得团团转,第一反应还是找熟人;不顾医生推辞硬塞了个信封,生怕手术做不好……终究,处在转型期的我们还是无法完全西化成为法理社会的合格公民。但在这个人格日渐丰富制度日渐完善的社会,我们依旧有时间一点一点地进步。有些事情,遵章办事也可以解决;有些人情,不去走动也照常深厚。
会不会有一天,另一个人,提笔写下一本《法理中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