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七岁时,不爱写作业,不爱听课,每天想着打球,每天都是晚饭不吃,便急匆匆地跑到篮球场打球。打的一身汗回来,然后发一个晚自习的呆。想着将来去洛杉矶看快船的比赛,想着看到格里芬的暴力扣篮……反正每天都是浑浑噩噩。
十六七岁时,也会憧憬着,总想着将来赚够了钱,开一家小小的书店,去读一辈子都读不完的书。把最喜欢的马尔克斯摆在店里最显眼的位置。每天都在笔记本上记录下喜欢的话,跟着主人公一起哭泣,一起大笑……至少我还是很喜欢读书吧。
十六七岁时,过得很不开心,却天天装作很开心。像个傻子,笑着过下每一天。我不想变成提线木偶,任人摆弄,却变得像个小丑。让生活的各种色彩映衬自己心灵的黑白。不开心也是一天,开心也是一天。
十六七岁时,优柔寡断,无所事事,心智平庸。只活在自己的一方天地。认识的人很多,朋友却很少。大吵大闹中,别人看来是喧嚣,我体悟的只有孤独。
十六七岁时,我真的很喜欢发呆。其实也未必是一种时间上的消磨。我想呼唤我的灵魂,却发现,我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这是一种无力。
十六七岁,活成了毛姆式的理想主义者。撒谎,却从不感觉自己在撒谎。欺骗自己,让自己活在一片美丽的谎言之中。烟雾缭绕之中,我过完了我的十六七岁。
我大抵是记不得六七岁时的理想了,也不敢去想二十六七岁会过得怎么样。偶尔的睡不着几个晚上,就一遍遍地看电影,关掉声音,直到看地想吐。不爱听歌,不追剧,不关心综艺。二十岁也和十六七岁如出一辙。
哦,每天有机会还是会去打打球,也还想着去洛杉矶看快船的比赛。
我的十六七岁,很奇怪,嘲笑着自己的艺术家气质,嘲笑着自己的理想主义,嘲笑着摘下自己金色的雾纱。
反正,我的十六七岁是回不去了。想回去,又不想回去。这大概就是我的十六七岁吧。不美好,却又不坏。不喜欢,却又很怀念。
你好。再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