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鸣抬头看天的时候,整个夜空呈梵高的星月夜色,再往下,就是鳞次栉比的大厦串着流光溢彩的霓虹灯。就是这股现代化的URBAN气息,压得这个三线记者几乎喘不过气来。
沿着油污遍布的弯曲街道,他走到一个不卖旧的箱子里,但垃圾的酸臭味中隐约吐着酒的辛辣。
粉色,一块粉色的老式门牌,突兀地刺入破烂深巷的黑暗中,就像一个垃圾堆里飞进一只粉蝶,仿佛是有意进入这恶臭。它在等待什么呢?唐鸣,从黑暗中挤出来,身影迅速闪进了那扇门。
门内饰一个满脸憔悴但尚年轻的女人,烫着一头欧式卷发,眼皮和鼻头都有微整的痕迹。他们无力地躺在肮脏的老式沙发上,旁边的就电扇送着微弱的风,电机震的嗡嗡直响。见到有一位贵客来临,灰暗呆滞的眼睛有了几分硬币的闪亮。
十分钟后,两人在狭窄的房间里聊天,气氛稍微有些尴尬。
“你觉得中国的女人,长什么样叫好看?”唐鸣点燃一根黄山烟,眼睛紧紧盯着地板的缝隙,手心微微发汗。
“你觉得我好看吗?”这个叫秦昭的兼职模特自以为是的冲他调情,向他微微一笑,但并未得到她想要的回应。
“我不知道。”片刻的语塞之后,这个原本善于逢迎的记者口中硬生生地吐出了这几个字。
秦昭郁闷地回唐鸣一个白眼,“想不到你也是个直男。”然而,当她仔细看唐鸣时,发现他眉头深锁,便又调侃道,“记者先生什么时候做起学问来了?”
唐鸣知道是在嘲讽他身为记者,却只有半瓶子醋的学问,嘿嘿一笑,回道:“咱这粗人研究哪门子学问?就是好奇,而且您不是模特吗?审美不比我这个直男要好个万把倍……我这特地来向您讨教呢!”
秦昭一听,稍有些欢喜,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身体,毕竟这么多年,自己对美狂热的追求几乎不曾为人所称赞过。“美人啊……横波碧眸,立体五官,樱桃小嘴……唉,说不上来,反正就是大眼睛高鼻梁小嘴鹅蛋脸,古今中外估计都是爱这种的。”
她见唐鸣一反常态,听得很认真,便稍微顿了顿,喝了口水,故作思索,但突然间,仿佛真的想到了什么。“现在有些西方杂志报刊,恶意抹黑咱们中国人的形象,故意选那些小眼塌鼻大嘴的丑八怪上去,说什么‘独特的东方美’,看着我都想吐。谁说我们中国人都长这副怪样?大眼小脸的网红美女比比皆是,这些洋鬼子都是不怀好意……” “唉!!!”唐鸣突如其来的一声长叹,打断了秦昭的滔滔不绝。秦昭的脸瞬间泛红,毕竟自己除了讨生活,恋爱打扮之外很少思考这些,本来谈起这种事情就有点做作了。 气氛再度尴尬起来。
“所以……你是来找我聊天的,是吗?”半晌的沉寂后,秦昭不耐烦道。 “呵……好像还真是这回事。”唐鸣一把起身,往身后丢了一张百元钞:“夜生活愉快!”说罢,扬长而去,打开那扇狭窄的门,又挤进外面浓郁的黑暗中。秦昭忍不住了,穿着她的拖鞋跑到门口,冲夜色大喊一声:“你他妈有病吧你!”咣当一声关上门,她又立刻掉头捡起那张百元大钞,咕哝着怀疑是不是假钞。 唐鸣顺着原路返回,从寂寥的狭隘重新走回热闹的繁华中去。延路上尖声的犬吠,破旧楼房内传来的婴孩的哭声,还有那时隐时现的记忆,全部在黑夜的海漂白出来,变得裸露而清晰。他想起这个月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自己工作的小报社境况惨淡,还有房东那张不耐烦的臭脸……
“妈的!”一句脏话丢给这月色,月色只缄默无声,静观大地上的人们在灯红酒绿中醉生梦死。
近几天国庆放假,百无聊赖的他突然心血来潮,想要去解开隐藏在他心底已久的那个谜题。他是一个三线记者,普通本科毕业,没有什么高深的学术基础,也没有什么厉害的朋友。于是,他在闲暇中查遍了百度微信新浪中关于“中国人对美的标准”的文章,说法万万千千,评论五花八门。有人说,从前中国强盛时,中国人的小眼塌鼻大嘴为欧洲人在内的全世界人民所追求,中国的审美被冲击西化是到了近代,国力衰弱以后,才屈就于西方;又有说法表示,大眼小脸就是中国人一贯追求的,只是古代中国画着重写意而非写实,导致不少仕女图画出来都是眯眼大嘴;还有声音说,东南西北的中国人审美各有千秋……这么多观点的杂烩,并没有真正的扰乱唐鸣,真正引起他注意的是,评论区对“东方美”的反应总是一片口诛笔伐,恰如之前秦昭所说的。
“为什么那样就不美?”唐鸣独自喃喃道。他不敢和别人说,甚至不敢在网上匿名提起自己的观点。他害怕自己的与众不同让自己被逐出时代的狂欢之中。
唐鸣曾经深深迷恋过东方美。他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古村中。十五六岁时,他情窦初开,爱上了邻村的一个女孩,但他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是对那天在竹林与女孩的偶遇情景历历在目。那一天,两个人跨入了原始的诗中。隔着一条小溪,唐鸣鼓起勇气呼唤对岸的女孩。她听见了,但什么也不说,只回头向他莞尔一笑,那样的笑容,顺着款款秋风和飒飒竹声流淌到对岸的唐明的脸上——他目睹了传统的东方美人的脸。后来,乡村中学的语文学了《关雎》,唐鸣回想那天的画面,竟一下子背了出来,把视自己为眼中钉的语文老师吓了一大跳。他记得,她的脸颊是微红的,只有那细长精致的丹凤眼和柳叶眉才能完整的衬出那桃夭一样的粉嫩,只有那自然可爱的柔唇,才能笑出秋水一样的清澈,观摩她的侧脸时,能发现她鼻头独有的柔软,轮廓宛如下弦之月,柔曼软滑的光晕和着竹香飘逸的清风摇荡在唐明的心水之波。
怎么会有人残酷到说这样的人不美呢?也许残酷的就是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每个人都短暂消费者最潮流的潮流,最文明的文明,真正埋藏于血脉中的深情,早就被摒弃在尘芥堆中了。唐鸣突然变得有些偏激。也许是因为他再也找不到那个姑娘了。
毕业后,他托关系在一家规模不大的地方报社当记者,一开始,他每逢放假就回村探亲,带来一大批新潮玩意,父老乡亲们对这个“文化人”交口称赞。在村里,他的手机永远是最新版本的苹果,从头到脚都是光鲜亮丽的欧美品牌,和他同龄却在工地打工的青年常在他身后偷偷的眼红,他全不在意。他只想让自己的风光被她听说。日子一天天过去,迟迟没有那个姑娘的消息。最后一次回乡时,他在宴上喝醉了,哭着要找那个女孩,乡亲们笑道:“邻村的年轻人,男男女女都去北上广打工了,你哪找得到呢?不过不急,像你这样的小伙子身边时髦的美女才不缺呢!”
“指不定能娶个洋妞回来!”其中一个人大声玩笑道。接着是一片哄笑。“那可得让咱们饱眼福了!生个混血儿,可漂亮哩!”又是一片哄笑。唐鸣在这片喧嚣中吐了,几个兄弟伙连忙把他扶出去。他顺着墙根一边吐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我不要洋妞,我只要她,我不要别的,我只爱她……”
但是现实就是所有的人各奔东西,他再也找不到她了。或许她混入了灯红酒绿,混入了繁华世界,混入了时代巨轮,她最初的美,早就消失殆尽了。她甚至可能为了追求所谓现代的美,花费巨款把自己送上手术台,任自己的美丽被手术刀摧残……没有任何人救赎她,人们只顾着做弄潮儿,随着时代的脚步狂欢至死。根植于民族血脉的传统美在现世就像秦朝的散落在路边的遗珠,珍惜她的,只有寥落周星的文化的拾荒者。那么问题来了:谁是那个拾荒者?
“反正不是我。” 痛苦地闭上眼睛之后,唐鸣猛地抖了一个机灵,睁开眼,仿佛从噩梦惊醒一般。他不屑地冲着远方“切”了一声后,又像另一头的清吧走去。他打算好好喝一顿,把烦心事都忘了,顺便治一治自己喜欢胡思乱想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