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跨过沉淀的一切,站在陌路尽头,手里捧着一抔惨淡灰暗的骨灰,终是残留了一丝余温。
阿峰,回家了。”
我第一次遇见阿峰,是在石硖尾徒置大厦的公共走廊上,他搭着板凳站在高高的锅灶前,蓝色的衣服上沾染着褐黄色的油迹,来回蹭着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墙,奋力地翻炒着明显不那么新鲜的蔬菜。
那个时候,我已经在香港生活了8年。
1950年父母带着牙牙学语的我从南沙岗坐船来到香港,在石硖尾住下,那年我才两岁。对于其他,我没有太多的记忆,但是,我记得那场烧了两天两夜的大火,整个天空都是紫红色,伴着升腾的热气,画面中的奔走逃窜的老人、惊慌失措的孩童、呼天抢地的妇女,都呈现出不真实的扭曲。
就这样,我们入住到了政府兴建的徒置大厦,父母早出晚归,我每日放学回家后,总喜欢跑到天台上,从高处望去,这些楼宇像英文字母H,小小的房间整齐地排列着,下班归来的人们,像蚂蚁一样匆匆穿过长长的走廊,回到洞穴中。
日复一日,我幻想着上帝视角,俯视着芸芸众生。
阿峰跟着父母从广东过来,比我小两岁,却比我矮很多,住在隔壁。在那段终日奔跑无为的时间里,我们是蚌壳,一半一半,相互隐藏着身体最柔软的部分,背对着兵荒马乱的世界,往日在天台孤独站着的我,有了另一道身影。
天台上有一个高高的台阶,站在上面能看到很远的地方,能看到我们来时的航线,阿峰伸出邋遢的手,指向南方,笑着对我说那儿是他的故乡。我很喜欢阿峰的小虎牙,每次他对着我笑的时候,露出那一点尖,像细波如鳞的湖面上初露的荷叶,沾染着晨曦的露水,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我以为,我的年少青春就将这样过去。
却忘了,我不是上帝,无法安排各自的人生。
那天,天空中有大片大片的火烧云,笼罩着整个香港。阿峰拉着我去徒置区的球场踢球,公屋林立的地方,球场对我们来说是无可比拟的存在,如沙漠中的绿洲,深入腹地的旅人穿过海市蜃楼后延续生命的济世匡时。
所以,当双方开始争吵的时候,我带着阿峰跟另一群少年打了打起,对方一个人突然拿起一块砖头向我砸来,我被另一个人拖着,无法闪躲,阿峰一把推开身边的人,冲过来,帮我挡下。
第二天,阿峰头上围了一圈纱布,渗出了丝丝血迹,好像不小心爆开的油画红色颜料瓶,沾染了双手,洗去后还带着浓重的塑型剂的味道。
然后,阿峰消失了。
我陆陆续续从街坊邻居听到消息,阿峰成了古惑仔,阿峰在旺角参与了一场聚众斗殴,阿峰在公海上走私,阿峰在西贡买了小洋楼,阿峰贩毒的时候被砍伤.........
消息真真假假,我不知道该信谁,我只记得最后一次见阿峰,他头上的纱布像深蓝色海里的白色章鱼,死死地吸附着,穿了好几年的白色衬衣终于合身,衬衣上却布满了暗黄的污渍,与他第一次穿着宽大的白衬衣,在我面前满足微笑的样子重合。
后来,我老了,回到了家乡,阿峰就像逐渐消融的冰川,无声无息地将自己沉入海里。
直到,一天,有人曲曲折折地找到我,带给我一句话:“阿峰说,他想回家。”
我登上了去香港的飞机,在葵涌火葬场带走了阿峰的骨灰,然后踏上了去广东的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