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容易沉迷于自己兴趣的人。碰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可以短暂地投入一切去学习,并乐此不疲。
为了研究经济学,买来了曼昆的《经济学原理》还有配套的讲解教材,课后习题我都要做一遍,检验自己对课本的理解是否到位。全文研读了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跑到清华大学听取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讲座,当场提问,还获赠了林教授的著作。
为了研究抑郁症,我将网上所能搜罗到的10多本书籍全部阅读,并由此进入了心理学的大门。从此遇到好的心理学著作,总是要关注一下,武志红的书更是每本必看,最近又买了厚厚的《津巴多普通心理学》,准备适时研读。
为了研究哲学,我翻阅了《南怀瑾全集》,对中国的儒释道有了全新的认识。到图书馆借阅《西方哲学思想史》,做了大概的了解。看过康德的“三大批判”,黑格尔的《小逻辑》,甚至是马克思所写的《法兰西内战》。
为了研究写作,买来了罗伯特·麦基《故事》、娜塔莉《我写我心》、舒明月《大师们的写作课》和上海辞书出版社编撰的《唐诗鉴赏辞典》。还阅读了《成为作家》、《电影剧本写作基础》、《风格的要素》、《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等电子书。
我是要成为一个经济学家、心理学家、哲学家或者专职作家吗?其实不然,我只是想成为一个有趣的人。
有趣是人类极为重要的品格。沈从文文章写得饶有趣味,转行到中国古代历史与文物的研究,所著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对三四千年间各个朝代的服饰问题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和探讨,成为该领域的扛鼎之作。沈公乃有趣之人。
村上春树写小说无数,《挪威的森林》在国内大卖几百万册。但他同时是马拉松爱好者,已跑了6次波士顿马拉松和3次纽约马拉松,并在北海道跑过10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他的著作《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详细讲述了跑步、写作、哲学和人生的感悟。村上亦是有趣之人。
林语堂、老舍、汪曾祺、马克吐温、毛姆等大作家文字之中透露着洞悉人性的幽默,也是有趣之人。有趣之人,读之醍醐灌顶,近之心旷神怡。有幸结识其文字,会提升你的品味,潜移默化你的有趣人格。
相比之下,当代的一大批作家,文笔粗俗不堪,情节也反常近妖,实在难以挤进有趣之人之列。又如,爱写八股文、官样文、口号文之人,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也不能属于有趣之人。也有一些人,天天刷微博、朋友圈、头条,对待网络上的信息良莠不分,只会人云亦云,也不能算有趣之人。还有一些人,本来文笔不错,为了蝇头小利,甘愿堕为标题党,污文、擦边文、惊悚文遍地,增添了社会的信息获取成本,更是跟有趣渐行渐远。
有趣是情商的最高展现。罗振宇将自己比作为小书童,将得到产品比作为翰林苑,将客户比作为皇帝,是谓有趣。咪蒙经常自嘲自己的长相和身材,经常讲助理比作老板。很多自媒体人,也主动降低自己的姿态,通过自嘲、自黑,博得读者会心一笑。你可以不喜欢他们的文章和产品,但毕竟可以欣赏一下他们的有趣。
在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风行的今天,有趣是你最重要的保值标签。
有一次,有读者问我,面对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我们会不会被淘汰啊。我想有趣的人,大概会是被保留下来的那一批人。毕竟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再怎么智能,也难以临摹出那种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有趣。
在运营、营销无孔不入的今天,有趣是你最具有竞争力的潜力股。
营销靠套路,运营靠热点。热点总会冷却,套路终被识别。有趣之人,自然可以源源不断涌出新的灵感,既能讨读者、受众的欢心,还能提升自己的口碑和品味。
我自认还算是一个有趣的人。读那么书,走那么多路、尝试那么多不同的学科,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有趣。
只是由于过度沉迷,难免耽误了主业。写点东西,变得有趣,哪有编程实惠啊。于是,妻子经常给我设置防沉迷红线,看书须有度,时间须限制,工作要完成。
但是,她怕是忘了,当年在一个廉价的快餐店吃饭时,我在解释人为什么不能吃猪脑、狗肺时,她笑不可仰的美态。
嗯,我现在要给她打一个有趣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