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更新《写作这回事》,作者是美国恐怖小说作家斯蒂芬·金,这本书对他来讲具有重要意义。
写这本书的过程中,斯蒂芬·金遭遇了一场严重的车祸,差点危急生命。在康复期间,他忍受着剧痛,重新回到桌前,艰难地续写未完成的作品《写作这回事》。
“写作对于我来说好比是一种信念坚持的行动,是面对绝望的挑衅反抗”,这是他在困境中对命运的反抗。
斯蒂芬·金的很多作品都被改编成了电影,最为人所熟知的就是《闪灵》和《肖申克的救赎》。斯蒂芬·金一生写过三十多部长篇小说,他的建议能让刚刚进入写作行列的新手少走很多弯路。
写作前一定要先建造自己的工具箱。
词汇
英语跟汉语不同,英语仅仅一个单词就能有完整的意思,但是汉语不一样,一个汉字必须跟另外几个汉字组合起来才能形成完整的意思。
比如“默”,它跟“沉”组合起来形成了一个词:沉默,但是跟“写”组合起来就会形成一个意思完全不同的词:默写。
鉴于英语跟汉语的不同,将《写作这回事》书中提到的词汇看做汉语中的组合词。
词汇是作家写作的基本素材,但并不是说词汇量小就不能写作。词汇的积累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词汇量的增长,是在不断阅读的过程中增加的。
词汇量有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该怎么使用。使用词汇的第一条规矩就是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目前的语境,并且生动即可。
关于副词的使用
新手写作时,为了使文章辞藻更加华丽,会用很多副词修饰人物,这些副词没必要使用。
纵观名家的作品,会发现他们的作品之所以被读者喜爱,更多的是因为故事表达流畅,有深度,而不是华丽辞藻堆砌的句子。
使用副词多数是为了突出人物的心理,这正是对自己作品没有自信的表现,你怕不使用副词去刻意的突出人物的心理活动,读者会不明白。
其实好的作品是通过上下文来突出人物的形象,上下文的对话描写的足够生动,读者自然能够通过上下文的语境揣摩出人物的心理活动。
过多的使用副词,只会产生矫揉造作之感,降低作品的档次。
“非正式随笔”
理想的说明段落应该以概括性句子起头,接下来的句子解释或者详述第一句的内容。
这种写作方式有利有弊。好处就是写作的过程中避免游离主题,坏处的就是使得小说看起来的过于严肃。
在写作的过程中,避免经常使用“非正式随笔”。因为这种写作方式更多的应用在严肃题材上面,比如写论文,你要让文章看起来有理有据,使用“非正式随笔”是个不错的选择。
如果写小说,使用这种写作方式麻烦就大了。小说的段落结构并没有那么清晰,段落是在写作的过程中自动形成的,写作的基本单位是段落而不是句子。
写作是一个连贯的过程,而使用“非正式随笔”给每个段落开头加一句概括性句子,会使得段落间失去连贯性,充满生硬感。
写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尤其是对于写长篇小说的作家来说,写一本书要花上三个月甚至一年时间。
不管长篇小说还是短篇小说,写作最基本的技巧是一样的:词语连缀成句,句子连缀成段,段落的节奏有时加快,段落呼吸起来,赋予段落以生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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