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者,很讨厌。
他们自信满满地给了我们承诺,让我们对这个承诺充满憧憬,可在承诺实现的那一刻,他们却不去履行诺言,找各种理由逃避责任。
亲手粉碎自己树立的信誉。
对于失信,我们可以容忍一次,甚至两次。
但过于过分的失信者就请离开我们周围吧。
信,乃立人之本。
为人也,不信不立。
失信,如果真的不是故意的,确实可以原谅,积极补救即可。
我们所厌恶的永远不是行为,而是态度。
行为出现了错误,态度积极,努力改正,试问谁会讨厌?
反而遮遮掩掩,转移矛盾,死不承认,死不悔过的才惹人厌恶。
我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低标准要求别人。
我对自己,必须诚实守信,自律且不迁怒。
我对他人,遵守法律即可。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
是,我非常讨厌不守信的人。
但我依旧会去纠正一两次,万一成功了呢?
但我提醒了一次两次依旧我行我素的,我会淡定地划清界限,减少往来。
人永远无法叫醒装睡的人。
你既然如此,恕不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