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盲视”也算是病的话,那我一定是一个严重的盲视患者。行走于大街上我是鲜少有机会碰到熟人的,准确的说是从来不是首先跟碰到的熟人打交道的那一个。为什么?不了解的人以为我冷漠清高,我也懒得去解释,总不至于说我有“盲视症”?记得老公因为我这个走路从来不看人的毛病曾经还开过玩笑说:“就算我带着小三在街对面走,估计你也是看不到的。” 我不置可否。
那……我到底在干嘛呢?思考?是的!感悟?是的!反省?是的!归结为一句:我一直在胡思乱想,从未停顿。并为我的胡思乱想找了一个特别高端的理由——文艺!但凡与文艺扯上点关系的人,不管是大文豪还是小读者,他们都有一个共通点,想象力不着边际,情感丰富泛滥。而这些看似带有些神经质的东西不但促动了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还可以让人在灾难面前爆发出超能力,战胜看似不可能的一切。
文字总会在那一写一读之间产生了一股神奇的力量,无形无色,却可以给予人类无穷动力,它叫做——信仰!
年轻时,我最擅长的伎俩是逃避,遇到困难,第一反应不是去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而是什么都不做,就干巴巴地等着家人朋友可以挡在我前面,为我完成一切。我呢?便幻想着如果可以意外撞个头失个忆,又或者变成植物人,等需要面对的事情都解决了再醒过来,多好!当然也只是想想,马上便会在心底狠狠否决掉,我怕真的有神灵帮我实现了这个愿望该怎么办?要是一睡不醒那就惨了。经历越多年纪越大,这种想法就不再出现了,尽管还是依赖还是想逃避,也只是基于“想”的层次。坦然面对开始占主导地位。激情也净化成了沉静!
很庆幸在年少时看过很多书,虽然不乏囫囵吞枣,大多时候也是好读书不求甚解。却着实开阔了眼界,不拘泥于小事,不庸人自扰!
十几年前看过的一篇小说,讲的是四个青年男女在每个轮回都在做着相同的事,走进一个院子,门边放着一个垃圾桶,他们的任务是潜入书房,盗走文件再迅速离开,在第三次时,他们其中一个无意中踢倒了垃圾桶,但还是顺利完成了任务。当他第四次再来时,看到了踢倒的垃圾桶,内心出现了一丝异样,却没有继续思考,最终完成任务离开了。并继续轮回,周而复始!记得我第一次看完时,感到非常恐惧,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人生,永远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控制束缚,周而复始完成着早已注定的命运。内心充斥着淡淡的伤感!
这种感觉好像早已忘记,我已不是一个倔强的孩子,想不通的事最好的办法就是遗忘,直到今天,遇到《摆渡人》,看到迪伦为了爱冒着灰飞烟灭的危险凭借坚强的意志返回荒原去找崔斯坦时,我突然就记起这个故事。尽管人生可能被设定,只要心里有爱有信念,敢于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你的人生或许就会变得更精彩。梦想总是要有的,你肯努力就有机会实现!首先,需要敢想,接下来就是去行动。似乎突然明白,被设定的其实不是你的人生,而是被禁锢的思维!在最后一页终于看到崔斯坦跟随迪伦回到了人类世界时,顿时就有了一种想哭的感动。如果人生真的可以如此,该有多好!
可是,我知道,整本书就是在那胡思乱想,却让人充满希望,相信爱与勇气!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