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吾人意识到的眼中之一切,无非“象征”、无非“名”也。而“名”,必连接着“理”。然而今天现实中许多东西,却似乎只是顶着一具“名”的空壳,并不连接着什么“理”。然不“合理”之事物,也总意味着什么,只是我们未能加以充分地认识而已。比如,我从网上搜到许多汉代淮南王刘安的塑像,它们被作为某些相关城市的景观而展示着。倘若,雕像乃是一种“名”、且 象征着什么的话,那个以夺权失败和炼丹修仙闻名的淮南王刘安的塑像应该象征着什么呢?象征着其所在的城市肯定“非法夺权”或提倡修仙的价值观?倘若不然,则此类塑像则标志着一个遍及与今天中国的一个文化现象——“名”之意识的严重“脱链”。
“名教”,曾经是中华民族立国之基础。“名教意识”,就是有意识的维护“名”之严肃性。因为,在传统中国文化看来,“名”乱则天下乱矣。故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所谓“正名”,简单地说,你立一个淮南王刘安的像在城市的中央,就表明着你的主张——不是主张夺权,就是主张成仙。没有这样的主张,就不可以立淮南王刘安的塑像。
不过,在“名教”的规矩被严守的古代,也不乏有乱名的现象。比如,历史上某个公认坏蛋孬种也常被老百姓当做神来祭祀。古人把这叫做“淫祀”。对此种“乱名”的现象,官方是必加禁除的。不过也例外。比如,在古代的四川郫县境内,就有这么一座在“名教”看来“乱名”的“淫祀”——淮南厉王土主祠。此庙的神主,就是那个造反而死的西汉淮南王刘安的父亲刘长,且也是因为骄纵不法,造反而死。
此庙原有一通明代《土主祠碑记》(见《巴蜀道教碑文集成》),撰写者为明代嘉靖年间的郫县知县。碑中说,西汉淮南厉王刘长因谋反罪流放蜀郡,行至雍县(陕西凤翔县)即绝食而死。可以说与郫县毫无瓜葛,岂有到郫县做土地神之理?且其人性情“骄蹇”,乃一自取其祸的悲剧人物,更无成神享受血食之功德。郫县人为其立庙,实属无理之“淫祀”。但当时有乡人站出来解释:淮南王的一个老婆乃郫县人,此庙古已有之,此神的确显过一次灵,使用“神”力将恶人绳之以法。于是乎,此说法引发这位知县的深思而感慨曰:“吾意夫人之有过,其心必有所大不安者,将必有感怆奋发改之,冥冥之中,容有之矣。淮南王其人哉?”经知县这么一说,此无理之庙顿时有理——犯错之人,也可以成神而改过。这样一来也就于“名教”“廉顽立懦”之旨无亏了。于是乎,此“淫祀”之土主祠免于被禁。
按照碑中提供的线索,怀着对“名”的问题的强烈兴趣,我今天去往郫县升平乡按图索骥寻访此古书中之古庙,不出所料,再也找不到一丁点的痕迹、且无人知道有过此“自古有之”的古迹了。在今天这个工商技术文明的逻辑指挥一切的时代,不再以种地为生的郫县人大可以不必对两千年前那个死于谋反的名叫刘长的土地菩萨感兴趣了。不过,在寻访古迹的过程中,却看到了一幕颇值玩味的插曲:
郫县乡间一座小土地庙的菩萨像已经被一老太搬回了家。我找到那位老太,她告诉我:土地菩萨给她托梦,她于是在路边建起一座土地庙。可是庙旁的住户多是基督教徒,这些基督教徒对土地菩萨深恶痛绝,于是使出下作之手段,往土地菩萨身上泼粪。这让修建土地庙的老太非常生气。但对方人多势众不好惹,而大队上不管这种事,只好把菩萨搬回家中。老太还告诉我,那个往土地菩萨身上泼粪的妇女没过几天就死了。
听了这老太的叙述,我不免陷入深思。虽然那个淮南厉王的土主祠早已湮灭在历史名相迁变之洪流中,虽然21世纪的黑科技已经让人们不那么“信神”,可围绕着“神”的名相之争并未结束。而“神”之争的背后,是信念系统之争,是命“名”力之争。外来的基督教势力试图为21世纪的中国人建立一套新的信念系统。在这个信念系统的“名相秩序”中,中国固有的乡土社会的那些个信念系统被认为是“污秽”的、是应当消灭的。信念系统之争的低级表现是泼粪,其高级表现则是推销一种非此即彼的二元意识,本质上其实并无不同。我们姑且对不同信念系统之孰优孰劣悬置不论,但任何一种信念系统之优越性,乃建立在“名”之自洽的基础上。换言之,一个宣称“单单仰望神国”的宗教的信徒们如果热衷于在往俗世异教的身上“泼粪”,则它就已经没有“单单仰望神国”了。换言之,就已经自乱其“名”了。而其所谓优越性也就没有了。
访庙不得,寒雨已落。我只好回返。一路上见汽车呼啸狂奔,令人心生焦躁。我们生活在一个焦躁的时代里,大多数人早已意识不到“名”之“治乱”到底意味着什么了,他们只是焦躁而粗糙地为活着而活着。人们意识不到,名乱则心乱,心乱则灾起的道理。孔子曰:“必也正名乎”。此言甚深,不可不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