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之前,这段叫《凡例》的文字,细细读来其实极美。
他说,我现在住在茅草搭的房子里,用绳子当床,但是想起“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日子,最感念的是生命中遇到的那些最美好的女孩子们。
有时候我在想,红楼梦到底好在哪里?
也许就在于曹雪芹太独特了,他的人生“音阈”广阔。他体验过最富贵的生活,曹家曾经是富甲一方的江宁织造,接驾四次。他又体验过最贫寒的生活,住在北京西郊,衣服不能避寒,稀粥不能充饥。
我们的见识有限,很多时候是囿于自己的生活。
一个吃早餐有100个人伺候的富人,他也许看到穷人挨饿会流下同情的眼泪,但同情别人,和自己经历,体验的深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如同萧红写饥饿,没有经历过饥饿的人,大概无论多有才都pk不过她。因为她真的饿过。
同理,穷人想象富贵的生活,也永远是雾里看花,因为他未曾体验。
但曹雪芹不同,富贵和贫贱,他都刻骨地体验过。
所以他可以体会到近似上帝的视角,感受到每一个人的感受。
还有性别上的“音域”,他是男人,常常在外行走应酬,但他又热爱女孩子,每天混在她们身边,是她们的男闺蜜。
一个懂穷人,懂富人,懂男人,也懂女人的作家,偏偏他又极好文字,诗词小说都爱。
这种先天条件,似乎是可遇不可求的。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托尔斯泰也做不到。他虽然也写穷人,但是他直到80多岁,仍然是用银餐具吃饭的贵族。虽然一直策划着出逃,但长久都不敢。没有切肤之痛,是写不出渗血的文字的
古人说“文必穷而后工”,曹雪芹自己说“字字看来皆是血”,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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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最近有出版社让我给小朋友写一本红楼的书,我做了好多笔记,有好多感想。不适合给小朋友用的,就发出来给大朋友看啦。
这次一回一回地细读,会写得比较随意,希望能在烈日炎炎的夏日午后,陪你解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