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年轻时,总是铿锵有力的,走路带风,思维敏捷,写文章绚丽,说话则语速快。到了有一点年纪,语速就会渐渐慢下来,更注重说话的内容,不太追求漂亮和锋芒。或者说也并非是不追求,是说不出来了。当然之所以慢了,并不是口齿不伶俐了,而是人的成熟自带的芬芳。
律师该怎么说话,也有规律可遵循,这和人说话有规律是一样的。明知有理,冷言慢说。一个慢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没有多年内心的苦修为,没有处变不惊的临场统治力,还是会失于慌张。
说话的技巧,可以有很多。律师的表达,也是一样话,十样说。但咱们先不说这些技巧,只是说“慢”,慢既是成熟的表现,也是技巧的平淡趋于的高级。
慢下来,举止优雅,谦和有度。就不会那么凌厉刺耳,易于让别人接受。就像唱歌,要把声音舒展开,才动听,就像舞蹈,每一个身体语言都到位,才能被读懂。很多律师在法庭上或者谈判桌前不自觉的就卖弄起来,滔滔不绝,语调尖锐,但是,人家是不是听进去了,是不是能采纳,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有人说,律师的说话是不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呢?何出此言,本来如此,该是人的还是人,该是鬼的,也还是鬼。面临对面不同的对手或者身边不同的服务对象,说话的方式肯定不一样,知识分子,一般劳动者,甚至犯罪嫌疑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接受方式。不仅对人,场合不一样,说话的方式也会随之改变,到什么山唱什么歌。时间也要有分寸,见机行事,见景生情,比如刚开庭的时候和审判员快要吃饭的时候,节制与放松,张驰的维度,必须要拿捏好。他要去吃饭,你非得说个没完,相看两相厌,谁也吃不好。
语速的快慢,或者不同的时间地点人物的要素,实际上最终还是看说话的内容,内容为王,好比法律的实体。
关于听和说的关系,如果说听的真谛,是让人家说,那么,说的要义,是让人家愿意听。想想多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