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好朋友,他肤色炭黑,身上散发着特殊的气味。有人不喜欢那气味,我却觉得清香迷人。
每当我心情好时,他也来得美丽动人;心情糟时,他便来得一片狼藉。
虽然我很喜欢他,可我也最怕他抱着我了,只要他一抱,我的衣服就会粘上大大小小的“芝麻球”。
你们可不要小瞧它。别看他调皮,他的本领可大了,大家公认他雅俗共赏、别具一格。他啊,便是最绝妙的艺术——书法。
我跟书法正式认识,是在三年级的少年宫课上。
原先我以为,没人能写好他,太难了,还总弄得我一手黑。
每天只是重复地练笔划,练笔划,还是练笔划……烦!
直到汪老师握着我的手,变魔术一般的,在我那张白纸上,变出一个苍劲有力的“永”字时,我瞬间被征服了。那种感觉实在太棒了!从那时起,我就对书法产生了深厚的、浓浓的兴趣,暗暗下定决心与他为友。
想要与书法交朋友可没那么简单。你必须做到胸有成竹,注意力集中,顿笔、收笔、提笔什么的,要有轻有重,自身还必须要有审美观,并且要不断超越自我。
我对书法入了迷,苦练着,生活中也离不开它了。
渐渐的,我知道每种书法字体都有他独特的地方。行书流畅潇洒;隶书柔和,古色古香;金文给人一种舒适、圆润的感觉;篆书笔画优美。最爱那楷书,挺拔有力、气势磅礴、端庄刚劲、铿锵有力,像是健壮阳光、活泼开朗的有精神的青年。而我最喜欢的书法家便是颜真卿了:我觉得他的书法作品,和我的性格十分符合。
在与书法为友的日子里,我不仅了解到了书法的博大精深,中文的神秘莫测,也锻炼了我的毅力和耐力,陶冶了情操,受到美的熏陶,收获了许许多多快乐。
你瞧,书法是这样得有魅力,我怎能不与它交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