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第一次去看守所,在一个大约40度的山坡上,有两三个来送衣物或者缴钱或者看望的家属在接待的窗口排着队,黯然神伤。一队年轻的兵哥哥演练着,还有几个里面年长的大叔畅快地谈论着。看守所内没有多余的装饰,白色的墙壁,几扇大铁门,水泥地。我们完成手续后,进入到铁门内,没有灯,阴暗的空间内凉飕飕的。这是我的第一印象,冷清、悲伤和罪恶。
后来和同事来过多次,也单独来送过文书。对看守所里的人也甚是好奇。想弄清楚,他们是以什么样的心情来面对现在和未来的。
被讯问的时候,他们无一不摆弄着自己的手,有的双手合抱着,有的一只手去抠另一只手,有的手抖着,有的也抖腿。当被问到自己的犯罪事实,多数都叹着气,摇着头,有的人不时舔一下自己干燥的双唇,埋着头,双眼不敢望向法官。
这是一个28岁的男子因为盗窃电缆,给自己的孩子买玩具、吃的而被控。唐法官在讯问了必要事项后,像教育一般说到:“你还年轻,路还长,偷一千多元的电缆不如靠自己健全的手脚,卖力气也要挣两三千块钱,时刻考虑到自己的两个孩子,他们还小,贫穷不是借口,懒惰才是你犯罪的根源。”男子叹气摇头,又时刻点头,眼神中尽是后悔,自己的懒惰,让自己不得不接受惩罚,离开孩子,他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也没有一个作为父亲的高大形象,更没有做人的光明磊落。
我旁听也被唐庭长的话打动,作为一个法官,不仅是要依法惩治犯罪,更是要教育犯罪者知法守法,人情的感化有时比法律的惩戒更加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