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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英语这事,可谓是我们学生时代最为“苦大仇深”的事了,任何一个大学生都至少学了十几年的英语,但是基本上90%的人还是学不太明白,更不要说可以做到日常应用,作为从小就是学渣的我,很自然的成为了这90%中的一员,而且还一度很“光荣”的大谈“英语无用论”,现在想想还是多少有点不好意思的,因为即使在我最蔑视英语的高三时代(那时我所有英语课都用来补觉了),其实心里也很清楚的明白之所以大谈“英语无用论”其实还是为了给自己学不好,学不会,或者说不想学英语找一块“遮羞布”而已
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自我认知”的逐渐觉醒,我也慢慢开始重新思考和评估英语这个技能对于我人生的重要性, 得出的结论是这个技能确实是我理想人生中的必要一环,作为一个“践行者”,既然已经锁定了敌人,那剩下的便唯有与它决一死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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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正式开战之前,还是要做一些准备工作,因为我之前一直有记录各种读书笔记的习惯,很快便从之前的读书笔记中发现,笑来老师和万维钢老师都曾分享过自己学习英语的方法和心得,而且颇为有趣的是,他们的观点基本一致,其核心逻辑都是快速突破,不要细水长流,而且还不约而同的在文章中告诫大家,如果你要是无法快速突破(最多1个月),你也就别学了,毕竟已经学了那么多年都不行,说明你的决心与能力还是不够,那么不如省下这些时间,学点别的去,以后也别再对英语学习这件事上抱任何幻想
作为一向各种不服的热血少年,我看到这种挑衅之后,自然是感觉“是可忍孰不可忍”暗下决心,一定要死磕到底,用一个月时间来完成这次挑战,说罢便开始自己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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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每天的生活节奏大概是每天早上7点起床,开始复习昨天的单词,因为我确实是英语基础很差,每天光复习就要花大概2小时,每天学习新单词大概分成上午2.5小时,下午4.5小时,晚上的话还要在花费2个小时读一篇大概2000字左右的文章(后面几天时间明显缩短),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个月,在这一个里我过的完全可以用“惨绝人寰”这四个字来形容,以下为Rayman的受虐记
可怕的单词苦旅开始了,头两天因为自己的气势正盛,还感受不到太多痛苦,但是到了第四天早上复习单词时,便迎来了第一波巨大的打击,原因是发现自己第二天背的单词居然忘了40多个(共背了100个),那种心情实在是糟糕透了,各种负面词汇在自己心里此起彼伏,“果然还是不行啊、这果然不是人干的事、我智商有问题、他们有天赋我不行”这些话无限在我脑海中打转。这些不良情绪在短期内确实极大地影响了我的心气和学习效率,但是我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允许这些情绪的存在,并且会在适当的时候(比如跑步时),将这些负面情绪转为精神粮食,然后继续前进。这其中的秘诀我可以偷偷告诉大家,说起来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这确实也是我将来一定要完成的事(也是一种心理防卫机制),那就是“我可是要写自传的男人”,这些所有的痛苦不过是给我的素材而已,都是为了能够让我的生活变得更有戏剧性,所以为了那个happy ending,我一定要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这样才帅气。在最艰难的日子里,我就是靠着这些不靠谱又自恋的信念,度过了那段难熬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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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的受虐记才刚刚开始,第七天时因为一直在过度使用右手写字(每天几张纸),结果导致自己得了人生中第一次腱鞘炎,右手拇指形成了两个明显的突起物,完全不能握笔,但是背单词大计不能耽误啊,我只好由手写转为打字,虽然背的效果要略逊于手写,但是至少还可以继续,就这样我在剩下的14天里打了十多万字,硬着头皮坚持完成了21天的单词苦旅,这感觉犹如新生
但是我丝毫不敢松懈,稍微休息了一天后,我便开始了第二场战斗,英文原版书阅读,这个相当于对于之前学习成果的期末考试,其实内心压力还是挺大的,于是先读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当作热身,读的是笑来老师极力推荐的《How To Ask Questions The Smart Way》 (大概1.1万字)结果发现效果还行,居然能够还算比较流畅的读完(相比之前完全小白的我),然后信心大战,开始了最终任务啃完《Animal Farm》
说实话难度确实比那篇长文章高了不少,因为毕竟涉及到很多陌生的俚语和出场人物,但是小说的好处就是你真的读进去了会一直吸引力把它读完,随着情节的渐入佳境我阅读的节奏也变得顺畅了很多,经常一不小心就看了一下午,但此时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那天下午我正津津有味的读着《Animal Farm》的某个章节,突然感到右眼一阵刺痛,我去镜子一看发现眼睛出现了大量的血丝,且伴随着强烈的刺痛感,于是我就跑连忙跑社区医院看了看,医生说我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用眼过度,导致了毛细血管破裂使得眼睛有点发炎,让我这两三天不能再多看电脑,无奈之下,我只好暂时停止了阅读计划,两天后眼睛血丝稍微退却后重新开始阅读
眼看着胜利就在眼前,我的阅读进度也已经到了第八章(全文十章),那天我向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津津有味的读着最后的章节,但是发现无论怎么坐,屁股都有点不太舒服,结果后来一照镜子发现自己的屁屁也不幸中枪,长了一个很大的火疖子,而且之后这伤口持续恶化,最终不幸感染(又一个人生第一次),这个疮口又折磨了我近1个月才好,其中各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我就不跟大家一一描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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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论如何,我还是赢得了最终的胜利,虽然这已经完全可以用“惨胜”来形容,但它带给我的价值无疑是终身受益的,绝不仅仅是那点单词而已(现在已经忘了大半)首先,它让我体验到了英语阅读的乐趣,这个不会英语的人是完全理解不了的,那种外国人的幽默,这绝对是一种可以大大丰富你人生乐趣的不二法门;第二,这段经历丰富了我的人生经历,为我的自传积累了一段不错的素材;第三也是最为重要的是这件事让我摆脱了多年的“英语恐惧症”(我个人一直认为信心才是人类第一生产力),让我再也不会因为突然在某个地方看到一大坨英文趴在那里便心生厌恶,不敢去阅读。而且这件事也证明了哪怕你英语差到连4级都没过,也完全可以通过一个月的努力,顺利读完自己人生中第一本英文书(有些人可能会问四级没有过,你是咋毕业的?额,我们那个垃圾学校有一个叫做学位英语的东西,我是靠着那个勉强毕业的,这下你们满足了吧...)
最后真心希望大家看完我这段经历后能够多少带给你一些力量和勇气,如果真是如此,请务必告诉我,因为这对我来说是最好的礼物,感谢你的耐心阅读
我是彩蛋
下面是万老师介绍的方法大家,我便是依照此法行事的,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笑来老师的方法也是基本雷同就不再过多赘述):
万维钢学英文的方法:学英语不是一个修身养性的长期活动,要争取在短期内突破
找本托福或GRE的单词书,每天拿出几个小时的时间,背300~600个单词,不是30~60个,是300~600个。这些专门的单词书的好处是其中有词根词源的解释,帮你用类比联想之类的方法记忆,我当年都是一边看书记忆,一边在演算纸上写这些单词,每天都能写好多张
第二天你会忘记很多前一天新学的单词,但这不要紧,记忆的关键在于间隔式重复,过一天复习一次,过一周在复习一次,让间隔的时间越来越长,所以你每天的单词功课实际上是先复习旧的,在学新的,你还可以根据情况设定某些天作为纯粹的复习时间,在背单词的同时,你找一本大学英语课本之类的书,精读其中的文章。仔细体会语法和某些单词的用法,了解所有细节,可能要反复读好几遍,每天都要研读一篇
找一本你感兴趣书的电子版,用词典一边屏幕取词一边读,到了这个阶段不要管某个词的精细用法,也不要搞单词本这样的东西,就是一门心思把书读完和读懂,这个阶段的关键是在潜移默化中适应英文,它的作用是把分布在你脑子各处的基本功能联系起来,终于形成一个整体,只要你坚持读完一本书,你就基本过关了,你的第二、第三本书将会越读越快,最后只需偶尔翻翻一下字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