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很长,什么都能忘。
昨天说,打算日更公号,这意味着或许自己慢慢也会变成一个公号狗。看书,留意身边事,找各种各样的素材,码字,排版,最后呈现在一个公众的平台里。里面有我的样子,我经历的人事物,和我最原本的生活。
我想,我把自己写下来,放在这里,或许不仅仅是记录青春,记录自己和身边的人。另一方面或许,我想你不会忘记我。不会忘记一七年你认识了一个姑娘,她叫“清欢”,她没有绝世的天赋,也没有足够的聪明,甚至或许她也没有真正拿得出手的特长。普普通通,平平凡凡,或许跟你,或者你身边大多数姑娘一样。
看到有人说“人这一生会遇到约2920万人“。2920万,一个看起来太过于庞大的数字,在这庞大的数字背后又有多少人会与自己相识?在相识的人里最后又会有多少人记得你,一直记得你?
这答案,显然未可知。
“识十来人,得一两心。取一瓢饮”。
得一两心。于人于己,大抵是一个不错的状态。这一两心起码不会忘记。
可是人啊,有时候会贪心。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会不会有人记得我?
如果我离开一段时间,再回来会不会有人记得我?
突然想起当年《天天向上》小五离开,要去服兵役的那一期。他鞠躬,流泪,行大礼,说“请记得我“。
记得我,请一定要记得我。
离别和时间相连,人是健忘的生物,最怕之一是被遗忘。
近来想整理曾经写过的故事。于是体育课结束,给云间发消息。我说“突然发现除了《凤求凰》的名字,其他基本都行不起来了,时间真快啊,转眼就三年”。
三年,转瞬即逝。当初我们一起手写小说的日子早就过去了。我记不得那些一起写的故事 ,记不得故事里的人,故事里的悲欢离合,尽管他们曾出自自己之手。
高中毕业。女孩子们相约跑到操场拍照片,唱歌,笑闹。然后跟彼此说要记得常联系,不要忘记彼此。
不要忘了我啊,不要忘了一起上过的课,吃过的饭,说过的小秘密,追过的人。
可是,最后似乎很多人又仅仅只是变成了手机通讯里静静放着的人。
我们在向前,时间也在走。
我们最怕遗忘,也怕不忘。
可是毕竟人世那么长,有记得就有遗忘,有遗忘,也有活在遗忘里的人。那些失过的恋,掉过的泪,摔破的伤……有一天都会忘。可是,陪你走了一段又一段的人,还是希望会被记得。而真正能够被记得的大抵也是极其珍贵。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