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其名,张爱玲已被捧上现代汉语神坛;近其文,张爱玲其实如邻家文学女青年,浑身散发着人间烟火。
《流言》是张爱玲传世不多的散文集,一些传奇般的经典文字就出自这本集子: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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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张爱玲的文章,最大的感受有两点:一是可反复赏析;二是可学习仿摹。因为她的文字华美之中饱含生活气息,迤逦之中处处真情流露。这源于她深刻而近乎倔强的文学观。
在《自己的文章》一文中,作者曾经明确表达和自白:
文学史上互相地歌咏人生安稳的作品很少,倒是强调人生的飞扬的作品多,但好的作品,还是在于它是以人生的安稳做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的。没有这底子,飞扬只能是浮沫,许多强有力的作品只予人以兴奋,不能予人以启示,就是失败在不知道把握这底子。
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壮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
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这么沉重,不容易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
我知道我的作品里缺少力,但既然是个写小说的,就只能尽量表现小说里人物的力,不能代替他们创造出力来。而且我相信,他们虽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不及英雄的有力,但正是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时代的总量。
我喜欢素朴,可是我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衬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因此我的文章容易被人看做过于华靡。
但我以为唯美派的缺点不在于它的美,而在于它的美没有底子。溪涧之水的浪花是轻佻的,但倘是海水,则看来虽似一般的微波粼粼,也仍然饱蓄着洪涛大浪的气象的。美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但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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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张爱玲是现代文坛中的异数,但同时我认为她却是一个学得来的异数。
说她是异数,自然有道理。
这异,应该指张爱玲独特的人生经历。出身于没落的富贵家族,从小受传统文化浸润,却又生逢西学东渐、欧风美雨、狂飙突进的时代。未至成年,又遭家庭离乱父母离婚,虽则衣食无忧,却饱尝生活辛酸。
她的很多文章篇什,对这些经历反复回顾,在篇首《天才梦》一文中,张爱玲坦言: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
在待人接物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份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兰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颠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
时代洪流挟裹之下,张爱玲坚执于自己,却仿佛任何一个阵营也无法安身。左翼目她为“文化汉奸”,右边的人又嫌她不能够紧随。在烽火连天的岁月,她小心翼翼却又固执地潜身于自己的文学小屋,写自己的文字、挣自己的稿费,仿佛纷乱的世界与自己并不相干。
这样一个异数,难怪会跌跌撞撞、顾盼无门。这样一个异数,也难得地留下一箧充满大上海气息的烟火文字。于她个人,不能说是巨大的悲哀,于我等读者,却又何其可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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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张爱玲可赏析、可学习、可摹仿,自然也有一番道理。
大凡弄文章者,不可学者居多。鲁迅文章好,钱钟书文章好,王小波文章好,那种冷峻峭拔,那种机巧幽默,那种汪洋恣肆,或来于时代淘淋,或来于数十载沉淀,或天赋无意识挥发,可遇不可求。
老舍的东西好,王朔的东西好,也学不来。因为他们散发的魅力,是特有的“京味”。在普通话占据霸权地位的今天,也许你可以参考他们成功经验,挖掘自己文化方言中独特之处,形成自己风格,但那也绝对不是老舍、王朔般的风格。
乃至于当代,冯唐的文章好,庆山的文章好,你也学不来。因为当代写文字的人,功底子轻易不会显露给读者大众。
而张爱玲的文字,远看像唱着空城计的诸葛亮,唬得人不敢轻易探个究竟。一旦大胆进入,却又换了一番景象,如同来到潘家园、步行街,里面十八般兵器,尽数亮给大家,还不忘给有兴趣者一番解说。就如在《传奇再版的话》中所说:
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蓝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
就文章题材来看,《流言》中处处充满生活气息,往日经历、街边小景、兴趣爱好、日常琐事,皆可以入文,都写得津津有味。
就写作技法说,没有刻意求新求奇,有时是平铺直叙,看画、看戏的文章,就是一幅幅写真画,把眼中所观、耳中所闻,一五一十描绘给大家。有时是特写镜头,生活中一句话、一餐饭,给你镜头中的内容,镜头外似乎还有余不尽的意思、余不尽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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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张爱玲自己所言,她对色彩、音韵,似乎有特殊的敏感。她的文章,色彩运用确实好。这与她从小学习美术,家中还经营过一爿绸缎庄,对布匹颜色耳熟能详有直接关系。
纵观全书,文字中处处可见浓墨重彩、奇艳异芳:
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代乳粉的广告。
我只知道坐在第一排看打武,欣赏那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红里子,玉色袴管里露出玫瑰紫里子,踢蹬得满台灰尘飞扬。
许多杂事自有它们的愉快性质。看不到田园里的茄子,到散场上去看看也好——那么复杂地,油润的紫色;新绿的豌豆,熟艳的辣椒,金黄的面筋,像太阳里的肥皂泡。
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红灯,骑行时但见红圈滚动,流丽之极。
这种色彩变化,同时也随情绪而转变,当她由天津到上海,家庭还算和谐,充满对未来的憧憬,色彩是这样的:
夏天中,我穿着白地小红桃子纱短衫,红袴子,坐在板凳上,喝完满满一碗淡绿色,涩而微甜的六一散,看一本谜语书。
到上海,坐在马车上,我是非常侉气而快乐的,粉红地子的洋纱袴上飞着蓝蝴蝶……家里的一切我都认为是美的顶巅。
不久之后家庭有了巨大变故,色彩是这样的:
唯一的树木是高大的白玉兰,开着极大的花,像污秽的白手帕,又像废纸,抛在那里,被遗忘了,大白花一年开到头。从来没有那样邋遢丧气的花。
对声音的描写,也是一绝:
但是你没看见过电车进厂的特殊情形罢?一辆衔接一辆,像排了队的小孩,嘈杂,叫嚣,愉快地打着哑嗓子的铃:“克林,克赖,克赖,克赖!”
看蹦蹦戏:一个穿蓝布大褂的人敲着竹筒打拍子,辣手地:“侉!侉!侉!”索性站到台前,离观众近一点,故意压倒了歌者:“侉!克哇!克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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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对色彩的描绘、韵律的把握、动作的描摹,只是形式。文章之所以动人,本质东西还是一个“真”字,情真意切,自然感人,有真性情。有时自黑一下,有时带点卢梭的严峻剖析。在《童言无忌》中,她说:
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在另一篇回忆香港战时生活时,这样写在医院护理伤员的经历:
我不理。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没良心的看护。我恨这个人,因为他在那里受磨难,终于一房间的病人都醒过来了。
刚到上海时是这样:
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过一种干脆俐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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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文章,开头开得好,结尾也结得好。结尾有度尾,有煞尾,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信手拈来不拘一格。
煞尾的居多,《论写作》的最后一句这样写:
“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思之令人泪落。
《被窝》这篇文章这样结尾:
鸡声从这里出来,蓝色的一缕一缕,战抖上升,一捺,一顿,方才停下。可是一定要多留点地方给那深赭色的天......多多留些地方......这样,我睡着了。
也有采用度尾的写法,摇曳生姿:
古代的夜里有更鼓,现在有卖馄饨的梆子,千年来无数人的梦的拍板:“托,托,托,托,”——可爱又可哀的年月呵!
而在最后一篇《太太万岁题记》中,这样为全书结尾:
露水下来了,头发湿了就更涩,越篦越篦不通。赤着脚踝,风吹上来寒飕飕的,我后来就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