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又来了。上一期我们讲到小凯丽死亡一案中,嫌犯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这一期我们讲讲反面:嫌疑人在证据存疑的情况下仍被定罪。故事的主人公因为自己没做过的事而被判入狱18年,获得自由后又再度因谋杀罪入狱。
这是一个跌宕起伏,糅杂着栽赃陷害阴谋论、杀人焚尸作伪证等元素的故事,情节之曲折离奇堪比美剧。
故事的主人公叫Steven Avery,为了后文表述方便,就暂且叫他阿福吧。
1962年7月9日,阿福出生于M县,父母经营一家废旧汽车回收场。
阿福的智商只有70,成绩非常差。年轻时他并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他因入室盗窃、虐待和残杀猫咪、持枪威胁一位女亲戚多次被捕,在警方留下案底。
1982年,阿福娶妻生子,大女儿出生时阿福还在监狱服刑。出狱后,阿福似乎要走向普通的家庭生活。但在1985年7月,阿福以暴力袭击和性侵害罪被警方逮捕。
受害者名叫贝伦斯顿,来自M县一个富裕的家庭。1985年7月29日下午3:50左右,贝女士在海边慢跑时突然被人拖入树林,罪犯对贝女士实施性侵害后暴力殴打了她,之后逃离现场。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但这份调查从一开始就充满偏见:不是常规的寻找证据然后发现嫌疑人,而是认定嫌疑人后想尽办法寻找证据指证他。警方选中的嫌疑人就是阿福。
首先,当受害者向警察描述罪犯长相时,警察脱口而出:“这不是阿福吗?”这个先入为主的猜测让受害者对阿福的名字留下了印象。接着,在受害者明确表示记得嫌疑人长相的情况下,警局非但没有做犯罪素描,而是由警察局长(警长直接参与案件在当地前所未有)亲自画了一幅素描让受害者辨认,而这幅素描和阿福早前入狱时所拍的照片高度相似(对比阿福之前的入狱照)。阿福在案发当时的发型和素描里的人物发型有明显差异,让人不得不猜测警察局长是直接按照阿福的入狱照画的素描。
阿福的身高、瞳色和受害者描述不一致,并且有16名目击证人证明在7月29日下午1:00到晚上11:45之间见过阿福。然而这些证据在法庭上未能打动陪审团,在警方有意无意的诱导下,受害者出庭指证阿福就是袭击她的人。
1986年10月3日,阿福因性侵害、谋杀未遂、非法监禁被判32年有期徒刑。
判决下达后,阿福坚称自己是清白的,并在其后的时间里不断要求重审案件,但均被拒绝。到了2003年,也就是阿福入狱18年后,事情有了巨大的转机。
上期我们说过,技术发展给陈年旧案带来了新的突破口。1985年的性侵害案现场遗留有凶手的体毛,经DNA检测后匹配上一位叫艾伦的男性,他曾多次犯下猥亵罪、强奸罪。
实际上,1985年7月贝女士被袭击那段时间,M县警方正对艾伦实施全天候监控,但好巧不巧,就在他犯案当天,监控他的警官因故被调离岗位。就这样,警察错过了阻止这场悲剧的机会。
2003年9月11日,阿福被冤枉入狱18年后,终于洗刷罪名出狱。入狱时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出狱时已是四十岁的大叔。
阿福认为自己是被M县警方故意陷害入狱。原来早在1995年,也就是阿福入狱后十年,真正的凶手艾伦在B县被捕后曾向警方坦白M县的性侵害案是自己所为!B县警方立即致电M县警局报告此消息,但接到消息的M县警方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M县治安官科茨雷克说:“我们已经抓到凶手(阿福),不用再管其他事情。”就这样,阿福错过了洗刷清白的机会,之后又白白蹲了八年监狱!
这件事不仅让一个无辜的人遭受牢狱之灾,还让一位性侵害罪犯逍遥法外十几年。就在阿福被关押的十八年里,真凶艾伦又一犯下多起性侵害案。如果不是M县警方失职,这几起案件完全可以避免。
2004年10月,阿福将M县警方告上法庭,提出3600万美金的巨额赔偿。阿福成为与腐败警局抗衡的代名词,人们同情他的遭遇,也崇敬他18年来坚持不屈的抗争。
你以为阿福从此就能过上平静的生活了吗?Simple,naive!
2005年11月,就在阿福起诉M县警局一案即将判决前(阿福获得赔偿的几率很高),阿福再次被捕。这次的罪名不是暴力袭击那么简单,而是谋杀!
阿福出狱才一年多,按理说他很快就能拿到赔偿,怎么又会卷入谋杀案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5年10月31日,某汽车杂志记者哈尔贝赫到阿福家的废旧汽车厂给一辆即将挂牌出售的汽车拍照,之后便失去踪迹,无人再见到她。阿福作为最后见到哈尔巴赫的目击者,立即成为警方怀疑的对象。阿福则告诉警方,哈尔巴赫拍完照后便离开,自己并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2005年11月8日,警方在阿福家的废旧汽车厂找到了受害者的汽车。
11月10日,警方发现部分焚烧后的人体碎片,尸检显示尸体头部中枪。发现尸体的地方离阿福所居住的拖车不远,拖车附近则住着他的妹妹和两个侄子。此外,阿福的大部分家人都住在废旧汽车厂附近。
警方对阿福的家人展开询问,在问到阿福15岁的侄女凯拉时,她告诉了警方一条惊人的消息:就在哈尔巴赫失踪后不久,阿福的侄子布兰登曾非常伤心的告诉凯拉,他帮阿福处理了一具尸体!警方决定立即询问布兰登。
问题出现了:布兰登虽然已经16岁但智商只有70,阅读能力仅有小学四年级水平,警方却在布兰登父母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询问了布兰登。
当布兰登没能说出警方所希望听到的内容或者保持沉默时,警方会表现出不满和质疑。认知能力低下的布兰登在警方的一步步诱导下说出了“事发经过”:他7点去阿福家给他送信,听到拖车内传来尖叫声。进屋后发现受害者被捆绑在床上,全身赤裸。阿福强迫布兰登和受害者发生关系后,用刀划破受害者的喉咙至其死亡。随后,阿福和布兰登将尸体搬到室外,点火焚烧了尸体。
天啦噜,简直可怕!
但这些内容是真是假?布兰登口供的可信度有多少?
警方拿到布兰登的口供后立即封锁了阿福家的停车场,希望能找到受害者的DNA以证实布兰登的口供。但令人意外的是,在所谓捆绑过受害者的床上、卧室里,乃至整个拖车内部,都没有找到任何受害者的DNA!
按照布兰登的说法,他们在卧室杀害受害人后焚尸,现场却完全没有留下任何血迹,这可能吗?阿福和他的侄子有能力把现场清理得如此干净吗?这是布兰登口供里最大的疑问。
此外,警方在阿福家的废旧车场里找到了受害者的汽车。这里又有一个疑问:阿福家里有专门压车的大型机车,如果阿福是凶手,他为何不压碎汽车消灭证据?而是把车停在自家的停车场里?
更劲爆的消息来了,警方在受害者汽车内找到了阿福的血迹!看上去似乎证据确凿,但阿福的辩护律师指出,既然车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说明阿福应该是带着手套才对,阿福当时手上确实有一个破损的伤口,但如果带着手套,他又是如何在车内留下血迹的?
阿福自始至终都坚称自己是清白的,并指责警方栽赃证据。这个理由听上去十分魔幻,警方会为了给一个人定罪而故意栽赃?阿福的辩护律师在调查中发现,有一个警官的名字经常出现:兰克。这位警官不是别人,正是当年调查阿福性侵害一案的警官!1985年,兰克警官曾负责把阿福的血样送到鉴定中心,也就是说他知道有血样的存在。阿福的辩护律师随后向法庭提交请求,要求查看当时采集的血样。在法医、警察、辩护律师的见证下,存放阿福血液的盒子被打开。
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前方高能!!!】
存放血迹的试管软胶塞上,有一个不明来源的针尖大小的小孔,极有可能是被人用针管刺破。也就是说,可能有人用针管吸取了试管内的血液,然后栽赃在受害者车上!这种美剧里才能看到的阴谋论情节竟然发生在现实中!现实,确实比影视更魔幻!
除车内血迹以外,警方还在阿福家发现了受害者的汽车钥匙。
但需要注意的是,警方对拖车进行了多次全面搜查,直到第七次搜查才在书架附近找到了钥匙,而找到钥匙的不是别人,正是兰克警官!就是那个知晓血样存在,也是十八年前逮捕阿福的警官,这还真是“巧合”?!
2006年3月1日,警方在阿福的车库里发现了弹壳!借此,警方推断阿福是在车库里枪杀了受害者,即车库是第一现场(等等,布兰登说卧室是第一现场哪?!)警方试图在车库内寻找受害者的DNA,甚至不惜挖开车库的水泥地板,然而除了阿福的指纹和DNA警方一无所获。阿福的车库长这样:
如果凶杀案发生在此,凶手是如何清理如此杂乱的现场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警方找到弹壳的前一天,兰克警官正好出现在阿福家的废旧汽车场。也是巧合?
关键的证据——钥匙和血迹——都是由有争议的警官发现的。阿福被捕前正在和M县警局打官司,如果胜诉极有可能获得巨额赔偿。有人可能要问,为什么M县警官还在调查案件?实际上这次案件调查主要由邻县警局主导,M县警方只能在有邻县警方陪同的情况下才能进入现场。但邻县警方不可能在搜查现场的同时全程监控M县警方的行动。除了兰克警官外,还有一位有争议的警官也出现在了现场。还记得1995年有人打电话告知M县警局抓错人了吗?当时接电话的是科尔伯恩警官。他主动要求加入谋杀案调查,并多次出入现场,兰克警官发现钥匙时他也在场。
在这样一个争议极大的环境下,M县警局依然主动参与到谋杀案的现场调查中,不得不说,你们还真是不避嫌啊?!
2007年6月1日,经过多轮法庭辩论,陪审团做出裁决:阿福一级谋杀罪成立,被判无期。试管针孔、现场无任何受害人DNA、调查人员属利益冲突方,种种对证据有效性的质疑未能打动陪审团。阿福在蒙冤入狱18年后,仅仅享受了1年的自由又再次被关入监狱。
阿福入狱后没多久,布兰登被控一级谋杀案开庭。
布兰登的辩护律师指出,布兰登所给出的关于事发经过的证词多处矛盾,且警方在询问布兰登时没有监护人陪护、警方诱导供词等等,要求判决布兰登的证词无效。此外,布兰登早期的辩护律师非常失职,他指派一位调查官给布兰登施压,让布兰登画下了所谓的犯罪现场示意图。辩护律师在布兰登已明确告知自己没有杀人的情况下,依然想尽办法证明布兰登有罪,这律师是检方派来的卧底吧?
2016年8月,法官宣布因布兰登第一次出庭时所指派的律师违规,布兰登的证词无效。布兰登的口供是阿福一案检方提出的重要证据,这一改判会如何影响阿福一案,依然未知。
Netflix纪录片《制造谋杀犯(Making a murderer)》详细介绍了阿福案件的前因后果。这部纪录片主要对证据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偏向性。剧里没有告诉你的是检方提出的其他对阿福不利的证据。
第一,阿福曾致电受害者工作的杂志社,点名要求受害者前来给出售的汽车拍照。受害者对上司抱怨阿福曾下身单披一条浴巾接待她,因此自己不愿再去阿福家。
第二,警方在阿福住处附近的油桶里找到焚烧过的受害者的钱包、相机。
第三,阿福曾在监狱里透露过建立一个“折磨房间”的想法,用来性侵、杀死女性,并指出焚烧尸体可以消灭DNA证据。
第四,阿福在受害者失踪三周前购买了手铐和绳索,他解释是为了和女朋友玩SM。
第五,布兰登指出阿福曾打开过受害者的汽车引擎盖,警方在引擎盖上找到了阿福的DNA。
最后,最大的质疑来自于阿福的侄女凯拉的证词。她说,有一天布兰登突然哭着对她说阿福逼他做了很可怕的事,他和阿福处理了一具尸体。凯拉随后向学校辅导员报告了此事,辅导员还记得当时凯拉处在极度恐惧之中。这一切都发生在警方对阿福展开调查之前。然而,凯拉在出庭作证时全盘推翻了自己的口供,她一边哭一边说自己只是一时糊涂(confused),关于布兰登处理尸体的事都是自己瞎编的。
那么问题来了,在警方展开调查前,凯拉已经和辅导员报告了这件事,如果此事为假,她当时为什么要编造这样的谎话?辅导员出庭作证是说,凯拉当时处在震惊和恐惧之中,不像是在说谎。那么凯拉当庭翻供是不是受到了来自家人的压力?这些谜题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答案。
阿福被控谋杀之后,起诉M县警局一案被搁置。为了拿钱打官司,阿福和M县警局达成40万美金的补偿协议,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一位警察、检察官因阿福被冤入狱18年而受到任何惩罚。纪录片中阿福曾反复说过一句话:“穷人输了,穷人总是输(Poor people lose. Poor people lose all the time)。”
对于阿福被控谋杀一案,有人支持陪审团裁定:物证、人证都有,何来无罪?也有人指出证据存在重大疑问,物证、人证皆存疑的情况下,如何能做出有罪判决?18年的牢狱生活,是阴差阳错阻止了一位潜在的杀人犯横行于市,还是促使一位无辜之人逐步走向恶魔之路?
下期预告:
阿福说穷人总是输。是否真是这样?
一位纽约富二代,妻子失踪、邻居遭分尸、好友被枪杀,所有线索都指向他,却被他一次次完美避开。真相,却在故事的最后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展开。
下一期,我们将回顾纽约富豪的谋杀史,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