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堂写作课》第三十三讲 记叙与描写
描写一语本来是从绘画上来的。写作的人把文字作为彩色,使用着绘画的手法,记叙他所选定的事物,使它逼真,使它传神。这就是写作上的描写。
这段的关键词是:逼真、传神。
描写与绘画相同,以素描为例,画一幅素描的时候,线条要柔顺,要轻,否则画面就会“脏”,先把物体的形状画出来,再来一点一点的画细节,形状比如物体的位置,物体所接受的光影,细节则是要从各个角度去观察,把物体的特征加上去,物体的特征画得越多,则物体就越立体,越接近真实,质感就越强。
描写也应该是这样,而且维度更丰富。如果要描写的细致一些,应该先把物体的形状、位置写出来,再来描写细节,细节的描写可以多个维度描写,从物体的质感、声音、颜色、光影的闪烁以及对其的情感等去写,这样不仅逼真,而且传神了。
描写的最粗浅的方式是使用形容词语和副词语。如“小汗粒”而加上“微细到分辨不清的油一般的”的形容词短语,就把小汗粒的形和性描写出来了;说“赤露的胳膊向下垂着”而加上“软软地”的副词,就把身体困倦的情状描写出来了。此外方式很多,且待以后再说。
现在要说的是即使是最粗浅的方式也靠作者的经验。作者如果不曾观察过小汗粒,不曾体会过汗和油的相似,不曾感觉过有骨有肉的胳膊有时竟会“软软地”,又哪里来这形容词短语和副词呢?没有经验写不来文章;仅有微少的经验只能作简略、呆板的记叙;必须有广博的经验才能作详密、生动的描写。
归根结底,描写就是要有细致的观察与长期的积累,当我们坐在电脑面前,要去描写一个记忆中的事物的时候,如果当时没有经过细致的观察,曾经也没有类似的体验积累,那么写出来的东西未免会肤浅、干涩、没有话写。
但是文中说起粗浅的方法,我倒是曾经在某本书上看到一种写法,学起来快,用起来也会生动不少,那就是多用动词和名词。
例如,你做PPT时,阿拉斯加的鳕鱼正跃出水面;你看报表时,梅里雪山的金丝猴刚好爬上树尖;你挤进地铁时,西藏的山鹰一直盘旋云端;你在会议中吵架时,尼泊尔的背包客一起端起酒杯,坐在火堆旁。
这是一个经典的广告案例,里面没有形容词和副词,只是许多名词和动词的叠加,却描绘出了一幅幅传神的,令人向往的画面。
《纽约客》专栏作家苏珊·奥尔良说过这样一段话:开始写作后不久,我就意识到自己是很狡猾的,会想出很多噱头让作品看起来花哨。当我逐渐成为一个成熟的作者,并且更自信之后,我开始丢掉起先错以为是自己风格的部分,回归到更简单的风格。
所以虽然叶圣陶与夏丏尊先生说用形容词和副词形容是好的,但也用了粗浅这个词,而我们在写作文的时候,在加深对物体理解的基础上,可以回归到用更为简单的言语去达到“生动、逼真、传神”的效果,这样其实对于读者而言,阅读成本更低,效率也更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