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普遍的年纪 不普遍的你
我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有如此雅致来向别人叙述我们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我大二你大三的那一年。我在这个极为普遍又平常的年纪。遇见了不普遍的你。
B 你是传说那种绝世的风光
那天时隔多日没有一展歌喉的我想去唱个歌,可是寝室人没有一个有空陪我的,我从早上磨到了晚上,无所不用其极。
最后,她们不堪我的骚扰。我是在寝室人的炮轰之下决定找个人陪我去唱歌的。
那个时候我们学校有个表白墙,很火,我就托人在上面发了个请求。那时候我极其天真地特地让人标注了一下:本人有对象,异地恋,只想找个爱唱歌的朋友一起唱歌。
后来我宁愿一个人去唱歌,也不愿意再找一个陌生人陪我去了。
第一次见到蓝先生的时候,是源于他说想一起吃个饭认识一下,这样唱歌的时候才不会显得尴尬又拘束。我其实有些犹豫的,但是又碍于合情合理不好拒绝。
于是我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相见了,他戴着墨镜,一脸与世俗格格不入的高傲感,那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他是精心打扮有备而来的。
我们去吃了家常菜,他很照顾我的口味。我是南方人,家又靠海,喜欢吃海鲜,他就给我点了一盘虾。他有胃病,不能吃辣,但还是迁就我。他笑意盈盈地给我剥了一只虾,放在我的碗里,问我,喜欢吃吗?
我点了点头,有些受宠若惊,好像第一次见面就这么贴心,怎么说都说不过去吧。
我埋头安静地吃饭。一顿饭下来,我拘束地不敢多吃,他都不怎么吃,他的胃疼使得这顿饭草草结束了。
这是我和蓝先生的初次见面。很多年以后我再想起来那天阳光下他略微忧伤地皱着眉,紧紧抿着的嘴唇,总会想起那句话——你是传说那绝世的风光。
我从没想过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C 我喜欢你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我们见面后的第三天晚上,我写完六级的预测试卷从图书馆出来已经是九点了,寝室十点关门。我在北方上学。极北。
那时和他闲聊,我抱怨六级的试题太难了,好不容易写完了想出去散散步。其实我也就是随口一说的,不料他提议,不如我陪你吧。
我们去了操场。在看台的台阶上坐着聊天。我漫无边际地扯东扯西,他竟也跟得上我的节奏,想来也是个不简单的人物。等到我已经坐得腿脚发麻起身要回寝室的时候,他站了起来,然后亲了我。
我之所以没有用“吻”这个词,是因为我没有回应他,他真的是单方面地亲了我一下然后迅速退开。我被吓到了。准确地说,是被震惊了。我没有想过,我会被一个认识才不到三天的人,好吧,刚好第三天的人亲。这让我久久不能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那天晚上的天气很清朗,有微风拂过。他的嘴唇很薄,像极了薄情寡义的负心郎。
蓝先生在这个星星漫天的夜里对我说,我喜欢你。
可是,我那时候特别想告诉他,你从没问过我是不是也喜欢你。
D 期待是毒药还是解药
回到寝室以后我花了一个晚上认证了他说的喜欢不是在开玩笑。
可是就在我内心作着无比复杂的思想挣扎的时候,他向我表白后的第二天没有来找我。我一直在上课,在课上一直在发呆。上完课以后就去了图书馆继续做题。我不知道在图书馆等到了多久,直到晚上九点,我知道我等不了了,我必须要知道他的心意。
我在图书馆门外踟蹰着,坚持要见他。蓝先生说他在外面和室友吃饭,不打算回寝室睡了。小心地询问我能不能明天再见面。
我想我一定是着了他的魔,一天不见面都不行了,只有他才是我的解药。我说我想现在见你。那语气好像没了他我就活不下去似的。他一定在电话那头嗤笑我的迫不及待吧。
他说,那你过来吧,打车过来我去接你。
然后局面有些许的尴尬,我又开始安静地坐在蓝先生身边吃饭,细嚼慢咽,生怕被他室友看出我叵测的居心。
闭寝的时间要到了,他送我出去打车,我坐上去的时候两眼发光地看着他。我也不知道我在期待什么。然后我摇下车窗,假装欢喜地对他说,那我就这么回去啦,你快回去吧,他们在等你。
他没说话,突然俯下身来给了我一个绵长的吻。
我大概是笑得太耀眼,旁边的出租车师傅都看不过去了,小姑娘,那是你对象吧。
我才惊觉,原来我还有一个异地的对象。
E 喜欢与爱差距有多大
他四级没过,我带着他,我学六级,他学四级 。我们开始一起去图书馆学习。有时候会去主楼的教室里学习,然后我们就像偷情一样,在那里肆无忌惮地亲吻。我知道我这样很荒诞,但是我控制不住自己不对他着迷。他抽烟的样子都别有一番风情。他会为我学着吐烟圈。会在我痛经的时候为我披上大衣扶着根本走不动道的我回寝室。他说,你瘫软在我怀里的时候我突然有一种一定要保护好怀中的林黛玉的感觉。
他会夸我身上有一种独特的说不出来的气质。他说我说话的声音很温柔,他讨厌北方女子说话一股子大喳味儿。我知道他没有骗我,在评价别人这件事情上,他从不喜欢阿谀奉承。
我们开始陪对方去上课。在此之前,我只带过我对象去上过课,所以当他出现在我们班级的时候,很多人都以为我换了对象。他从来没有带过别的女孩子去上课,因为他的前女友和他同一个班级,但是他带我去了。那时候我以为这是天大的恩赐。可是我也知道,他的心里装着一个人,可能我这辈子也无法超越的人,她比我先遇到了他。可是我会安慰自己,现在陪在他身边的人是我。
我们会在深夜里一起坐在汇文楼后面的阶梯谈心,他说我知道你不开心。我的心一颤,他一眼就看穿了我伪装了这么多年的面具。我是不开心,但是为了让身边的人开心,我从不敢把自己悲伤的情绪外泄哪怕一点点。
大概是他笑着说给我五年时间我能让你真正开心起来的样子太过于认真,所以在他的花言巧语之下,我被他彻底地征服了。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小吃街买吃的,他想抽烟,但是他的打火机坏了。我说,你在这里等我。然后我跑去超市给他买了一个打火机,不贵,就一块钱,应应急。他却认真仔细地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有时候你真的很让我感动。我承认我的心动了一下。是很迅速的那种,我试着让这份悸动转瞬即逝,可是我开始发现我已经做不到了。
由于我们中文系的作业很变态,所以我决定要在网吧熬夜写完,他说,我陪你吧。
我没好意思拒绝。我说那你去买点吃的吧。他买了瓜子。那天晚上写了什么内容我已经忘了。我唯一能记得的,就是他把瓜子皮一个个去掉,把瓜子放在他的手掌心,让我一口吃掉的场景。
这一生,好像没有几个人肯为我这么做过吧。我想,这大概就是爱吧。
我们熬了一夜,出来的时候天刚刚蒙蒙亮,他说陪我去公园走走吧。
我这个人原是极讨厌走路的,连女孩子最喜欢的逛街也是拒绝的。可是那天清晨,疲惫不堪想回窝睡觉的我陪着他走了四个公交车站的路程去逛了一个不怎么大的公园。他送我回寝室的时候说了一句,有时候真不想和你分开。没头没脑的。可是我现在依然记得。我转身问他,这句话是真的吗。
他随性地回了一句,我随口一说你别当真。后来我就真的没再当真过。
我是后来才想起来的,他为什么那么执着地要我陪他去公园散步。因为我曾经对他说过,我想在节日这天和他一起过,无论是情人节端午节还是儿童节。而我们去散步的那一天,刚好是六月一号。
蓝先生,你看看我这个记性。
F 你说想给我一场盛大的婚礼
中间我们试着断开联系好几次。因为蓝先生看出了我的煎熬。我一边承受着和我对象在一起的道德谴责,一边又陷入对他无法自拔的迷恋。他说要不我们做一个月的男女朋友吧。我说不好。他说要不我们还是分开不要再见面吧。我说好。
我想试试没有他的日子。
那天晚上我很晚才睡,清晨起床梳妆打扮准备去上课的时候,我对寝室老三说,我好想他,我疯了才会这么想他。
第一次分开未果。我常在想,我们大概是有缘无分的。这个学校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我们分开后哪怕一次,都从未偶遇过。
我试着朝着他曾经指给我的他们宿舍窗户扔石头,企图引起他的注意。
我在凉亭里坐着,只因为看到一个跟他很像的人就穿着高跟鞋追着人家跑,结果踩到了一脚的泥泞。发现那个人并不是他。后来是一个小学弟带着矿泉水出来帮我洗干净脚,扶着我回去的。
我成功了吗?其实并没有。
后来我和他在寝室窗户下见了面,我一直蹲在地上哭,他问我,舍不得吗?我抬头看了他一眼,点点头。然后哭得更凶了。那时候我就在想,他怎么可以这么淡定,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地看着我。
他把我拉起来,抱着我说,好了,别哭了,傻瓜,我们不分开了。我真是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再后来我和他一起路过那里的时候,我把这几件事当做笑话讲给他听。他把我拥入怀中,喃喃,你真是个傻瓜,你让我拿你怎么办呢。
这句话,很多年前,也有人对我说过。
蓝先生第一次失态是他喝醉酒以后,他来找我,说想给我一场盛大的婚礼。
那天晚上夏风微醺,他靠在我的肩上,说着不着边际的胡话。他说的胡话,我却都当真了。
他说有时候很不想和我分开,很想和我在一起,想醒来以后看到我在他的身边熟睡,想让我为他做早餐,想让我陪他白头,想风风光光地娶我,想给我安稳的生活,想让我不用出去工作,想就这么养着我养一辈子。
他说了很多。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爱你,你会等我吗,等我功成名就回来娶你。
那时候年少的我特别感动。
可是,现在我却特别想说,你真以为你是至尊宝啊,我又不像紫霞那么傻。蓝先生,你真的以为当你功成名就的时候,你回来的时候是来娶我而不是来与我寒暄的吗?
我从不相信这样的谎言,可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话,我一字不落地信了。
就像那天他开玩笑说如果去了杭州实习有富婆包养他,他一定不会拒绝的时候,我是真的有很认真在听并且相信了。
后来他说人只有在喝醉了以后才敢把自己平常不敢说的话说出来,而且不用负责,酒精的副作用可以帮你背这个锅。
G 那年夏天他不爱我
他走了。去了杭州实习。
在他走之前,我没有去见他,我送了他一本日记。我把遇见他以后的事都写进了日记里,那本专门为他写的日记。他回来的时候说,那年夏天他抱着这本日记在车上泣不成声。我说那年暑假我在南方的晚霞里哭了一整个夏天。
他回来的时候是春初,寒意未褪。我喝醉了,打电话质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骗我他爱我,为什么不能和我在一起,为什么还要回来找我做告别仪式。他在电话那头久久没有说话,末了,他说,等我回去。
他说想请我去看电影,我没有去看我最喜欢的《X战警》,而是由他选择去看了一部不怎么喜欢的电影。总觉得,和不怎么样的人做不怎么样的事才是对等的。
那天下了点小雪,东北的天气总能给我意想不到的惊喜。我站在路灯下等他,伸出手就能接住一片片雪花,可我知道我留不住这些躺在我手心的雪花,就像我留不住的他。
他想握着我的手走,可是我倔强地甩开了。
我以前对他说过,我不喜欢别人牵着我的手走路,我喜欢握着拳头,让别人握着我的拳头走路,大手握小手比较有安全感,就像他能护你一世周全的样子。
看电影的时候我一直在试图避开他的手。他一直都知道我是抗拒他的触碰的,从他微微僵硬的身体我就能感受得到。
可是这一次我没有心疼他。
因为我知道他不爱我,无论是从前还是今后。他都不会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