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需要军队的保卫,特别是在帝国新开辟的疆土和游牧,农耕民族冲突最为激烈的区域,但是中央的驻军不可能总是能够那么及时的调动应战,遥远的距离,战争动员和后勤保障,使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地方的问题需要依靠自己解决。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处理一直是一道摆在历代王朝前的必答题,无所谓对错,只有适合,放权,意味着地方势力做大,到一定时期之后或者中央大权旁落,或者走入内乱深渊,收权,意味着对地方的自我动员能力的彻底锁死,自此之后中央政权将背负无法承受的负担。所以我们看历史,宋代之前,让中华文明感到恐惧的大多是内乱,即使是五胡乱华,也是内乱引入蛮族势力失控导致的恶果,而到宋代之后,内乱已停,整个社会的地方自治成为一潭死水,中央政权一旦崩溃,天下往往传檄而定。
在三国乱世,领兵的多是地方上的长官为主,比如董卓当过并州刺史,河东太守等职务,而刘皇叔最喜欢别人叫他刘豫州。两汉交替之际,惨烈的战争使得国力严重受损,地方豪强势力趁机做大,这是整个东汉都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原先作为巡察官员的刺史,变为常设官职,拥有了统御一州民力、物力、军力的权力,有了地盘,才能有实力发展军力,而那些没有地盘,光有军马的人往往最先败亡,比如寿春的袁术同志。
刺史领兵原本是东汉末年为了镇压各地民变和入侵不得已的举措,但是在古代的中国,小农经济下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容易形成自给自足的经济圈,在这个地区中一切维持生存的资源都能够自给,因此往往也很容易出现独立的情况。关起门来当土皇帝,至于外界的事情,暂且不管。
所以,西晋统一全国之后的第一件大事,便是要削弱地方的军力,武帝借口四海归一,废除了兵役,同时想要废除的,还有刺史,也就是各省省长们上马打仗,下马管民的局面。
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地方需要一定的武力以自保,这种客观要求和地方士族拥有的庞大的准军事力量的现实,文武分制,是三国之后中国的一个特点,军事官员只管军事,而文官只管民政,这无疑是中国当时领先世界的一个新的政治举措,罗马还依赖于地方总督对于皇帝的效忠这薄弱的统一联系,如果总督拥兵自立,中央衰微的话,内乱随时而起。
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中央从技术上永远不可能控制住地方的每一个举动,而且过多的控制会使得地方缺乏活力和应变能力,在灾难发生时候缺乏自救的能力。而如果不控制,地方势力做大之后,就有倾覆中央的危险,因此,晋武帝很快就做出了影响后世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