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三个特征
主讲:JK
“自我”有三个特征,就是:不变、不可分、支配(常、一、主宰)。
一 、不变
我们一直以为有个叫作“自我”的东西,已经存在了好几十年。从出生到现在,它都存在着。然而如果我们认真的观察,会发现身心当中并没有这个东西。
我们的身心,刹那刹那都在生灭着。昨天的身体,与今天的身体,并非是同一个东西。同样的,昨天的心,与今天的心,也不是同一个东西。甚至,现在的这个身体,与前一秒钟的身体,就已经不是一个了,我们的心也是如此的。
比如,以“手臂拿杯子”为例:每个人都认为,有一个叫作“手臂”的物质,它抬起,前移,然后握住杯子,然后拉回,最后它把杯子放到我的嘴边,令我喝到甘甜的清水。
这个过程,大概用了六秒钟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们会认为,“手臂”这个色法,六秒钟前就存在着,六秒钟前伸向杯子的那个手臂,就是六秒钟后把杯子放到嘴边的这个手臂,这个手臂是一直存在着的。
然而,事实上是这样的吗?
不是的,在一秒钟当中,已经有无数个“手臂”的色法消失而又生起了,在这六秒钟内,已经有无数个地水火风和色香味触灭去和生起了。这刹那的色法灭去,下个刹那的色法又生起,如此的相续,构成了“手臂拿杯子”的动作。
然而,这刹那的色法,与第二个刹那的色法,它们是同一个东西吗?
不是,完全不是的。前个刹那的色法,已经完全地消失了,彻底地消失了,永远不在存在了,第二个刹那的色法,完全是另一个新的东西,第三、第四刹那,也是如此的。
那个贯穿于六秒钟前到现在的“手臂”,是不存在的;那个贯穿于过去、现在、未来的“身体”,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个不变的“手臂”或“身体”,仅仅是我们的假想而已。
同样的,我们的“心”也是如此的。我们注视着面前的杯子,我们能够看到杯子是圆柱型的透明体,那么,能够看到杯子的这个东西,就是我们的一个心,也就是“眼识”。我们注视着那个杯子,看了六秒钟,我们会认为,这个“眼识”存在了六秒钟。
然而事实是如此的吗?
不是的。这六秒钟当中,已经有无数个眼识灭去和生起了,前一个眼识灭去,后一个眼识生起,但每一个眼识,都能够对“杯子”发生“看”的认知,于是我们就觉得,一直有个东西在“看”那个杯子,这个能看的东西是不变的。
这依然是我们的错觉,前刹那的眼识,只存在一个刹那的时间,然后就消失了,永远地、完全地消失了;然后,接替它“看”的工作的,是第二个全新的眼识,第二刹那的眼识又生起了。
在这六秒钟内,就有无数个眼识次第地生起和消失。它们每个都只存在一个刹那,并且重复同样的工作——“看”。于是,我们就会觉得有个不变的东西,有个贯穿于过去、现在、未来的不变之物,一直在“看”。
我们以为有个不变的“眼识”一直在看,这完全是我们的错觉。
我们会认为,昨天看到大山的那个东西,和今天看到河流的那个东西,是一个事物,我们把它叫作“自我”,认为它是贯穿于过去现在未来的不变之物。
我们会说:昨天“我”看到了大山,今天“我”看到了河流,如此等等。
我们还会认为,昨天去拿杯子的那个东西,和今天去拿钱包的那个东西,是同一个事物,我们也把它叫作“自我”,认为它是贯穿于过去现在未来的不变之物。
我们会说:昨天“我”拿了一个杯子,今天“我”拿了一个钱包,如此等等。
这一切都是错觉,来自我们对身心现象的无知和错误认识。
如果我们能够去如实地观照心法和色法,就会发现它们都是刹那生灭的无常之物。那个贯穿于过去未来的不变之“自我”,并不存在,由此,我们就看到了“无常和无我”的真相。
二、不可分
什么是“自我”?
每一个凡夫,都认为“自我”是存在的,但却很少有人能够去思考它的特性。
尽管我们接触佛法前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但是在我们的潜意识当中,依然坚固的认为:“自我是唯一的,不可以分割成两个或多个部分,它是宛然的一个整体。”这样的观念,从无始以来,就潜藏于我们的内心深处,并非是此生才有的,尽管我们自己都从未觉察到过有这样的观念。
生活中,我们会认为这世界上有两个“我”吗?我们会认为这世界上有两个或多个“李刚”吗?有两个或多个“王红”吗?
没人会这样想,如果有人这样认为,你一定认为他是疯子。即便这世界上存在着一位与你长相、性格、声音几乎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你也不会认为他是“我自己”,他依然是“别人”。对吧?
所以,在我们没有对生命进行如实地观照之时,没有对身心进行如实地知见之时,那个“我是唯一的、不可分的”的观念,是无比坚固地存在于我们内心里的,它比天安门的地基还要坚实、牢固和不可动摇。
然而我们一旦开始观察,开始通过实践念处的修行来发展我们内心中的智慧,我们就会发现,所谓的“生命”,它并不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之物。
在智慧的观察中,我们会清晰地看到,无论何时何地,这个生命都是精神和物质,五个部分的积聚组合,也就是“五蕴”。
当我们经行的时候,那个“脚的起落”是色法、色蕴;
能够认知这“脚的起落”的,是心法,是识蕴;
能够驱动脚起落的,是行蕴;
走的久了,感到疲倦,这种感受是受蕴;
知道这个叫作“脚”,那个叫作“心”的,是想蕴。
也就是说,我们的生命是由这些名法(心法)和色法构成的,那个唯一的、不可分的“人”或“有情”,并不存在;那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整体的“杰克”,并不存在。就好像佛陀在经典中说的那样:“只有车轮、车辕、车厢,没有‘车’。‘车’只存在于我们的观念当中。”
既然,生命有着这样多的部分,那么,色蕴是你呢?还是识蕴是你?或者想蕴是你?
一旦我们看到生命是由名法和色法构成的,那个“整体的人”的观念,就会坍塌,就会了知到“整体的人或有情是不存在的”。
三、支配
在我们的错觉中,一直认为有一个能够支配和主宰的“自我”存在。
比如,“我”渴了,“我”要喝水。于是,“我”走向水杯的所在之处,“我”驱使手臂拿起杯子,然后“我”倒了些果汁在杯子里,然后,“我”的口渴,得到了解决。
这一切,似乎都有个能够主宰和支配的“自我”存在,“我”想喝水,就能够喝到水。“我”想抬起手臂,就能够抬起手臂。“我”想拿起杯子,就能够拿起杯子,甚至如果“我”不满意,“我”还可以决定杯子的存在与否,“我”可以摔碎它。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生命中真的有这样的一个能够支配的“自我”存在吗?
如果我们能够对五蕴身心进行如实地观察,就会发现:我们的任何行为,都是一连串有因果关系的心色现象构成的,这当中并没有一个支配者存在。
比如,这个身体开始是坐在那儿的,然后,“渴”这种色法(触处)在咽喉和口腔中生起,伴随着它而来的,是由“渴”这种色法而生起的“苦受”,这种强烈的苦受,逼迫“思心所”对身体发出行动的意志,然后,身体在意志的驱动下,站起来,抬起腿,走向有水和水杯的地方……
我们所有的行为(业)都是如此的,不过就是随着因缘,很多个色法和名法依次地生起,并且彼此关联和作用,这当中,根本没有一个“主宰者”或“支配者”,一切只是诸法的互相缘起而已。
比如我本来坐在那里,突然站起身来到处走动。当我们不了解真相的时候,会认为是“我”坐累了,然后“我”想走动走动——有一个“自我”在支配一切,决定一切。
然而事实确是:我坐在那里,坐久了,臀部的色法,产生了酸麻等色法(触处),伴随着这些色法而来的,是强烈的苦受,苦受发生的当下,就会逼迫思心所对身体发出“站起来,活动一下”的意志指令,通过改变身体姿势来缓解或消除这种苦受。于是,思心所的意志就驱动身体站起来走动,等到走累了,苦受又会逼迫思心所驱使身体坐下休息。
有的时候,我们会突然冒出“我今天要去看电影”的念头,然后就跑到电影院去看电影。这里好像也有个“支配者”,是它指使我们要去看电影。但是实际上,“今天要去看电影”的念头,并不是“自我”发出的,也不是无缘无故发出的。可能是你的眼识看到了今天的影讯,里面有你喜爱的某个演员主演的电影。
当眼识看到这些画面和文字的时候,意识就会开始思维这些概念:“啊!今天演鹿晗的电影。”“鹿晗”这个概念在意识中生起的同时,“念心所”开始展开对这位演员的所有记忆:“他很帅,演技也不错”,这种回忆会带来一种乐受,乐受发生的同时,对他的贪心所也发生了,由这乐受和贪心所就会引发欲心所的希望:“我希望看到他的样子,希望看到他的表演。”于是接下来,“思心所”会对身体发出“去电影院”的意志。
在这所有的行为过程中,无论心理的、生理的,都没有一个支配者,仅仅只是很多个心法和色法依着因缘而连续生起而已,前面的法往往都是后面的法生起的原因。
我们在对五蕴的观察中,要观察名法和色法生起的因缘,当我们能够清楚的观察到每一种名法和色法生起的因缘之时,那个“支配之自我”的错觉就会消失。
诸法只是随着因缘,生起或消失,它们按照自己的轨迹运行着,这里没有“支配者”,一切都与“自我”无关,这就是“五蕴上没有支配之我”的真相!