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脏话辱骂女孩”、“抢夺手机”、“强行推搡女孩”等劣行,近日来,北京地铁十号线一男子在网络上引起声讨。事情起因是涉事两名女孩在地铁中让乘客帮忙扫二维码,但涉事男子并不愿意,而引发的争吵。现已将嫌疑人张某(男,17岁)查获。有法律人士表示,因为涉案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如果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排除逃过实际行政处罚的可能。(北京时间3月5日)
扫二维码这样的事,本不是什么大事,虽然车上人多拥挤,可能自己有所不便,但即使再不愿意,吵几句也就过去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一件小事发展到这个程度。而之所以能发展到这个程度,皆因张某的共公意识太差,在他眼里,别人就不能对自己有所打扰,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打扰,但在人员密集的公共环境中,这根本无法避免。
张某虽然是个未成年人,但即使是个更小一些的孩子也应当懂得在公共环境里的相互谅解与尊重,这是一个人的基本社会意识,与年龄并无绝对关系。张某现年17岁,就这个岁数而言,虽然还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但是从家风家教来说,即便没经受过幼儿园或学校的教育,也应当受到过来自家庭的熏陶。
未成年人应当受到社会的保护,这一点错都没有,但所谓的保护,并不是让他们的意识与社会隔离,而是要在保护中让他们渐渐长大成人。从这个角度来说,塑造未成年人的社会意识,不能从18岁以后才开始,而应当从小开始,并贯穿于应有的家风家教之中,在这个过程中,家长就是未成人成长的第一责任人。
在张某对女孩撒泼的过程中,公众中并没人出来教育他一下,这虽然也是一种公共性的缺憾,但因为17岁的男孩在外表上也是个身强力壮的大小伙子,公众中没有人挺身而出,这里面也存在着可以理解的客观担扰。但是,正是因为如此,也才使得张某这个大小伙子般的未成年人有恃无恐起来。
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社会的关爱,但过度的保护,会使他们认为只要是未成年人,就不会受到社会的处罚。这一方面不利于他们自身长大成人,另一方面可能也会对别人造成侵犯,关键是极有可能对其他未成年人造成严重的伤害。未成年人保护法,替代不了家风家教,既然张某这样的孩子缺乏家教,社会还是要想办法给他补上这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