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正清等人在其所主编的《剑桥中国史·第一卷》里认为,秦国国君普遍长寿(在位时间长)是秦国之所以最终能够兼并六国的原因之一。这种观点是否正确?或者我们换句话说,在古代继承制的政体里,一个国家的国君在位时间长短,能否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
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30年,秦国的内史腾率军灭掉了韩国,俘获韩国国君韩安。秦国在韩国的土地上设置了颍川郡。也就是说,在公元前230年,作为战国七雄的韩国已经灭亡了。
韩国从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分封三晋正式成为一方诸侯国开始,到公元前230年被秦国的内史腾灭掉,前后存在时间为173年,历经11代君王,他们分别是:
韩景侯:前408-前400,在位时间9年;韩列侯:前399-前387,在位时间13年;韩文侯:前386-前377,在位时间10年;韩哀侯:前376-前371,在位时间6年;韩懿侯:前370-前359 ,在位时间12年;
韩昭侯:前358-前333,在位时间26年;宣惠王:前332-前312,前323称王,在位时间21年;襄王:前311-前296,在位时间16年;厘王:前295-前273,在位时间23年;桓惠王:前272-前239,在位时间34年;韩王安:前238-前230,在位时间9年。
再看秦国,秦国真正崛起是在秦孝公时期,秦国兼并六国也起步于秦孝公时期。那么,秦孝公什么时候即位呢?是公元前361年。这一时间点与韩昭侯继位时间,即公元前358年,仅仅差了三年。
从韩昭侯起到韩国灭亡的韩国国君在位时间,即从公元前358年到公元前230年,韩国经历了六代国君,总共在位时间是129年,平均在位时间将近22年。
而在秦国,从秦孝公于公元前361年即位算起,到公元前230年,即秦王政十七年秦国灭掉韩国,经历了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武王、秦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以及秦王政的前17年,总共7代国君。其中秦孝公在位24年、秦惠文王在位27年、秦武王在位4年、秦昭襄王在位56年、孝文王在位1年、庄襄王在位3年,加上秦王政的前17年,总共在位时间是131年,平均在位时间将近19年,比韩国的国君平均在位时间少3年。
两相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国君在位时间(或寿命)长短,对一个国家的稳定可能有一定的影响,但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影响。费正清等人的观点看似有道理,因为国君寿命长,或在位时间长,国家才能稳定,各项政策才能持续,有利于长远的发展,但实际上却又不完全正确。
几乎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内,秦国由一个弱小的、被人瞧不起的边陲小国,逐步发展为雄霸天下的超级大国,而韩国却在韩昭侯后期开始走下坡路,一步步走向衰败,直至被秦国所灭。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反差?
韩国国君平均在位时间虽然比秦国国君长,但他们大多抱着小富即安的思想,不思进取,尸位素餐,无所作为。这样的国君在位时间越长,反而越不利于韩国的发展。
而在秦国,除了孝文王在位仅3天,毫无作为外——他老爹秦昭襄王太能活,他想有所作为也无法办到——其他的即位国君,都是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君主。
另外,秦、韩两国在对待人才上也有着天壤之别。在秦国,从商鞅到李斯,招揽了天下大量优秀的人才为我所用;而在韩国,除了韩昭侯时期重用申不害外,几乎没有什么拿得出的杰出人才。到后期,韩国好不容易出了郑国与韩非这两位大才,结果韩国国君都不能重用,而是将韩非送去秦国,以换取秦国一时的“宽恕”,把郑国当间谍使用,送他到秦国去搞所谓的“疲秦”,替秦国修水利。
所以,韩国被秦国灭掉,绝不是偶然的,更不是因为国君在位时间之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