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昆德拉谈过媚俗,刚刚好,我就很媚俗。我假装和尼采很熟,喜欢看纪录片,喜欢乱涂乱画,喜欢把其实不怎么搞得清楚的后现代主义和存在主义挂在嘴边。我曾想当一个纪录片导演,但当我看到人类星球片花中导演被蟒蛇追着咬时就放弃了,毕竟还是在空调房里看别人被咬比较惬意。高中一次课前演讲,我写过 论死亡,主要阐述死亡之美,不过说实话还是活着比较有趣。
尽管如此,我从不觉得媚俗十恶不赦,小逼怡情,大逼伤身。
更何况,媚俗本就是昆德拉为世界和自己开的一个玩笑。当我们自以为独一无二遗世独立时就无往不在媚俗之中。
我假装喜欢很多东西,可还是有真正深爱的事物,比如散步和发呆。
想起大学以来我最快乐的一刻,在中医大散步时,夜间的黄色聚光灯打在一棵树上,每一片树叶都散发着杨桃色的金黄,天边是晴天夜晚万里无云的深蓝,眼前的配色来自梵高的星空。连续两天晚上我都像被施了咒一样去看它。又仔细想想,一棵美丽的树为我带来的愉悦究竟与和一群人在一起嬉笑怒骂为我带来的愉悦有何不同?其实就是,和一群人在一起时我的愉悦来自集体赋予的存在感,一个人享用一棵树让我不用随时紧绷神经去假装幽默来博取存在感。和一群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是狗,一个人看树的时候,我是我。
发呆时就适合听Enigma。
谈到发呆和Enigma,我就开始怀恋高中周末坐校车回家的一小时,那是唯一可以肆无忌惮毫无愧疚感发呆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冬天,四川冬天夜晚的空气潮湿的令人惊叹,头发被湿气茹得微湿贴在脸上,就连笨笨的羽绒服也凉的透心,巴士在夜晚的路灯间穿梭,路上没几辆车,窗外除了路灯一片漆黑,就像宇宙。我塞着耳机,里面放着morphying thr time,然后就觉得我是地月轨道上加速旋转的一颗卫星。
下车时,总能看到老妈等在路边接我回去。
“这周累不累”
“还好”
“你爸已经把晚饭弄好了,饿不饿?” 我们说话吐出的白色雾气慢慢飘散。
当时习以为常,现在我有些感伤。
想当一只涪江河边可以到处飞的野鸭,可我有恐高症。还是做回埃塞俄比亚高原上乱跑乱跳的狒狒。
我很赞同尼采的酒神精神,就算人生是个梦,我们也要有滋有味的做这个梦,不要失掉了梦的情致和乐趣。
好了,憋说了,我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