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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什么语言中,“绑架”应该不会是一个褒义词,大致的意义即用一种强迫的方式让他人失去自由。人身的“绑架”当然应由警察来处理,但举头看看,在社会精神的层面上来说,心的“绑架”不但无处不在,而且还是众人一起认同,让被绑架的人毫无还手之力。更可怕的是大多数人甚至都没有感觉自己在被绑架。
鲁迅先生在《祝福》里塑造了祥林嫂的这个典型的“被道德绑架”的形象。她代表着当时一代没有什么文化知识,只能被万恶的封建文化精神束缚住的一群人。《狂人日记》里的“吃人”,是不是都是一种“公众道德绑架”的同义词。
每个人都有一种被称之为“宿命”的东西,而这种“宿命”其实部分里就是那一个时代里的“公众道德”。每个时代都有其共认的所谓对错的标准,共识形成的主体通常是社会的中坚力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它的存在是为了体现某一特定阶级的特权和权威。这势必是拿了另一波人的权利。但其可怕之处在于,大部分人都认为这本应当如此,同时这些大部分人通常也并不具备独立的自我思考能力。于是乎,人们就都这没头没脑地肯定下去,哪怕其中有什么不合理,不正常!房龙的《宽容》的开篇就写了一个类似的悲剧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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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台湾年轻的新锐作家林奕含推携带的作品《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离开人世。我看了网上她因新书而接受釆访视频,我完全看不出她是一个会那么快选择自杀来结束人生的人。视频里的她自信而又落落大方,对人性有着自己的独特理解。从后过世后来的报道,也知道她笔下的房思琪就是她本人,再回到采访中,中可以看出一点她所说的“屈辱”。但这种感觉也是一种事后诸葛。
林奕含是否也处在一种“公众道德绑架”之中无法自拔,才导致最后的悲剧?据报道说她在13岁时受到了辅导老师的蛊惑(这和房思琪的经历一模一样)。而她自己在采访中论及书中主人公时,说道:“我在写这个人物的时候,感觉到了一种卑微的屈辱。房思琪默默接受了施暴老师的爱,心想‘他若是一生只对我一人这样,我也就认了。’但当思琪看到老师又对另一个女同学如法炮制的时候,她的心里是崩溃了,也直接导致了最后的发疯。”(心理学术语称“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在这段叙述中,我听到了她的“被绑架”。
在这种情形下的“道德”是什么样子?一个女孩子居然不懂得报警,却有这种想法,看来也不是什么正经女子。
这种从道德上的指责听上去好像有点道理,但从另一个逻辑上看,更应该指责不应该是那个老师么?不应该是家长么?不应该是这个社会对于这种现象的掩耳盗铃般的漠不关心么?“公众道德”永远不习惯这么复杂的思考,因为这不但要有更好的逻辑性,而且还要顺手把指责的手指指向自己这个阵营,这太不利于自己了。这有点像韩寒所说的“孩子才有对错,成人只考虑利弊”。这就从某种程度上绑架了幼年的林奕含,也导致了她的自杀。我想她的死一定带着一种无比的无助和失望。这个世界的温暖到达不了她孤单的心灵里——她在“公众道德”的对立面。
还有,住过一阵精神医院(“疯人院”这个称呼明显地露出一副外行的愚蠢的鄙视)而回归正常社会的林奕含完成了自己的作品。我想这当然需要无比的勇气才能面对那些让自己精神崩溃的过往,而且要从第三人称的角度去讲述这个血淋淋的故事。但这种重视的结果更应该是一种重生,让人觉得活过了一世,可以放下再开始。
但作者还是没有熬过去,或者真正的原因是,她的病压根也没有好。我也是公众一员,我突然觉得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觉得写完自己苦难经历的人凭什么就必须得是好了?我也在“绑架”人群之中么?从爱的主观性角度看,一个从未涉世的女孩被误导的卑微的爱也应该被承认为爱,她不应该被拷上那么重的枷。
举着公众道德大旗的公众其实多半只是吃瓜子瞧热闹的看客罢了,大家一起听听故事(最好是他人的不幸,因为这样会让自己的无聊人生看上去好一点),然后一起吐着瓜子皮,叹口气或骂上几句,然后悄悄下线,该干嘛干嘛。而真正会从这种事件中得到一些什么人的毕竟是少数。
年轻作家毕业已经走了,出殡那天,被认为是侮辱林奕含的老师陈星没有出现,自然是引太了大众从不吝啬的口水。只是感觉一切都来得晚了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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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近来的反思里看了自己做为一个陷于此绑架中难于自拔的性格。
我的九型人格带着9号的性格(和平型)和8号特征(领导型),尤其是是和平型的性格对我的性格起决定性的关键。因此在做任何决定时,我首先考虑的就是这个局面能不能和平,以及我在这个局面中的位置。
有人对夫子的儒家的学说做了一个总结,说其最大的贡献就是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一种称为“完美道德”的标杆。这个标杆崇尚“止于至善”,但事实上“至善”是不存在的,这两者的矛盾是告诉每一个都应永远不断地努力,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早年间我学了很久儒家的思想,内心特别想做一个标准的儒家君子,于是在生活的点滴之间也是按这个标准衡量和约束自己,甚至为此而放弃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但这种本能的坚持也给我带了很大的困难。
如果把目标当成彼岸时,从此岸到达彼岸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我曾经在反思中思考自己,我这一生最想成为了的一个什么的人。我得出的答案是,有一票好友知已,大家有一致的兴趣爱好,能凑到一起,共同做一个事业,大家都有清闲时间,又可以赚钱。这个目标自然是不易达到的,甚至很多不能理解的人还会觉得这是一种天方夜谭。但有些事情不需要太多人的理解,因为大多数人能理解的事情,说明这个道理很普通,也没什么创意。
那“公众道德”对于我的束缚在哪里?
我一直认为一个好男人不应该拥有太多的资源,赚到钱一定要先给家里人花。所以我每每赚到一点钱,第一件事就是把钱给家里分掉,而且还要分钱的过程中得一了一点点安慰和虚荣——我觉得我在为这个家做贡献。
但事实上我发现自己变得越来越焦虑了,因为我手上总是没有资源,导致我什么事都没有办法做。这种束缚感经年累月地困扰着我,一度甚至让我不知道生活意义是什么。我的梦想太不容易实现,更何况如果手上一点资源都没有,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我发现这个家更需要的不是我把现在仅有的一些钱分掉,而是我能在更短的时间里,把资源好好地善用,并创造出更丰厚的资源,这样家人才真正可以得到财务的自由。然而我的做法却是在一次又一次把这个时间节点浪费掉。
人的错误几乎都是来自其错误的思考方式,我也由这次“小悟”明白了很多原来我所认为的真理,不过都是狗屁不通。“鸡汤文”中常常提到“人要换一个角度看人生”,说得很容易,其实非常难。我们做为人,永远带着一种天然的局限性来看待这个世界,这种局限可以导致很多不同的表现,比如偏见和固持。而事实上,我们只是很难突破自己思考方式中的错误罢了。
一个人之所以能成为他,几乎都是选择的过程。就像歌德所写的《浮士德》一样,我们都在与魔鬼做交易,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去换一个你最想要的东西。得到了就高兴,得不到的就成了佛家“八苦”中的“求不得苦”。等到想通时回过头去,人时、地利与人和已经不一样了,即所谓错过了“最佳窗口期”。这时,再想用已经得到的去换之前舍弃的,只能是缘木求鱼,然后只能在次一轮的“求不得苦”之中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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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不去用“公众道德”绑架他人,也不让他人来绑架自己?我想应该有两点:一是尊重他人的个体存在;二是尊重自我的个体存在。
一、尊重他人的个体存在,
尊重即是对某人(包括别人和自已)的合法行为不做过多的干预。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乏自以为事的人,总是拿着自己的无知来看待他人,只要是他人与自己的所知不同,就会马上亢奋地指出批评或者嗤之以鼻。在我看来这就是一种不尊重,并且这种指责往往是以一种“我是为了你好”的姿态出现,这就是一种“公众道德”绑架。
(注:养育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当然是另一个问题,父母是要干预孩子的青少年成长,但也不应该过于的把重点放在心灵约束上,因为孩子更需要的是看到精彩的世界,而不是要活得像他的监护人。)
二、尊重自我的个体存在
中国在曾经物质缺乏的年代里,不断强调集体的重要性,绝对性地越超并且凌驾于个人的利益之上。几十年过去了,物质匮乏的年代已经过去,中国迎来了物质丰沛的新时代,这时候个人的利益在人们的心里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社会的价值取向也开始调整为提升个人价值。现在在图书市场上许多的书籍名称都是《做好你自己》、《活出你自己》之类的书,把“你”字无限地放大,也就充分体现了这点。
个体存在的价值当然是重要的,这也被认为是一个成熟社会的标准之一。因为如果一个社会里过分地强调集体重要性,而且要求为了保全集体利益要牺牲个人利益,那么这个社会就很有可能被代表着“集体”的人控制,而那些牺牲了个人利益的人终会被“社会道德”合理合法地压迫。
所以,把自己放在考虑事情的中心和出发点,把自己弄好,再充满激情地去参与到人群中,这才是拥有独立人格和思想的表现吧。这时,人就可以保有对被“思想被入侵”的敏感度,也才可以更敏锐地发现自己是不是在被他人用“道德”强加意志。
人类是一种独立和群居的物种,就说明了我们要和自己相处,还要和别人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